中法网玄武区富贵山律师黄页
 南京律师黄页导航>> 南京市 鼓楼区 玄武区 秦淮区 建邺区 雨花台区 栖霞区 浦口区 六合区 江宁区 溧水区 高淳区 江北新区 
 首页 >>律师黄页 >>江苏 >>南京 >>玄武区富贵山律师

  律师推荐

富贵山律师邹馥憧
邹馥憧 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富贵山律师高峰
高峰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3年
18801590479
富贵山律师刘武
刘武 律师
副主任 执业23年
13057670467
富贵山律师郭静芳
郭静芳 律师
富贵山律师杨晗璐
杨晗璐 律师
富贵山律师俞江水
俞江水 律师
富贵山律师江莹莹
江莹莹 律师
   >>南京分站
南京律师
玄武区律师
玄武区律师事务所
玄武区律师推荐

  法律法律咨询




 
 玄武区律师
 
  → 咨询须知

 玄武区律师黄页:
    侯宗荣江苏六骏律师事务所
南京市六合泰山路95号
江苏·南京
    陈文巧江苏金协和律师事务所
南京市新华西路30号二楼
江苏·南京
    郭静芳江苏森远律师事务所
南京市中山北路30号名人城市广场36层
江苏·南京
    俞江水江苏天淦律师事务所
南京市六合雄州街道峨眉路300号
江苏·南京
    张涛江苏亿诚律师事务所
江苏省南京市石头城路6号石榴财智中心10号楼
江苏·南京
    江莹莹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江苏·南京
    金洪丽江苏龙蟠律师事务所
南京市珠江路88号
江苏·南京
    刘军江苏苏策律师事务所
南京建邺区河西万达D座1105
江苏·南京
[江苏南京律师加盟] [江苏南京法律网站加盟]

 玄武区法律咨询
·信任要付出多少代价,朋友如何界定!
    律师您好:本人前些年因弟弟急需用钱,在母亲的要求下把自己的一套住房暂借给他用于贷款,因贷款还款出现滞后,被银行冻结.当时因为我和弟弟都无法取得贷款,所以将房产暂时过户给了妹妹名下,为了保全房

·玄武区富贵山律师热线:13814066391(邹律师) 18801590479(高律师) 13057670467(刘律师) 

·如果离开公司3年了,辞职也批准了,这家公司又说出卖他们公司技术,这
    离开这家公司3年多,辞职书也批准了,现在哪家公司告我们出卖他们的技术,扰我们承受法律的制裁,他们公司是一个不环保的公司,强迫我们回去,我们不愿,就把我们告上了法院,有的不拘留了,我们现在怎样可以为自己辩论呀。221.130


·就业协议盖章有法律效益吗?
    就业协议盖章收法律保护吗


·你好,公司拖欠了我两个月工资了,老牌老是早借口不给我
    你好,公司拖欠了我两个月工资了,老牌老是早借口不给我

·玄武区富贵山律师热线:13814066391(邹律师) 18801590479(高律师) 13057670467(刘律师) 

·离婚财产问题咨询
    离婚财产问题咨询


·2004年本人因寻衅滋事被刑事拘留,后取保候审,又被
    2004年本人因寻衅滋事被刑事拘留,后取保候审,又被劳教,现在网上显示我因为抢劫案被刑事拘留


·你好请问非法经营是什么意思具体情况不太清楚可以
    你好请问非法经营是什么意思具体情况不太清楚可以约个时间当面聊吗

·玄武区富贵山律师热线:13814066391(邹律师) 18801590479(高律师) 13057670467(刘律师) 

·欠信用卡还不上会是什么后果
    欠信用卡还不上会是什么后果


·应届毕业生毕业前工作解约问题
    应届毕业生毕业前参加工作,与公司签订了三方协议与南京人事人才服务网网上协议,因个人原因现已离职,公司拒不给办理解约手续与交还三方,之前并无违约金的约定,让我们自己去办失业证,请问该怎么办?


