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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晗璐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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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埠街律师高峰
高峰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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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埠街律师刘武
刘武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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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老公出轨和小三姘居有六年之久,最近两年买房买车
    您好!老公出轨和小三姘居有六年之久,最近两年买房买车,公然挑衅我的自尊!明目张胆,天下人皆知!如果走法律途径我是否和孩子能要回我们应该有的东西!(小三没有工作,有小部分转账记录,派出所也有关于婚外情的部分情况……)


·您好!是不是坐牢出来的人都会变成黑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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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不还怎么办?
    我有个朋友欠我10万元现在不还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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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众点评上买了温泉券,该店要求提前合核券并预约时间
    在大众点评上买了温泉券,该店要求提前合核券并预约时间,第二天早上打电话要求改时间,该温泉店回去需提前一天发起退款或者修改时间,晚上我没有去温泉店,这个钱我还能要回来吗


·工地上有个农民工在工地做事眼睛被钢丝绳打伤了,现在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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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律师你好,我是给老板打工开车送货,18年8月19号
    向律师你好,我是给老板打工开车送货,18年8月19号下午送货中追尾全责,对方没有损失,我双腿多处骨折,左腿神经损伤,伤的很重,手术治疗费40万左右老板垫了三十多万,之后老板就以各种借口不管了,现在两年了残疾四级,钢板还没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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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商场签?合同,生意不好做了几个月不想做了,但是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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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后土地使用权怎么办
  70年后土地使用权怎么办近年来,我国在各个方面都取得了较大的成就,国家更加关注公民自身权益的保护,在平时爹生活中,人们可能因为一些原因需要购买房屋,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来看,房屋的土地使用权是有一定的年限限制的,那么70年后土地使用权怎么办?下文为您介绍相关内容。一、我国土地使用权年限规定根据我国1990年5月19日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1)、居住用地使用年限为70年;(2)、工业、教育、科

·合同到期辞退员工赔偿多少?
  合同到期辞退员工赔偿多少?一、合同到期辞退员工赔偿多少?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

·开股东会决议有监事吗?
  开股东会决议有监事吗?股东会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两种。定期会议的召开时间由公司章程规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法行使职权。以后的股东会会议,公司设立董事会的,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

·简述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是怎样的
  简述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是怎样的相比于注册商标,驰名商标被公众熟知的范围更广、程度更深。而这样的商标,受到他人侵犯的可能性也就更大,因为可以带来更多的利益。而我国对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也就更全面。下面请跟随我们在下文中一起看看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是怎样的。一、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是怎样的1、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2、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
·逃税罪的手段行为包括什么
  逃税罪的手段行为包括什么一是伪造(设立虚假的账簿、记账凭证)、变造(对账簿、记账凭证进行挖补、涂改等)、隐匿和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二是在账簿上多列支出(以冲抵或减少实际收入)或者不列、少列收入;三是不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仍然拒不申报;四是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即在纳税申报过程中制造虚假情况,比如不如实填写或者提供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及其他的纳税资料等。二、如何区别避税和逃税避税和逃税,虽然都是违反税法的行为,但二者却有明

·欠条和借条他们的区别是什么
  欠条和借条他们的区别是什么借条代表的是一种借款合同关系,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出借人给付借款。而欠条是对以往双方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表明自欠条形成之日起双方之间形成的一种新的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借条和欠条的区别如下:1、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2、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而产生,如因买卖产生的欠款,因劳务产生的欠款,因企业承包产生的欠款,因损害赔偿

·一、出租人不能解除合同的情形是什么?
  一、出租人不能解除合同的情形是什么?根据规定,承租人未经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增设他物的,出租人不能解除合同,只能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
·小车超载2人怎么处罚扣分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知道,机动车在公路上行驶的时候超载的,按照超载人数进行处罚。对于小汽车来说,可载人数一般为5人,超载2人属于超过额定乘员20%,汽车驾驶人需要接受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除此之外,还要接受记3分的处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超过额定乘员20%或者违反

·色情骚扰可否报警
  色情骚扰可报警,情节严重的可以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无故骚扰他人属于违法行为,如果多次发送违法信息骚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无固定期限合同是什么意思
  一、无固定期限合同是什么意思?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里所说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双方当事人就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一旦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同样能够解除。由于缺乏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的正确认识,不少人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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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6 0:42:01:3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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