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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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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西大峡谷律师何强
何强 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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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西大峡谷律师周冯春
周冯春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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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洁玲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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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这个不是我们家的责任交钱并无收据责任也不在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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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的安装空调的过程中,被楼上格力正在安装的外挂机砸中当场死亡,家属应该找格力还是美的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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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人于18年2月底至2020年1月在一家贸易公司上班,劳动提成工资7万被扣,现在申请劳动仲裁,结果因没有找律师,导致一审失利,现在手上证据不知道如果处理才最妥当,希望有律师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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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工伤结果下来,后续单位要进行哪些赔偿,要什么程序呢
    各位朋友大家好,我想咨询一下,我们公司有个员工在工作时,因锯片突然爆裂,手指被击伤了,现在工伤认定结果下来为九级程度工伤,那我们公司要怎么给他赔偿呢,以后赔偿是个怎样的程序呢。请知悉的朋友们帮帮忙,谢谢大家了


·请问律师你是哪里人
    请问律师你是哪里人,我想起诉,我老婆在外地给她前男友扣留了身份证和银行卡,回不来,多次跑出来了又拉回来了现在想回来回不来,怎么办


·我宁波人借我钱要怎么要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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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堪男友前女友骚扰拿其裸照警告不料反被其勒索要钱,法律途径怎么解
    请相关律师帮我分析下,如有必要我会申请诉讼。这段时间一直被男友前女友骚扰,不堪忍受,就冲动拿了男友以前给她照的裸照(双方自愿拍摄)用*****文件的方式传给她,警告她不准再来骚扰我们的生活,没想到反用这件事来勒索我男友,


·工地干活摔伤,左脚跟骨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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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安区法律常识
·工伤保险报销剩余的医疗费由谁承担
  一、工伤保险报销剩余的医疗费由谁承担?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劳动者受工伤后,将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医疗费用通常先由用人单位或劳动者支付,然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报销。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将依照工伤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住院服务标准等进行报销。这样在实际操作中就会面临一个问题:通常在治疗中会有一部分医药费用不在目录之内,工伤保险对这部分是不予报销的。这笔不能报销的医药费该由劳动者一方来承担。理由如下:(

·抢夺罪起刑点是多少年
  起刑点也就是判刑的最低限度,对于各种犯罪的起刑点刑法中都有明文规定。那么您知道抢夺罪的起刑点具体是多少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带来抢夺犯罪量刑标准的具体内容,为您解答抢夺罪起刑点的问题。《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
·2023离婚房产怎么分割?
  2017离婚房产怎么分割?一般分割离婚房产时,需要夫妻双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再走法律渠道诉讼。诉讼必须提交相关证据,有需要可以咨询的专业律师。要分割的房产必须是夫妻共同财产,首先要判定该房产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登记人、购买人等多种因素都对判定有所影响。以下是有关资料:一、新婚姻法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婚姻法分割房产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产的分割首先要明确什么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接下来就来说说新婚姻

·诉讼标的诉讼费的收费标准是怎么规定
  诉讼标的诉讼费的收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一、诉讼标的诉讼费的收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6、超过100万

·盗窃罪可以执行缓刑吗
  《刑法》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第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不动产相邻关系的区别有哪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不动产相邻关系的区别有哪些?一、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不动产相邻关系的区别有哪些?①性质不同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一种特殊的所有权,由专有权、共有权以及成员权相结合而成,属于独立的一种物权。相邻关系,并不是一种独立的物权,其本质是相邻不动产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适当扩展或限制。②主体不同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主体必须是所有权人,现实中取得专有部分的所有权即成为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相邻关系的主体是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此

·劳动者在出差住酒店算不算工伤
  劳动者在出差住酒店算不算工伤一、劳动者在出差住酒店算不算工伤因为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的,算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

·一、醉驾新标准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一、醉驾新标准具体是怎么规定的?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20毫克就算酒后驾驶,大于80毫克即为醉酒驾驶交通违章行为之一,简称醉驾。《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单位可以是主体吗?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单位可以是主体吗??单位可以是主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法院的正常活动。人民法院是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唯一机关,它对各类案件制作的判决和裁定,是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具体形式。判决和裁定一经生效,就具有法律强制力,有关当事人以及负有执行责任的机关、单位,都必须坚持执行。即使有不同意见,也只能按照法律的有关规定,进行申诉,而不允许抗拒执行。维护这种生效的判决、裁定的权威,就是维护法律和法制的权威,就是维护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土地转让后,征收补偿款应归谁?
  土地转让后,征收补偿款应归谁?农民进城务工,农村劳动力转移,必然会导致一部分集体承包土地得不到充分利用,所以为了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我国的《物权法》和《土地承包法》都明确规定了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通过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那么土地通过这些方式流转后如果遇到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款的归属成为一个问题。根据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方式不同,拆迁补偿款的分配和归属也会归不同主体所有土地转让后,征收补偿款应归谁?(一)转包、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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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9 1:11:36:17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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