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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卖妇女罪的结果加重情形是什么 拐卖妇女罪的结果加重情形是:一、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二、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三、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管理办法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管理办法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小规模纳税人)缴纳增值税的管理,帮助小规模纳税人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上款所称会计核算不健全是指不能正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刑事判决书送达给谁 判决书以形式为例大约几部分,述讼参与人的基本信息,诉讼程序,认定的事实。认定这些事的证据。法院对于各方观点及法律适用问题的论述,确定的刑罚等,庭审有审判和判决2个重要阶段。一、审判阶段:审判阶段,律师工作的重点即是庭审。通过与当事人的会见。记录其本人质证意见。撰写出庭材料。与承办法官沟通情况。为当事人争取最好的结果。此时,家属可以要求律师向法院转达自己的意见,落实无罪、最轻的情节,提供起诉书等公开文书、进行会见当事人的工作。不得要求律师泄露案件
·2023合同欠款诉讼时效一般是多久 合同欠款诉讼时效一般是多久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诉讼时效的种类有:普通诉讼时效,即向人民法院请求民事保护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最长诉讼时效,是指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普通诉讼时效和特别诉讼时效的期间应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同时,诉讼时效有中止、中断和延长的三种情形:1、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
·招摇撞骗情节严重类型有哪些? 招摇撞骗情节严重类型有哪些?1、多次招摇撞骗。犯罪的构成要件直接反映该罪社会危害性程度。在该罪的基本构成要件中,既无数额多少的要求,也无情节轻重的要求,即只要行为人为谋取非法利益,冒充国家工作人员实施招摇撞骗的,就构成该罪,因此,行为人实施地每一次招摇撞骗都符合该罪的基本构成要件,单独构成犯罪。2、造成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在司法实践中,有的招摇撞骗行为本身性质并不严重,但被害人却由于行为人招摇撞骗的行为而精神失常,甚至自杀等。在
·事实劳动关系的工资怎么计算? 现实生活中也有很多例子是打工者与用人单位没有签订相应的劳动合同,但已经开始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情况。比如,工地短期的工人、搬家公司的搬运工等等。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已经付出了劳动,但有时会遇到和用人单位的工资纠纷。有可能是拖欠工资或者工资金额和当初商议的不一样,那么清楚事实劳动关系的工资如何计算就显得尤为重要,下面就给您来介绍一下这方面的知识。一、什么是事实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履行劳动权利和义务时一种既成事实,客观存在
·意向书和合同的关系有吗? 意向书和合同的关系有吗?一、意向书和合同的关系有吗?意向书和合同也是有的;意向书是“协议书”或“合同”的先导。意向书是当事人双方或多方之间,在对某项事物正式签订条约、达成协议之前,表达初步设想的意向性文书。意向书是表示缔结协议的意向,并经另一方同意的文书。这种文书旨在表明一种意向,并不是正式的协议。意向书为进一步正式签订协议奠定了基础,多用于经济技术的合作领域。二、意向协议书与正式合同的区别有哪些?1、性质不同意向书是表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怎么判刑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怎么判刑1、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造成六级严重残疾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故意伤害致一人死亡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伤亡后果、伤
·(一)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评估的权利人和义务人 (一)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评估的权利人和义务人《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四款规定:具备资格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该条规定明确了交通事故中财产损失评估是当事人的权利,由当事人自行选择。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只有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评估机构的义务。(二)评估的时限《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四条三款规定:申请重新 ·占有遗忘物是否构成犯罪 一、占有遗忘物是否构成犯罪?有可能构成侵占罪,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二、侵占罪的他人遗忘物如何认定?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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