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法网鼓楼区大方巷律师黄页
 南京律师黄页导航>> 南京市 鼓楼区 玄武区 秦淮区 建邺区 雨花台区 栖霞区 浦口区 六合区 江宁区 溧水区 高淳区 江北新区 
 首页 >>律师黄页 >>江苏 >>南京 >>鼓楼区大方巷律师

  律师推荐

大方巷律师杨晗璐
杨晗璐 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96265110
大方巷律师邹馥憧
邹馥憧 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大方巷律师高峰
高峰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3年
18801590479
大方巷律师刘武
刘武 律师
副主任 执业23年
13057670467
大方巷律师刘军
刘军 律师
大方巷律师金洪丽
金洪丽 律师
大方巷律师俞江水
俞江水 律师
大方巷律师杨晗璐
杨晗璐 律师
   >>南京分站
南京律师
鼓楼区律师
鼓楼区律师事务所
鼓楼区律师推荐

  法律法律咨询




 
 鼓楼区律师
 
  → 咨询须知

 鼓楼区律师黄页:
    郭静芳江苏森远律师事务所
南京市中山北路30号名人城市广场36层
江苏·南京
    张涛江苏亿诚律师事务所
江苏省南京市石头城路6号石榴财智中心10号楼
江苏·南京
    侯宗荣江苏六骏律师事务所
南京市六合泰山路95号
江苏·南京
    金洪丽江苏龙蟠律师事务所
南京市珠江路88号
江苏·南京
    陈文巧江苏金协和律师事务所
南京市新华西路30号二楼
江苏·南京
    俞江水江苏天淦律师事务所
南京市六合雄州街道峨眉路300号
江苏·南京
    江莹莹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江苏·南京
    刘军江苏苏策律师事务所
南京建邺区河西万达D座1105
江苏·南京
[江苏南京律师加盟] [江苏南京法律网站加盟]

 鼓楼区法律咨询
·公司提前终止合同有什么补偿
    公司提前终止合同有什么补偿

·鼓楼区大方巷律师热线:15996265110(杨律师) 13814066391(邹律师) 18801590479(高律师) 

·前几天找工作找到一家申通快递公司,我和朋友两个人去面
    前几天找工作找到一家申通快递公司,我和朋友两个人去面试了。收了800块的货物保证金,签了一张保证金的合同。之后给我们分配到了一个韵达快递,第一个月工资只有两千五,和之前说的完全不符。想要回保证金但他只退一半,怎么办


·同事工伤,定残等级是10级,想请问下他能拿多少伤残补助金?
    您好,有个事情想请教您一下,我有个同事工伤,定残等级是10级,他的每个月发5400的工资,缴费工资(社保公积金等扣费基准)是3000左右,想请问下他能拿多少伤残补助金?


·女方悔婚之前为结婚的花费是否可要求女方退回
    婚照拍了,婚纱礼服戒指买了,酒席婚庆付了定金,这些费用全部是我家付的,现在女方悔婚,是否可以起诉女方全权负责?之前赠与女方的五千现金是否可以要求女方返还?

·鼓楼区大方巷律师热线:15996265110(杨律师) 13814066391(邹律师) 18801590479(高律师) 

·过半年了还能提起劳动仲裁吗
    过半年了还能提起劳动仲裁吗


·店面转让费已经交,但是没有签合同,钱是否可以拿的回来
    店面转让费已经交,但是没有签合同,钱是否可以拿的回来


·我在私人医院看病花了6万没有一点效果能不能找他??
    我在私人医院看病花了6万没有一点效果能不能找他??

·鼓楼区大方巷律师热线:15996265110(杨律师) 13814066391(邹律师) 18801590479(高律师) 

·一榜公布、可否提供相关资料
    现没见到任何相关文件、只有一份复印件(房屋拆迁户籍审查)、说是什么为了分户。能签字吗?可以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吗?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女儿现已分居8个月,没有领结婚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女儿现已分居8个月,没有领结婚证,有小孩了,己跟男方讲清不可能在一起了,男方老是带小孩过来不走,我们该怎么处理。


·工资拿不到,老是找理由不给钱
    工资拿不到,老是找理由不给钱

·鼓楼区大方巷律师热线:15996265110(杨律师) 13814066391(邹律师) 18801590479(高律师) 


