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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庞律师您好!做电商被人讹诈十几元钱,咽不下这口气,官司能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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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如果是临时工受伤的话,大小便失禁的话,已经经过鉴定还没受理。是不是还要到市里鉴定,双方当事人是不是都要在场啊220.190.135.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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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能否享受安置补偿,为什么能与不能?
    我的户口一直在娘家,早在我结婚前我与姐姐分别立户!我姐姐结婚后姐夫户口迁入我姐户口簿上,一直到为了孩子在城里念书,花钱把姐夫与侄子户口买为非农并在城里买了商品房把户口迁出!我结婚手续办在娘家,结婚后老公与两个孩子户


·签完合同几天后才发现对方不是法定代表人
    买卖合同签完后才发现对方不是法定代表人,他只是部门经理,但是他盖了他们公司的公章,这个合同有风险吗,合同上签字栏写的是法定代表人签字,这个合同生效的条件是需要双方签字盖章才生效


·社会责任维系法律尊严,必须实事求是公正公开
    案由:劳动争议。被告单位为金华市金义都市新区管理委员会,法定代表人:赵国荣,主任;党工委书记郑余良,暨现任金华市金东区党委书记、金华新兴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副厅级)等职。现因为抗议并坚决反对金华市劳动人事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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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星饭店消费车被撬损失赔偿案
    >现我将该事件做简要汇报及说明,如何操作请予以指导:>>时间:2011年6月3日中午12点-下午6时;>>地点:杭州大*饭店院内(杭州市南山路17*号)>>当事人:薛某,王某>>事件:我司停放


·加工款迟迟不给算什么纠纷
    原来是两个月结算的;现在都过了半年了;我应该怎么办。115.192.204.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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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和朋友合伙包了个工程,由于发生分岐,我退出了,我先前垫付的工人工资和我自己的工资他迟迟不肯给我怎么办?谢谢你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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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仑区法律常识
·肇事逃逸不必拘留的要求
  只要在肇事者自首并且没有出现人员伤亡的情况下。可以不予拘留。《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74条,对“交通肇事逃逸”定义为:是指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
·合同返还义务诉讼时效是多久?
  合同返还义务诉讼时效是多久?(一)合同未约定履行期限时诉讼时效的起算当合同未约定履行期限的情形,人第一次向人主张权利时,即为期限届满时,债务人从此时具有履行债务的义务。如不履行,则构成对债权人权利的侵害,且该侵害为债权人所应知,诉讼时效当然应从此时起算。当然,如果债权人给债务人必要的准备时间(宽限期)的,诉讼时效从准备时间(宽限期)届满时起算。(二)关于分期履行的合同的诉讼时效的起算根据关于诉讼时效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的规定,应按每

·辞职后再工伤伤残鉴定行吗?
  现如今社会基本每个公司都会为在职员工购买五险,五险其中一险就是工伤保险,就是说员工在职期间若因工作而发生的意外受伤甚至死亡,员工或其家属可以得到一笔物质补偿,那么,员工若是辞职后再工伤伤残鉴定行吗?今天我们就带着您来了解了解这个话题。一、辞职后再工伤伤残鉴定行吗?可以,工伤认定有效期是事故发生后一年内,在一年内劳动者都可以申请工伤认定,领取到工伤认定后,在病情稳定或者出院时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

·胎儿继承权继承法的规定是什么?
  胎儿继承权继承法的规定是什么?《继承法》第二十八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1、胎儿未出生即死亡的,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按照比例由原继承人分配;2、胎儿出生后死亡的,此时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转化为胎儿的遗产,由胎儿的继承人按照法定继承来继承;3、胎儿出生后存活的,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由胎儿继承,为胎儿享有的财产。二、相关知识的规定怎么样的?为胎儿保留遗产份额要注意的问题:在分割遗产

·酒驾没肇事逃逸怎么判刑?
  酒驾没肇事逃逸怎么判刑?《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酒驾没肇事逃逸的判刑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重大交通事故是前提,构成犯罪是统称。这是刑法修订后给予执法者自由裁量的重要改变。这里没有讲“肇事”,就是将酒后、醉驾从交通肇事罪中否认出来,排除了“交通肇事过失犯罪”

·政府征地和开发商征地有什么区别
  政府征地和开发商征地有什么区别一、政府征地和开发商征地有什么区别1、首先是征地主体不同,征收的主体必须是政府,而且必须是市、县级人民政府,像乡镇府、镇政府不具有发布征收决定的资格,而拆迁的实施主体一般是开发商,土地储备中心等非政府机构。2、其次,是拆迁的目的不同,拆迁的目的大多数是危改项目、城市基础建设、私自企业发展、拓展项目等;而征收是有明确规定的,必须是为了公共利益,比如修公路、修地铁、建高铁等。政府征地一般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

·公司破产清算顺序是怎样的?
  公司破产清算顺序是怎样的?一、公司破产清算顺序是怎样的破产清偿顺序,是指法律规定的对不同性质破产债权在分配时的先后次序。中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37条规定的破产清偿顺序为(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3)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依清偿顺序逐一分配,前一顺序债权全部清偿之前,后面顺序的债权不予分配。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债权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财产应当按一定的顺序和比例,公平地分配给债权人。破产财产的分配,
·赔偿公司辞退员工的标准2023是什么?
  赔偿公司辞退员工的标准是什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

·婚姻对于每一个人来说都是非常神圣的一件事
  婚姻对于每一个人来说都是非常神圣的一件事情,婚姻对于我们来说是我们人生中的必经之路,但是我们现在的社会中离婚的也很多。我们国家对于离婚也有相关的法律说明,新婚姻法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那么新婚姻法婚后购房如何分?根据新《婚姻法》规定婚后买房是否属于共同财产1、婚后买房只写一个人的名字: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2、父母出钱买房:双方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

·在农村非农户口可以继承耕地吗
  在农村非农户口可以继承耕地吗一、在农村非农户口可以继承耕地吗?耕地是不能继承的。在农村,农民对承包地只有经营权,没有继承权,任何人都不能继承。《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的定义】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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