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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武 律师
副主任 执业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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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府新村律师邹馥憧
邹馥憧 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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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峰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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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府新村律师刘军
刘军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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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是否承担违约责任
    2017年1月2日于中介签署房屋买卖合同,合同标明1.2交付定金,1.3日卖家未收到定金,买家表示定金已交中介,未打款原因是因为卖家为给中介房产证,中介为打款,1.3日房产证已交中介,去交接定金中途卖家反悔,是否承担违约责任?


·房屋拆迁赔偿问题
    家里最近要拆迁,我想知道金沙镇元帅庙村拆迁标准是怎么样,家里拆迁时是按照640每平米算的,是不是低了呢,如果低了该如何维权呢58.216.156.98


·求大家帮帮我的忙,我*****眼睛被人用脚踩伤了
    我*****眼睛被人用脚踩伤了,我们也报了警.现在我们也找到了一个证人,只是他不愿去派出所录口供,他说他把自己看到写下来或让我们写下来,他自己签上名,然后由他或我们交去派出所,这么做可以算是有利的证据吗大家能不能说的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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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就去该医院检查,可怎么按都是硬的,我对法律知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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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两年多,协议上已说明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对方一直没
    离婚两年多,协议上已说明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对方一直没有给,也不关心孩子,所以起诉。


·未成立为业主委员会的小区,社区是否有权代签物业合同,
    未成立为业主委员会的小区,社区是否有权代签物业合同,代订物业费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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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左转弯没看注意走错方向逆向行驶怎么扣分罚款。红绿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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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问题,该如何争取权益
    男方要离婚,已经立案,要如何做能争取到最大权益。有一个孩子,男孩,婚后有一套经济适用房,租售并举


·问题一:住宅地下室定价原则?无采光通风的地下室及车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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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玄武区法律常识
·民事诉讼时效新规定是什么?
  民事诉讼时效新规定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为正确适用法律关于诉讼时效制度的规定,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规定。第一条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但对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

·股东知情权行使方式是什么
  股东知情权行使方式是什么《公司法》中关于股东知情权的行使方式规定较为简略,仅仅规定了查阅、复制两种方式,在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中又增加了“摘抄”的行使方式。《公司法》明确规定知情权的行使主体是股东,股东委托的其他人不是股东,无权行使知情权。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公司法司法解释四征求意见稿》第十五条拟规定:“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的诉讼请求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应当判决在确定的时间、在公司住所地或者原告与公司协商确定的其他地点,由公司提供有

·私募基金管理人信息披露制度是什么?
  私募基金管理人信息披露制度是什么?一、披露要求1、根据《披露办法》第三条,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按照中国基金业协会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以下统称基金合同)约定向投资者进行信息披露。我们理解,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披露同时要符合协会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其中基金合同对披露的要求不能低2、于协会的规定。因此,管理人应该重新审视自己的基金合同,如果基金合同中关于披露的要求低于协会的规定,那么该基金合同很可能被协会质疑。二、披露

·基于不同情形
  基于不同情形,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时间也不同: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

·小区公摊面积包括那些地方
  公摊面积包括那些地方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即公摊面积为:1.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电(楼)梯前厅、楼梯间、电梯井、电梯机房、垃圾道、管道井、水泵房、消防通道、交(配)电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物业管理用房以及其他功能上为该建筑服务的专用设备用房;2.每套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及外墙(包括山墙),为墙体面积水面投影面积的一半。二、不计入用地面积的范围(1)无明确使用权属的冷巷、巷道或间距地;(2)市政管辖的马路、街道、巷道等公共

·合同法解释三全文的内容是什么?
  合同法解释三全文的内容是什么这一次的主要内容是与合同法有关的,合同法的官方解释即为司法解释,包括司法解释一、二、三、四,这些解释对于合同法的理解是有很大帮助的。它们从不同方面对合同法进行解释,比如诉讼时效等。接下来,我们来给您介绍一下合同法解释三全文。合同法解释三全文的内容是什么?为正确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

·企业进入清算状态还能营业吗
  不可以,已经进入清算程序的企业,不可以进行经营活动了,以下是非经营的状态:1、企业当期已度在进行清算;2、企业已经正式决定在下一个会计期间进行清算或停止营业;3、企业已确定在答当期或下一个会计期间没有其他可供选择的方案而将被迫进行清算或停止营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八条破产宣告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予以公告:(一)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足额担保或者为债务人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二)债务人已清偿全

·借条名字少一个字怎么办
  借条名字少一个字怎么办一、借条名字少一个字怎么办(一)、借条上名字写错,可以重新签订新的借条如果只是名字出错,则双方可以重新签借条,甚至无需重新签订,只需要在原来的借条上说明情况,并重新签名,打上手指印或者盖章,即可作为有效的正确的借条使用。(二)、起诉到法院,债权人要提供证据证明两个姓名是同一个人债权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

·二手房买卖中介费应该如何算
  二手房买卖中介费应该如何算依据物价局相关文件规定,交易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按2%收取;超过10万元至100万元金额(含100万元)的,按1%收取;超过100万元金额以上的按0.5%收取,中介收取服务费,应按每宗交易额计算,而不应该按照买卖双方分别计算。例如,一套房产的成交额为50万元,那中介费的计算方法为:中介费=10万元×2%40万元×1%=2000元4000元=6000元即买卖双方合计需要支付给的中介佣金为6000元整。再比如,一套房产的成交额为125万元,那中介费的计
·虚假离婚的风险是什么
  虚假离婚主要表现为两种方式,一种是对外宣称夫妻离婚,但实际上没有办理离婚手续。另一种则是夫妻之间本没有离婚的意思,但出于某种目的而实际办理了离婚手续。虚假离婚会给当事人带来一些风险,那具体来说虚假离婚的风险是什么呢?以下是对这个问题作的具体介绍。一、虚假离婚的风险是什么现实生活中,存在不少的夫妻选择假离婚的方式来处理一些问题,如遇到问题时采取假离婚进行财产转移等。当事人在选择采取这样的方法时,是否知道假离婚也是存在一些法律风险的,那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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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6 0:45:56:3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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