 鼓楼区法律常识
·车祸打官司怎么办
  车祸打官司怎么办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很多人都变成了有车一族,道路也变得越来越拥挤。随之而来的便是车祸的频繁发生,如果双方协调得好,那事情就很容易解决。但若双方协调不好,就会产生各种各样的纠纷,而解决这些纠纷的办法就是打官司。可是,车祸打官司怎么办呢?我们下面就和您一起了解。一、车祸打官司流程1、准备好财产保全(可选)。即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考虑是否需要在诉前财产保全。如诉前财产保全的,必须在保全后15日内提出诉讼。2、准备民事诉状、证据。

·我国经济仲裁原则包括哪些?
  我国经济仲裁原则:仲裁一般是当事人根据他们之间订立的仲裁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由非司法机构的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进行裁判,并受该裁判约束的一种制度。仲裁活动和法院的审判活动一样,关乎当事人的实体权益,是解决民事争议的方式之一。我国的基本原则包括有三个方面:一、自愿原则自愿原则是仲裁制度基本原则中的根本,是仲裁制度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石。没有当事人意思自治的仲裁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仲裁。从仲裁这—解决纠纷方式的产生与发展来看,它之所以被民事

·撞电瓶车要误工费是否合理?
  撞电瓶车要误工费是否合理?如果只是撞倒了电动车,确认当事人没有受伤的话就不需要赔偿误工费的。1、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2、只有在人身损害侵权案件中才可以主张误工费,如果属于车损案件,没有人员伤亡是不能主张对方赔偿误工费的。3、对于只有车损的案件,可以向对方主张赔偿替代性交通工具损失;如果车辆是营运性车辆,可以向对方主张营运车辆停运损

·山东省诈骗罪量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山东省诈骗罪量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一、山东省诈骗罪量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l、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

·交通司法鉴定有效期是多久,程序是怎样的?
  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者一方如果认为自己受到了损害,要求肇事者赔偿时,很多肇事者为了防止受害者索要高额赔偿,往往就会要求对受害者进行司法鉴定,但是司法鉴定是有时间限制的,那么您知道交通司法鉴定有效期是多久吗?我们下面为您做了详细介绍。一、交通司法鉴定有效期是多久1、鉴定机构应当在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事项的鉴定。但是,在实际的鉴定实践中,往往比这个规定的时间要长,有的到四十五天,或者两个月。因此,以鉴定
·代人印刷商标侵权处罚标准是什么
  商标侵权处罚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

·行政处罚法吸收原则有哪些?
  行政处罚法吸收原则有哪些?(1)处罚法定原则。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2)公正公开的原则。行政处罚法第四条规定,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3)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行政处罚法第五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设定和实行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回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4)保障当事人陈述权利原则。

·准自首特别自首的区别究竟在哪
  犯罪分子在发生犯罪行为并导致犯罪后果的时候,有的选择的逃跑藏匿,但是也有人选择自首,希望能够得到宽大的处理,但是自首也分好多种的,其中有两种那就是准自首和特别自首。但是您对准自首特别自首的区别了解的不是特别的清楚,接下来我们就详细给您说说两者的区别到底在哪里。一、准自首特别自首的区别究竟在哪我国现行刑法典对自首制度类型进行突破原有体系的重新划分,将分则所确立的自首制度定性为具有独立意义、全新的自首制度类型,是基于三类自首行为具有各自独

·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保险赔偿怎么办?
  在实际生活中,我们常常在互联网、电视、报刊杂志等媒体上看到许多关于交通事故的新闻,有些交通事故甚至导致多人受伤乃至死亡,给受害者及其家人带来伤痛和损失,此时,保险赔偿会有效缓解受害者的经济压力,但是,在一些交通事故中,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即“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保险赔偿”,那么此时该怎么办呢?下面,就由的我们为您解答。一、要求保险公司承担无过错责任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

·刑诉法关于缓刑的适用条件是如何规定的?
  在公民的权益受到其他社会主体实施违法行为的侵害,并意识到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之后,一般会到司法机关寻求司法救济,对于案件清晰的情形,人民检察院会根据案情,并以实际法律规范为依据,对案件进行判刑,若满足刑诉法关于缓刑的适用条件的,经申请,检察院会判处缓期执行。一、一般缓刑的适用条件包括哪些(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缓刑的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特点,决定了缓刑的适用对象只能是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而罪行的轻重是与犯罪人被

 南京法律网站导航申请加入 


鼓楼区律师黄页
登陆 | 注册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切换城市▲
2023/10/6 0:38:34:3285.
清凉门 南京绣球公园 下关 上方门 虎踞关 新民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