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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签劳动合同属于什么法律责任? 不签劳动合同属于什么法律责任?a、用人单位未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在自用工之日起一年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在此期间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上述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二款
·劳动保障投诉时间有哪些规定? 劳动者是劳动权利的享有者,也是劳动义务的履行者,当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劳动者可以进行投诉。那么你是否清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劳动投诉,应在多少时间内完成?在本文中主要为你介绍劳动保障投诉时间。一、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劳动投诉,应在多少时间内5个工作日内。《关于实施若干规定》第十八条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受理,并于受理之日立案查处: (一)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的;
·怎样确定出借人要求还款 可以的,如果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出借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前偿还。如果借款人明确表示不会履行义务,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出借人可以解除合同,提前要求还款,并且提前要求借款人承担违约责任。法律规定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其合同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4条规定: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其合同无效。
·强迫交易罪从犯所得数额很小怎么处罚? 强迫交易罪从犯所得数额很小怎么处罚?对于强迫交易罪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从犯是相对于主犯而言的。认定从犯,要从犯罪分子在共同犯罪活动中所处的地位、实际参加的程度、具体罪行的大小、对危害结果所起的作用等方面,去具体分析判断,看其在共同犯罪中是否起次要的作用或者辅助作用。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二、强迫交易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员工病假期间绩效工资会被扣吗? 其实我们每个人都会生病,病了的时候都需要向公司请病假,很多朋友都会问,公司会怎么计算自己病假期间的效绩工资呢?员工病假期间绩效工资到底是怎么规定和计算的呢?下面我们就来看下我们对于这个问题是怎么解答的:病假期间基本工资和绩效两部份都扣,扣后余额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80%合法。一、根据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九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
·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证明是什么? 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证明是什么?一、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证明是什么《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基金业协会的规定,向基金业协会申请登记,报送以下基本信息:(一)工商登记和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二)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三)主要股东或者合伙人名单;(四)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信息;(五)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其他信息。基金业协会应当在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材料齐备后的20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站公告私募基金管理人名单
·为了结合在校学习的理论知识,学生往往会需 为了结合在校学习的理论知识,学生往往会需要实习一段时间。在实习期间,要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去执行。那么,劳动合同法实习期是指什么呢?实习期与试用期之间的关系和区别在哪里呢?接下来,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相关内容。一、什么是劳动合同法实习期实习,是指学生在校期间,到单位的具体岗位上参与实践工作的过程,其针对的是在校学生。关于实习,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建立劳动关系,可
·什么是留置权人? 什么是留置权人?对于留置权,最早这一概念出现在《德国民法典》。尽管历史发展进程中,各国民法对留置权都作了规定,但一般认为,留置权源于罗马的“恶意抗辩权”。那么,在中国的法律体系定义中,什么是留置权,什么是留置权人呢?今天,我们请到对此进行解答。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留置权人是为保管留置物
·没签劳动合同老板不发工资怎么办 没签劳动合同老板不发工资怎么办一、没签劳动合同老板不发工资怎么办?建议先与老板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应当在单位注册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仲裁。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
·一、关于交通事故死亡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关于交通事故死亡的诉讼时效是多久?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诉讼时效因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诉讼时效期间从中断时起重新计算。因此,发生交通事故后,如当时有损害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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