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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离婚该怎么办 一般夫妻由于感情不和,双方就会提出离婚申请。在军人的婚姻里,离婚是一件比较复杂的事情。最常见的离婚要求是军人配偶提出来的,但也有军人提出来的情况。那么军人离婚该怎么办?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军人提出离婚该如何处理《军队贯彻实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现役军人申请离婚的审批程序、权限与申请结婚的相同。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同意离婚的证明时,应要求离婚双方签字或提供本人书面意见。这里的“同意 ·请求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提供几份? 请求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提供几份?在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为证明自己所主张的事实,通常需要请求了解案件真实情况的证人出庭作证,这需要提交书面的申请文件,即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那么,必须符合哪些条件才能作为证人呢?向法院请求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提供几份?一、证人的条件(一)、证人,是指了解案件事实并受人民法院传唤作证的人。证人就了解案件事实向人民法院作出的陈述,是证人证言。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除下列人不能作证人外,其他人
·哪些房产不能办理抵押贷款 哪些房产不能办理抵押贷款一、哪些房产不能办理抵押贷款1、公益用途房屋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公益设施,不论其属于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还是个人,都不得抵押。2、小产权房“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大多数地区的银行对小产权房都是不能抵押贷款的。因为在我们房屋的正常交易中,房产证是交易的必要证件,而小产权房没有产权证,房主就对该房子就只有居住权,并没有使用权,自然也就不能将该房子进行交易或者
·房产证上使用期限20年是什么? 房产证上使用期限20年是什么情况一、房产证上使用期限20年是什么情况房产证上的土地使用权只有20年,大致可以区分两种情况:(一)如果购买的是新开发的商品房,出现这种情况,那只能说明开发商办理土地使用权交纳出让金的时候,只交纳了20年的出让金,所以只获得了20年的土地使用权;(二)如果购买的是二手房,出现这种情况,那么就说明,土地使用权的剩余使用年限只剩下20年了。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
·企业在法律的范围内,满足了相应条件的话, 企业在法律的范围内,满足了相应条件的话,那么就是可以进行裁员。但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此时法律对企业裁员的人数作出了限制。那到底法律中规定的企业裁员的人数是多少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企业裁员的人数是多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
·行政处罚法31条规定是怎样的? 行政处罚法31条规定是怎样的?一、行政处罚法31条规定是怎样的?行政处罚法31条规定是第三十一条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行政处罚所适用的原则是:处罚法定原则;处罚公正、公开原则;处罚与违法行为相适应的原则;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不免除民事责任、不取代刑事责任原则;救济原则;处罚追究实效原则等。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不再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具体内
·劳动仲裁申请书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劳动仲裁申请书的注意事项是什么?劳动仲裁申请书的注意事项是必须要注意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以书面形式申请仲裁,有利于明确表达申请人的仲裁请求及其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也便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查,决定是否受理,以及在决定受理后,向被申请人转达申请人的仲裁请求及其依据,方便被申请人行使答辩的权利,有利于仲裁活动的进行。因此,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保留一份为正本,送达被申
·单位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在哪认定? 劳动关系是聘用劳动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一旦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或者是劳动者发生了工伤,首先就需要确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那么劳动关系在哪认定就成为首先要解决的问题,一旦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不成立或不能证明,就不能够处理双方的争议了。一、劳动关系在哪认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 ·生产销售假药罪与非法经营罪的区别是什么? 生产销售假药罪与非法经营罪的区别是什么?一、生产销售假药罪与非法经营罪的区别是什么?1、非法经营罪非法经营罪是指【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的犯罪。(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结算业务的;(四)从 ·一、房屋买卖合同解除返还双倍定金吗? 一、房屋买卖合同解除返还双倍定金吗?甲乙双方应于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内签署房屋买卖合同,如甲方违约,甲方应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如乙方违约,则甲方收取的定金不予退还。房屋买卖交易过程中,买受人交付定金后出卖人违约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买受人可以要求其双倍返还定金,并可同时主张出卖人赔偿损失,但两项赔偿的总和不应高于实际损失,通常就是不应高于房屋涨价造成的差价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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