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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晗璐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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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西路律师邹馥憧
邹馥憧 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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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西路律师刘武
刘武 律师
副主任 执业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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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西路律师高峰
高峰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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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晗璐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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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男朋友在吴中区一个拘留所,他是因为工程原材料被人陷害进去的,您能帮帮我打听一下他的消息吗?他叫叶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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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卜律师,退休人员在加班回家途中电瓶车撞击行人,全责,双方都住院,本人伤势严重,颅内出血,脾脏受损,先双方都是自费治疗,无责一方的医药费是否全责一方全部承担?全责一方向公司要求赔偿金额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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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律师我是江苏省连云港市人在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打工者有协议现在老板电话也不接还欠八万元工资想咨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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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留田里建造房子属于违章建筑吗?
    在自己家的自留田里造房子,属于违章建筑吗?镇府能否强制拆除


·我释放回来时,我的土地被村上给卖了,镇里也不管,怎么
    我释放回来时,我的土地被村上给卖了,镇里也不管,怎么


·老板欠薪,故意逃避
    承包电梯安装的老板欠我们工钱,拖了一年。现在电话也换了,到他家也找不到人。我该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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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进城打工摔伤,回家治疗后才报的警
    我父亲于8月23号到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帮忙铺草坪,从卡车上摔下来造成左手大拇指和左脚大拇指骨折,脊椎骨2处骨折,回家治疗后才报的警,现在工头只愿意付医疗费。问题是医生说2年之内不能干重活,好了也不能干太重的活,我们可以跟对


·2012年再婚,2019年农村宅基地证收,现再婚妻
    2012年再婚,2019年农村宅基地证收,现再婚妻子提出离婚,要求分割房产。


·我是二次起诉离婚!第一次在男方住的地方起诉的!第二次
    我是二次起诉离婚!第一次在男方住的地方起诉的!第二次可以在男方工作的地方起诉离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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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鼓楼区法律常识
·涉外民事诉讼的特点有哪些
  涉外民事诉讼的特点有哪些涉外诉讼,是一种情况比较复杂的民事诉讼,我们在进行处理涉外的民事诉讼的时候,要特别注意管辖权的问题,做好自己的分内的工作。那么,涉外民事诉讼的特点有哪些呢?涉外诉讼的管辖权的原则有哪些呢?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一、涉外民事诉讼的特点(1)国际民事诉讼是含有国际或涉外因素的诉讼。具体说来,诉讼中的涉外因素主要有:诉讼当事人中有居住在国外或具有外国国籍的法人或自然人;有关诉讼的客体是发生于国外的行为,或者有关的诉讼标的物位于国

·劳动单位因病假辞退员工可以吗
  劳动单位因病假辞退员工可以吗一、劳动单位因病假辞退员工可以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

·发行公司债券额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发行公司债券额计算方法是怎样的?一、《证券法》对债券发行额度的规定《证券法》第十六条规定: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累计债券余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该法条适用于所有企业发行的债券品种。二、发行公司债券额计算方法是怎样的?1、各主要债券品种发行额度计算方法(一)企业债券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简化发行核准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财金[2008]7号)的规定,企业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企业净资产(不包括少数股东权益)的40%。

·一、回迁房赠与协议应该怎么写?
  一、回迁房赠与协议应该怎么写?1、房屋赠与协议书范本,赠与人:___(下称甲方)受赠人:___(下称乙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赠与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甲方自愿将其的位于___房屋赠与乙方,乙方自愿受赠。2、赠与房屋的四至界邻为:___,赠与房屋的房屋权证号为:___.赠与人将其房屋赠与受赠人,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3、受赠人的义务:受赠人取得赠与房屋权,不得解除与___的租赁合同,除非___主动提出终止租赁合

·一、结婚一年之内离婚彩礼可以要回来吗?
  一、结婚一年之内离婚彩礼可以要回来吗?一般只要是结婚的,不论多久,离婚彩礼是不能拿回,但是双方可以协商,或是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退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父亲二婚的继承人是谁?
  父亲二婚的继承人是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

·怎样解决农村房屋买卖纠纷
  农村房屋的买卖有不同于城市,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农村土地所有权归村集体,所以就容易发生农村房屋买卖纠纷。那作为购房者,应该怎样解决农村房屋买卖纠纷呢?其实这个问题也就是在问,对于农村房屋买卖纠纷应该怎么处理?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怎样解决农村房屋买卖纠纷1、争议双方直接协商是目前解决房地产争议的最常见途径。针对房产交易过程中自身权利受到侵害的情况,购房者可以以口头、书面等多种形式与房屋销售方直接沟通,指出问题并商议解决

·婚姻当事人怎样解除事实婚姻关系
  婚姻当事人怎样解除事实婚姻关系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同居的时间如果发生在1994年2月1日该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的,按事实婚姻处理,这种情况除非双方愿意补办结婚登记,否则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诉,不能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协议离婚。另一种是同居的时间发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这种情况属于非法同居关系,不存在离婚的问题。但是一方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非法同居关系,并主张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问题,法院可以受理。如果单独向法院主

·醉驾以后能不能提前再考驾照
  醉驾以后能不能提前再考驾照不能提前。你的驾照已经吊销。在车管所会有处罚记载备案。你提前申请,不会被受理。只有满五年之后,才可以申请考驾照饮酒驾驶: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醉酒驾驶: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

·限制民事能力的人怎么立遗嘱?
  限制民事能力的人怎么立遗嘱?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立遗嘱的,遗嘱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设立遗嘱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遗嘱能力,是指公民具有设立遗嘱、按照自己意愿处分财产的能力和资格。订立遗嘱是重要的处分财产的民事活动,因而,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只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才具有法律效力。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没有遗嘱能力,不能从事设立遗嘱这种重大的民事活动。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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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6 0:32:45:3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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