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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期间其他案件的判决有没有效力
    一位朋友办了几张信用卡,失业后还不上了,换了手机号地址等,一家银行报案后抓他到河南的看守所,取保候审让其半年内还清其他银行欠款,谁知另外一家银行在上海报案,并且做出了缺席判决,这种情况下,这个缺席判决是否有效?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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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4-5月份帮别人加工钱没给完,后面又借我几千块周转,期间多次催要各种理由没给,又多次保证时间给,到时间还是不给,现在快拖了两年了,有转账记录和聊天记录,微信和手机号,没有他身份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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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工作五年一年期的合同到期,现公司更名要求签新合同我该怎么办?
    公司每年都签一年期的合同已五年了,现公司更名要求签合同,我不知是否该签,签了新合同我的权宜是否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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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向您请教一下:2012年7月24日楼上住户后阳台水管爆裂导致楼下漏水,(楼下住户发现时间上午11点,楼上住户回家处理下午2点,楼上住户接到电话当即打电话给快报维修,师傅于40分钟赶到,把水止住),楼上住户有楼下住户当时受


·你们好,我是再婚,我老公是初婚,请问我们可以生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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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我今年5月13日递的辞职信
    我今年5月13日递的辞职信,之后就没在公司做了,有关的手续是部门负责人办的,(到现在我的辞职手续还没办好)按理说到现在早过发工资的时间了,可是我的之间还没有到账。我想问的是:我5月1日到5月13日的工资是否可以要回?(我已


·我想问下高速追尾事故谁来承担,我应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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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家有一祖屋关于权属问题
    我要咨询房地产方面的问题?我老家有一间祖屋,是我外婆的名字(己故),外婆有二个子女,大的是女,小的儿子(儿子在49年前去了台湾89年回来探亲后到今一共回来六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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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北新区法律常识
·证人出庭作证的规定是怎样的
  不管是在哪一类诉讼当中,在证据类型里面其实都是包括有证人证言的,但不是说针对每个具体的案件都会有证人证言,如果本身就不存在证人,自然也就不存在证言了。而一般在开庭的时候都是需要证人出庭作证的,对此我国也有相应的规定。那么证人出庭作证的规定有哪些?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证人出庭作证的规定是怎样的当事人向法庭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时间要求不再适用《民诉证据规则》规定的“举证期限届满前十日”,而变为“举证期限届满前”。已经去掉了“前

·主张加班费的追诉时效是多久?
  加班费是劳动者应该获得的权益,单位在安排劳动者加班后,就应该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不过,如果单位在安排劳动者加班后却不支付加班费时,劳动者如何主张加班费呢?任何权利的主张都应该在一定的时效内提出,那么法律中规定主张加班费的追诉时效是多久?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劳动者如何主张加班费?根据《劳动法司法解释三》第九条的规定: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

·工伤伤残等级十级赔偿多少钱?
  工伤伤残等级十级赔偿多少钱?工伤伤残等级十级赔偿主要包括: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2、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第六十四条。二、一次性工伤医疗

·最新公司法对注册资本要求是什么
  最新公司法对注册资本要求是什么?(1)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实行后,取消设立新公司注册资金的诸多限制。1、自主约定注册资本总额。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也就是说理论上可以“一元钱办公司”。2、自主约定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也就是说理论上可以“零首付”。3、自主约定出资方式和货币出资比例。对于高科技、文化创意、现代服务业等创新型企业可以灵活出资

·继承人继承权丧失要件?
  继承人继承权丧失要件有哪些一、继承人继承权丧失要件有哪些?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绝对丧失)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绝对丧失)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继承人因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而丧失继承权的,属于继承权的相对丧失。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绝对丧失)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当然丧失继承权。二、遗嘱指定继承人有效吗?遗嘱指定继承人有效的,遗嘱中指定了继承人此时该遗

·消费者与商家发生纠纷可以到哪里投诉
  消费者与商家发生纠纷可以到哪里投诉一、消费者与商家发生纠纷可以到哪里投诉?消费者与商家发生纠纷可以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投诉,消费者投诉可以采取电话、信函、面谈、互联网形式进行。但无论采取哪种形式,都要有以下内容:(一)投诉方及被投诉方基本情况。投诉方的姓名、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被投诉方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消费者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应当向消费者协会提交授权委托书;(二)具体的投诉内容。损害事实发生的过程及与经营

·开庭到判决书需要多长时间
  开庭到判决书需要多长时间1、法律对开庭后多久下判决没有规定,法律只对立案后多久下判决有相关的规定;2、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3、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

·房屋拆迁过渡期有多长
  房屋拆迁过渡期有多长一、房屋拆迁过渡期有多长城市房屋拆迁过渡期为多少时间要看合同约定,一般是一年以上,二年以下,因为要看回迁房的建设周期。如果超过了期限,拆迁方会按照超期时间,另外给临时安置费。过渡期限是拆迁安置协议的重要内容,对于拆迁人和被拆除房屋使用人都有着重要意义,所以必须在拆迁安置协议中给予明确规定,双方都应该信守协议的期限规定。1、过渡期限是临时安置补助费发放的一个重要标准。过渡时间有多长,拆迁人就应该发给被拆除房屋使用

·工伤伤残待遇具体包括哪些
  工伤伤残待遇具体包括哪些(1)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住院治疗期间按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2)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实行工伤医疗期。工伤医疗期的时间按照轻伤和重伤的不同确定为1至24个月,最长不得超过36个月。(3)工伤职工在工伤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按月发给工伤津贴。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内平均月工资收入。(4)工伤职工经评残并确认需要护理的,按

·运输合同中的附随义务规定是怎么样的?
  运输合同中的附随义务的规定是怎么样的?(一)附随义务的概念附随义务是在法律无明文规定,当事人之间亦无明确约定的情况下,为了确保合同目的的实现并维护对方当事人的利益——主要是人身和财产利益,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所承担的作为或不作为的义务。这表明附随义务以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关系为前提,以诚实信用原则为依据,其目的在于确保合同目的的实现,并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利益;其内容也并非自合同关系之始就已确定,而是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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