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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我欠银行和网络信贷30万还不上了我可以去自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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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跟他结婚4年了,感情破裂,想离婚,而且一没存款,二没房,只有一个3岁的男孩,现离婚也没什么可分的,孩子他不养我就养,家里什么我都不要,可以不写什么协议,直接去办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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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这有个股权转让纠纷想找您质询一下,你这上面的电话不对联系不上你呢


·与前夫离婚,协两套房产归我所有,但是未去办理析产,造
    与前夫离婚,协两套房产归我所有,但是未去办理析产,造成目前房产无法处置,我去沛县法院起诉但是裁定管辖权移交,对方不是本省人员,下一步怎么办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上诉吗?胜诉的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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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交了证据二审还要交同样的证据吗
    我的案情基本是这样:被告在公用通道打水泥路,堵塞了我家卫生间排水管,称是他家地方,还打了我,两次阻止我开通排水管。其实那是我家地方,他没有任何依据,只是逞强欺人。但乡镇法庭的法官和我邻居都是老相识\旧交,因邻居曾在本


·乡村道路轿车因为会车紧急制动,导致后面电动车追尾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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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想起诉离婚的话要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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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一个私人加工厂干活欠了?万?了…现在还不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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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的行政复议应该怎么写?
    求教各位专家,我家于1988年在农村公路旁建有房屋一栋,因年久失修,于2009年9月份在原址拆除重建,地基未动,但由四弄扩建成了五弄。建房的时候县里农村公路管理局的人说要办手续,要收一千块钱一弄,因为是在原址拆房盖房,所以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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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宁区法律常识
·一年劳动合同试用期最多多久
  一年劳动合同试用期最多多久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二、

·寻衅滋事罪量两起共犯是如何认定的?
  寻衅滋事罪量两起共犯是如何认定的?1.必须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两个未达到法定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共同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则不构成共同犯罪。数人共同实施犯罪,但如果其中只有一人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也不能构成共同犯罪。2.共同犯罪人主观上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这里有两层意思:一是共同犯罪人不仅认识到自己在故意的参加实施共同犯罪,而且还认识到有其他共同犯罪人和他一起参加实施犯罪。二是共同

·合同自诉案件程序包括哪些?
  合同自诉案件程序包括哪些?包括:提起自诉,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他们的诉讼代理人在法定的起诉时效期限内,可以用书面或口头的方式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自诉一般用书面的形式,即应当制作并向法院呈递刑事自诉状。但是,自诉人书写自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告诉,由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作出告诉笔录,向自诉人宣读,自诉人确认无误后,应当签名或盖章。二、自诉案件的特点是什么?自诉案件是公诉案件的对称。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

·就交通事故纠纷起诉要提交什么材料
  实践中,因为交通事故而产生纠纷的情况不在少数,而此时争议点往往也就是在赔偿方面。这种情况下,很多当事人还是愿意通过诉讼方式来进行处理的。但这个过程中就会涉及到材料的提供,那实践中就交通事故纠纷起诉要提交什么材料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就交通事故纠纷起诉要提交什么材料(一)民事起诉状,人民法院和每位被告各一份;(二)证据材料,主要包括:1、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病历和诊断证明;2、医疗机构出具的误工时间证明、工作单位出
·工伤鉴定标准十级中本人工资是不是基准?
  工伤鉴定标准十级中本人工资是不是基准?工伤鉴定标准十级的赔偿是以本人工资为参考基数进行计算的。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2、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4、备注:本

·投保人的是什么?
  投保人的是什么意思一、什么是投保人根据我国《保险法》规定,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投保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投保人是保险合同的主体之一。投保人与保险人合称保险合同的当事人。二、投保权利1、请求保险公司承担必要、合理费用。2、请求保险公司降低保险费。被保险财产的危险程度明显减少时,保险公司应当降低保险费,并按日计算,退还相应的保险费。3、请求复效。在分期付款的人身保险合同中,如果投

·农村宅基地建房主要有哪几个问题?
  1.规划非常不合理,分布杂乱,乱占地盖房的现象特别严重。由于以前农村监管力度比较差,所以在农村盖房管的都比较松,多占面积什么的一般走走关系就能批下来了,导致整体布局比较乱,土地使用不合理,浪费了不少资源。2.一户多宅现象严重,不少都是关系户!这个在部分农村特别严重,有的一户四五处宅基地,你说要是家里人多住着人也面前合情,但是大多数情况并不是为了住房,而是想占着坑,等拆迁的时候多拿点补偿款。3.空心村比较严重。越来越多的农民选择外出打工,有的

·委托合同和代理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委托合同和代理合同的区别是什么委托合同与代理关系存在紧密联系的同时,又存在着一定的区别:1、民事主体活动的名义不同。代理是指被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同第三人独立为民事法律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效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的一种法律制度,即代理人必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为代理行为。委托合同则是一方委托他方处理一定事务,他方接受委托的协议,受托人可以以委托人的名义活动,也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活动。2、适用范围不尽相同。代理制度一般包括三种类

·2023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法律中规定寻衅滋事罪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一种犯罪,也就是说此时侵犯的法益就是社会公共管理秩序,而对于寻衅滋事的行为在被认定为了犯罪之后,自然就需要根据《刑法》中的量刑标准来追究责任,那我国对此罪是如何处罚的呢?我们提供2017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的内容,帮助你进行了解。一、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是什么(一)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2、追逐、拦截、辱骂

·协议分割
  协议分割夫妻协商财产分割,根据自愿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平分,可以归一方所有,也可以约定赠给子女,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必须要双方自愿,而且分割的是夫妻的共同财产,不能是子女、父母或者是其他的财产。二、法院判决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应该在保护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不得损坏财产的价值和使用价值的原则下进行处理。1、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2、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分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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