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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朋友做房?"19475151l"""抵押贷款,他自己伪造的离婚证和离婚协议,瞒着媳妇做贷款,房子是婚前买的,然后办理抵押贷款需要一个法人作为共同借款人在金融公司签字。现在媳妇发现他贷款的事情,然后他也不还款了,这样对共借人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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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人团伙扒窃有俩个有前科,能不能判缓刑或是取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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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我跟老婆于2008年8月2日在老家结婚(举办婚礼)
    我跟老婆于2008年8月2日在老家结婚(举办婚礼),由于她年龄不足,至今没有结婚证,在法律上算不算结婚?今年正月十五她提出离婚,并且我们婚后出两万原给她妈盖房子,我们刚在一起好好过了两年,她家不愿意还钱,算不算骗婚?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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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聋哑八岁小孩儿在学校右手大拇指截肢责任方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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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看守所羁押期不到72小时。人命丧失
    去年底,2015.12.17。好端端的就无故死亡。亲属找去要说法。两个单位互相推卸责任。无奈之下。起诉至检察院,现在检察院明确答复的是,都有责任,该赔偿就赔偿。只是家属必须要追究当事人的刑讯逼供犯罪行为。出于对双方高度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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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鼓楼区法律常识
·最新的刑诉有管辖权转移吗
  一、最新的刑诉有管辖权转移吗?1、刑事案件有管辖权转移,《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下级人民法院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审判。”但刑事诉讼为了保证被告人的权利,规定只能向上转移管辖权,而不得向下级人民法院转移。如检察院认为某案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而向中院提起公诉,中级法院审理后认为不会判处无期或死

·矿山股权转让的条件有哪些?
  矿山股权转让的条件有哪些?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从而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就属于股权转让。相比于实物交易,利用股权转让的方式转让在产项目,可以大大的降低交易成本,简化交易流程。因此,股权交易是目前很多投资者喜欢采用的方法。那么,矿山股权转让的条件又有哪些呢?今天我们就为您详细解答关于股权转让条件成立的问题。请您往下阅读。股权转让,是指股东将其对公司所持有的股权转移给受让人,受让人因取得股权而成为公司新股

·不续签合同如何赔偿超过一个月工作有吗?
  不续签合同如何赔偿超过一个月工作有吗?超过一个月工作是有赔偿的;公司不续签劳动合同,应当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二、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是怎么样的?按照《劳动法》和《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相关规定,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应根据违反或解除合同的不同情况,给予不同标准的补偿。《违反和解除劳动合

·商标所有权人使用商标有哪些义务
  商标所有权人使用商标有哪些义务在申请注册成为注册商标之后,该商标就会获得我国《商标法》等法律的保护。此时,商标权人在使用商标的过程中就会享有一定的权利,但同时也会有一些具体的义务。商标权人在使用商标时有下列义务:1、不得擅自改变注册商标。我国《商标法》第44条规定了商标注册人不得自行改变注册商标。《商标法》第22条规定:“注册商标需要改变其标志的,应当重新提出注册申请。”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标志并将改变后的商标仍按注册商标使用的,是被法律禁

·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什么责任
  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什么责任1、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负无限清偿责任。由于合伙企业及其责任财产的特殊性,各国法律从维护交易秩序、债权人合法权益,保障合伙经营的自身发展出发,无不规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负无限清偿责任。我国法律规定,合伙债务由合伙人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型联营的债务由联营各方以各自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责任。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到期债务的,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清偿责任,用其在合伙企业出资以外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无论是个
·商业车险项目有哪些
  商业车险项目有哪些?一、商业车险项目有哪些?1、车损险,该险种赔偿单方事故车辆的损失,但不包含玻璃单独破损的损失,停放中造成的损失,如无法找到责任人,赔偿损失的30%,碰撞事故按照责任比例赔付,价格随车辆购买价格增加而增加,推荐险种(如果个人觉得车驾技术好,且能忍受小事故的赔偿金额,为了省钱可不选择该险种,但是如果期间内发生大事故就会觉得还是投保该险种合算)2、三者险,赔偿范围同交强险,但是必须在交强险赔偿完后才能赔偿,赔偿时按照事故责任比

·单位运动会工伤认定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单位运动会工伤认定需要提供哪些材料一、单位运动会工伤认定需要提供哪些材料?(1)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法人代码证复印件)(2)工伤事故发生情况的书面报告;(3)《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4)员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5)员工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等);(6)伤(亡)人员初次治疗的诊断书、病历原件及复印件;(7)有关旁证材料(如目击证人书面证明材料现场记录、照片、口供记录等);(8)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常住地址证明材

·父母离婚之后
  父母离婚之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一直是争论的重点,也是双方离婚之后最大的矛盾之一。在争夺抚养权时很多家庭都会闹上法庭。对于全职妈妈来说争夺抚养权并不容易,那么全在妈妈争抚养权具备什么条件更容易?下面为各位,母亲准备一下材料参考。全在妈妈争抚养权具备什么条件更容易?(一)抚养权确定都有什么标准  父母离婚时,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会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

·离婚时财产应如何保护
  离婚时财产应如何保护夫妻各自财产如何“划清界线”夫妻个人财产是指法律规定归夫或妻一方所有,并由所有方支配、使用和处分的财产。在夫妻离婚时,夫妻个人的财产不必参加分割。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可以依约定产生,如没有约定的,则适用法律规定。这次婚姻法的修改(以下简称2001年婚姻法),在借鉴国外立法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首次规定了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证明何为婚前个人财产比较有效的方式有:(一)婚前财产公证婚前财产公证是一种证明婚前个人财产

·不属于合同履行管理的工作是哪些?
  不属于合同履行管理的工作是哪些?一、合同管理合同管理(ContractManagement),企业的经济往来,主要是通过合同形式进行的。一个企业的经营成败和合同及合同管理有密切关系。企业合同管理是指企业对以自身为当事人的合同依法进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等一系列行为的总称。其中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是合同管理的内容;审查、监督、控制是合同管理的手段。合同管理必须是全过程的、系统性的、动态性的。二、合同履行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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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6 0:39:13:3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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