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法网江宁区文靖路律师黄页
 南京律师黄页导航>> 南京市 鼓楼区 玄武区 秦淮区 建邺区 雨花台区 栖霞区 浦口区 六合区 江宁区 溧水区 高淳区 江北新区 
 首页 >>律师黄页 >>江苏 >>南京 >>江宁区文靖路律师

  律师推荐

文靖路律师刘武
刘武 律师
副主任 执业23年
13057670467
文靖路律师高峰
高峰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3年
13305191148
文靖路律师邹馥憧
邹馥憧 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文靖路律师江莹莹
江莹莹 律师
文靖路律师侯宗荣
侯宗荣 律师
文靖路律师邹馥憧
邹馥憧 律师
文靖路律师金洪丽
金洪丽 律师
   >>南京分站
南京律师
江宁区律师
江宁区律师事务所
江宁区律师推荐

  法律法律咨询




 
 江宁区律师
 
  → 咨询须知

 江宁区律师黄页:
    金洪丽江苏龙蟠律师事务所
南京市珠江路88号
江苏·南京
    陈文巧江苏金协和律师事务所
南京市新华西路30号二楼
江苏·南京
    郭静芳江苏森远律师事务所
南京市中山北路30号名人城市广场36层
江苏·南京
    侯宗荣江苏六骏律师事务所
南京市六合泰山路95号
江苏·南京
    张涛江苏亿诚律师事务所
江苏省南京市石头城路6号石榴财智中心10号楼
江苏·南京
    俞江水江苏天淦律师事务所
南京市六合雄州街道峨眉路300号
江苏·南京
    刘军江苏苏策律师事务所
南京建邺区河西万达D座1105
江苏·南京
    江莹莹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江苏·南京
[江苏南京律师加盟] [江苏南京法律网站加盟]

 江宁区法律咨询
·辞退公安干警无辞退通知书法定依据
    我是一名公安干警,在1993年11月,被邯郸市公安局辞退,但至今18年我未接到任免机关峰峰矿区政府的辞退通知书,他们这是什么行为?辞退是否有效?

·江宁区文靖路律师热线:13057670467(刘律师) 13305191148(高律师) 13814066391(邹律师) 

·分公司老板拖欠工资问题
    单位从去年8月份开始直至年底没发工资,公司员工小年夜打电话给老板要工资,老板以在外忙为由拖着不见面,直至今天员工工资还没解决,目前我们手里有老板签字及盖章的工资表,考勤表等,我们公司是分公司,总公司在省内外市。我们走


·马律师你好,我是连云港灌南县的,我只是要离婚要孩子的
    马律师你好,我是连云港灌南县的,我只是要离婚要孩子的抚养权别,我们已经分居几年了,别的什么都不要,男方不同意,我可以找你起诉离婚吗?


·怎么起诉,准备什么材??"
    怎么起诉,准备什么材??linkrel"

·江宁区文靖路律师热线:13057670467(刘律师) 13305191148(高律师) 13814066391(邹律师) 

·我和一个经别人介绍的女孩结婚,现在要离婚
    我和一个经别人介绍的女孩结婚。我们双双都是离异的,去年我在浙江上班,家里打电话说给我介绍一个对象你回来看看吧,当时媒人把她电话给了我,我就打电话和她联系了,随便自我介绍一下,我问她喜欢什么样的男人。


·徐律师、我有个姐姐在上海鱼耀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上班
    徐律师、我有个姐姐在上海鱼耀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上班、2019年3月25号他们公司被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公安局查封、并且带走人员调查、我去他们公司得知此消息后马上联系姜堰区公安局询问原因、当时有公安局人员说调查且让我们等通知


·我想辞职,可是领班说要不下离职单我该怎么
    我想辞职,可是领班说要不下离职单我该怎么

·江宁区文靖路律师热线:13057670467(刘律师) 13305191148(高律师) 13814066391(邹律师) 

·我朋友是公司法人现在公司金融诈骗他会怎么样?有什么办
    我朋友是公司法人现在公司金融诈骗他会怎么样?有什么办


·我母亲既没有拿到此住房补贴又没有住房,该怎么办?
    律师;您好!父亲离休前原学校分的住房50平米(产权属房管局)父亲01年去世后,我妈妈在领取我爸的住房补贴时,因为当时房产名字是我爸的所以房管局和学校将其平方减去,我妈妈没有拿到此房的补贴钱,在2002年元月,房管局收房钱的


