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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婆与儿媳没有继承权《继承法》第十条规定 公婆与儿媳没有继承权《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第十二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儿媳、女婿也并不在继承人范围之内。但从十二条的内容可以看出,我国法律鼓励儿媳、女婿对配偶的父母进行赡养。法律是最低层面的道德,
·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 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是什么?生活中,在需要跟别人合作或达成了某些共识的时候,许多人就要纸质的或者电子版的一些协议来寻求利益得到保障,这个就涉及到了合同、要约、要约邀请等一些内容,那么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是什么?要约与合同的区别是什么?就在下文做了一些回答。一、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是什么1、要约邀请是指一方邀请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而要约是一方向他方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2、要约邀请是一种事实行为,而非法律行为。要约是希望他人和自己订立合同的意
·决定移送管辖的条件是什么? 决定移送管辖的条件是什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该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据此规定,移送管辖的适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二)受理案件
·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办,广东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 交通事故是目前发生频率最高的一类人身损害案件,那么发生交通事故以后怎么办呢?广东交通事故处理流程又是怎么样的?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希望帮助您解决这方面的法律问题。一、广东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怎样的(一)现场勘查1、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即行撤离现场,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必须保护好现场,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2、值班民警接到指令后,必须严格在承诺制度的时间内快速赶赴现场,并快速处置现场。3
·离婚财产公证需要男方签字吗? 离婚财产公证需要男方签字吗?离婚财产公证需要男方签字,当然也可以不进行公证。只要双方签字并且协议在民政部门备案就生效。双方自愿签订,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对双方发生效力,当事人可选择是否公证,公证与否不影响合同的效力,除非双方明确约定公证生效。公证的作用有二,一是公证协议内容的合法有效性,二是公证双方无威胁、胁迫等情形,是自愿签署。如果有条件,建议进行公证。夫妻签订的婚内财产协议书并非以公证为生效要件。很多人认为,婚内财产协议需要公证;
·被单位辞退,申请劳动仲裁需要什么资料 申请劳动仲裁时所需材料:1、《仲裁申请书》。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如实准确填写《仲裁申请书》,《仲裁申请书》一式三份,其中两份由申请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交仲裁委,一份由申请人留存。2、身份证明。申请人是劳动者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提交劳动仲裁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3、能够证明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有关材料,如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协议)、解除
·不安抗辩权又叫什么呢? 不安抗辩权又叫什么呢?抗辩权拥有很多的种类,不安抗辩权就是其中的一种。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不安抗辩权是在双务合同中,先履行的一方所具有的权利。那么,不安抗辩权又叫什么呢?不安抗辩权成立的条件又有哪些?我们将在本文中进行详细的解答。一、不安抗辩权又叫什么?所谓不安抗辩权,又称拒绝权,亦称“保证履行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没有提供
·赡养协议制度指的是什么? 赡养协议制度指的是什么?根据《赡养协议公证细则》第2条规定,赡养协议是赡养人就履行赡养义务与被赡养人订立的或赡养人相互间为分担赡养义务而订立的协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7条规定:“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并征得老年人同意。”从第17条规定可以看出,赡养协议是由赡养人之间签订的。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有人认为,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是法定的必须履行,不能将法定义务变为两者间协议关系。而且有人认为,赡养人与被赡养人签订的赡养协
·公司法人以公司名义借款为个人所用是否违法 公司法人以公司名义借款为个人所用是否违法?公司法人以公司名义借款为个人所用是违法的,甚至是属于触犯刑法的行为,构成挪用资金罪。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
·偷税漏税法人代表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一,偷税漏税法人代表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如果法人代表是涉税违法行为的直接责任人,法人代表就需要承担责任。如果只是老板自己主持的偷税漏税行为,同时法人代表不知情未参与公司经营就不需要承担责任。《刑法》第31条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刑法》第14条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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