·我的一个贷款今天到期,我绑定的工行卡还不了,支付宝还
    我的一个贷款今天到期,我绑定的工行卡还不了,支付宝还

·玄武区富贵山律师热线:13814066391(邹律师) 18801590479(高律师) 13057670467(刘律师) 


 玄武区法律常识
·专利权人变更发明人能行吗?
  专利权人变更发明人能行吗?专利发明人可以变更。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因漏填或者错填发明人而提出变更请求的,应当提交全体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和变更前全体发明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证明文件。(1)因发明人更改姓名提出变更请求的,应当提交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2)因漏填或者错填发明人提出变更请求的,应当提交由全体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和变更前全体发明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证明文件。(3)因发明人资格纠纷提出变更请求的,可以参照“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转移该如何处理

·员工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单位犯罪的概念和刑罚是怎样的?
  实践中,许多犯罪行为都是由一个或多个人实施的,这些犯罪人员会根据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以及造成的后果被处以不同的刑罚。但除了个人犯罪外,单位也可以是犯罪的主体。那么,单位犯罪的概念和刑罚是怎样的?本站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说明。一、单位犯罪的概念刑法第三十条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也就是说单位犯罪的概念是: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本单位谋取非法

·书面合同自动作废什么意思
  书面合同自动作废什么意思?一般是指已经生效或者履行的合同,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合同不能继续执行的情况。对于作废后所产生的后果,双方可以协商处理。一方面,合同尚未履行,作废后的合同在双方的见证下须及时销毁;另一方面,部分履行后,双方对合同作废达成一致,并且对后续工作处理方案也都满意的话,为防止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合同应当保留到处理方案完成后再销毁作废合同比较合适。二、合同解除的方式有哪几种?1、协议解除。《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

·一、法院交通事故人伤调解简易情形有哪些
  一、法院交通事故人伤调解简易情形有哪些1、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或者是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基本事实清楚的,如果当事人对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不及时撤离现场,或当事人撤离现场后经协商未达成协议的。2、受伤人员认为自己伤情轻微,但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仅对赔偿有争议。二、发生交通事故如何调解1、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八条规定,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按照下列程序实施:(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

·可提管辖权异议的主体是什么人
  可提管辖权异议的主体是什么人所谓管辖权异议的主体,是指在民事诉讼中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人。民事诉讼法第127条对管辖权异议主体的表述为“当事人”,在我国民事诉讼法中,当事人的概念外延包括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第三人。在民事诉讼实务中,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往往是被告,被告享有管辖权异议之主体地位在法理上和实务中已得到一致肯定。二、当事人不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情形1、已经超出答辩期的。2、发回重审和按第一审程序再审的案件。理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

·精神司法鉴定的有效期是多久
  在我们进行司法鉴定时,不同类型的司法鉴定需要不同的司法鉴定机构,而且我们在进行司法鉴定时,有效期也是不同的。精神司法鉴定包括刑事责任能力的鉴定及民事行为能力的鉴定,因此精神司法鉴定的有效期就显得格外的重要。一、基本内涵精神司法鉴定,是指根据案件事实和被鉴定人的精神状态,作出鉴定结论,为委托鉴定机关提供有关法定能力科学依据的司法鉴定。刑事诉讼程序中的精神病司法鉴定主要包括刑事责任能力和受审能力的鉴定。刑事诉讼法规定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

·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二、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

·试用期工伤事故赔偿以什么为标准
  试用期工伤事故赔偿以什么为标准一、试用期工伤事故赔偿以什么为标准1、工伤赔偿同员工有没过试用期没有关系,只要等级相同,补偿金额是一样的;2、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按流程先申请工伤认定,赔偿金额只有等鉴定等级后才能最终确定。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

·山西省故意毁坏财物罪的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山西省故意毁坏财物罪的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5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外,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构成犯罪的,也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6条第1款的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了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当根据情况,

 南京法律网站导航申请加入 


玄武区律师黄页
登陆 | 注册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切换城市▲
2023/10/6 0:46:27:3396.
佛心桥 解放门 墨香山庄 百子亭 北门桥 营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