·公司薪资标准,不暗国家规章制度办事
    目前我们公司把基础工资下滑到1500,并且公积金不交,五险不在正常日缴纳,薪资不能按时发放。

·江宁区文靖路律师热线:13057670467(刘律师) 13305191148(高律师) 13814066391(邹律师) 


 江宁区法律常识
·欠信用卡15000还不起怎么办?
  欠信用卡15000还不起怎么办?1、如果只是暂时还不上,之后能还清的话,只是产生利息和滞纳金而已。2、但是如果本金透支超过一万以上,经银行催收,仍不还款的,可能要受到刑事处分的。二、法律依据如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9〕19号):第六条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

·诈骗数额达到多少元应当立案侦查?
  一、诈骗数额达到多少元应当立案侦查?诈骗数额达到3000元,应当立案侦查,具体的按实际情况认定,公安机关应当立案处理。诈骗如果金额达到3000元刑事犯罪数额,属于刑事犯罪,由公安机关管辖,公安机关应该立案侦查。但是即使达不到刑事犯罪的立案标准,也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也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公安机关也应当立案处理。二、法律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质检站工程质量检测鉴定有哪些
  质检站工程质量检测鉴定有哪些?目前城市中基本是都是高楼林立,为了避免出现很多豆腐渣工程,我国有相关规定要求每一项工程都必须通过质监站或者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站的检测才算是合格的工程。那么,我国质检站工程质量检测鉴定有哪些呢?接下来就随我们来详细的了解一下吧!检测鉴定1、新建工程施工质量的检测鉴定和结构实体质量检测;2、各种结构形式的既有建筑工程安全性、适用性、耐久性的检测鉴定及评估;3、建筑抗震鉴定;4、建筑灾后(火灾、水灾、爆炸、地震等

·一、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伤残评定标准包括几级
  一、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伤残评定标准包括几级?1、一级伤残(1)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2)意识消失;(3)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二级伤残(1)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3)不能工作;(4)社会交往极度困难。3、三级伤残(1)不能完全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3)明显职业受限;(4)社会交往困难。4、

·当事人约定高额利息是否有效
  当事人约定高额利息是否有效一、当事人约定高额利息是否有效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中就明确规定:民间借贷利率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对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按照这些规定的要求,在合同法生效前,各级法院在审理有关民间借贷纠纷时,对当事人之间约定的过高利息就是不予保护的。民间借款利息的法律规定较为原则,至今为止已明确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利息的有:《合同法》第211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

·没离婚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没离婚不给抚养费怎么办?1、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抚养费2、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4、另外他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他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二、抚养费给付的标准是怎么样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

·宅基地转让给他人合法吗
  一、宅基地转让给他人合法吗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可以进行转让,但是必须提前向村集体组织申请才能确定转让合不合法。我国法律虽然原则上规定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但是考虑到继承等原因造成的宅基地拥有量不均衡的现状,还是有条件的认可宅基地的转让的。农村宅基地可以有条件的转让,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62

·劳动仲裁判决之后多久可以拿到离职证明?
  劳动仲裁判决之后多久可以拿到离职证明?一、劳动仲裁判决之后多久可以拿到离职证明劳动仲裁作出裁决后,会向劳动者送达裁决书,劳动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书就是解除劳动关系的离职证明。裁决书一般是作出裁决后七个工作日送达到当事人手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六条裁决书应当载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和裁决日期。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对裁决持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可以签名,也可以不签名。

·一、土地拍卖是否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
  一、土地拍卖是否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不适用于土地,土地是不可以进行赠予或者改变所有权的,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出租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法
·精神病患者写的借条有效吗?
  精神病患者写的借条有效吗?精神病患者写的借条无效,法律上明确规定了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民事活动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精神病人发病期间为他人书写借据的行为,未征得其法定代理人同意,其行为无效。且债权人无证据证实精神病人确已收到该借款。依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相关的规定,精神病人出具的欠条是无效的。二、欠条格式欠条一般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一)标题欠条的标题一般由文种名构成,即在正-文上方中间以较大

 南京法律网站导航申请加入 


江宁区律师黄页
登陆 | 注册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切换城市▲
2023/10/6 0:37:01:3258.
建东 甘泉湖 柏树 白云路 西旺 和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