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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麻烦咨询一下农民工在工地上班时双方打架受重伤的一方怎么维权?怎么赔偿?工地上的开发商有责任吗?受重伤的农民工身体摘除了肠子脾全身血也换完了,怎么赔偿?工地有责任吗?打人的那个人用钢管捅


·t在工地受伤,老板只付了医药费,现在他v什么也不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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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律相关咨询
    夫妻两人性格不合离婚了,对名下两套房子进行了分割。两人又复婚了,现在住在男方家。男方家的房子是否拥有居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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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因为土地纠纷,邻居打伤外婆,但当时没有住院,只是挂水等,派出所一直未处理,过年舅舅去邻居家协商,后双方又发生纠纷,他家做了受伤鉴定,是轻微伤,但我家不懂,没有做,但是收到派出所的受伤鉴定后,我家也申请,但是派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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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劳动时发生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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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预备和中止区别是什么?
  犯罪预备和中止区别是什么? 1、概念不同犯罪预备,是指做实施犯罪前的准备工作;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自动有效的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是犯罪中止。2、处罚不同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二、犯罪预备形态的客观特征包括两个方面:(1)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的预备行为,即为犯罪的实行和完成创造便利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不同于犯意表示。犯意表示是指以口头、文

·商标无效类型具体有哪些
  一,商标无效类型具体有哪些(一)注册商标使用了禁止用作商标的标志《商标法》第10条规定了禁止用作商标的九项标志,包括国家及国际组织的名称或标志、官方标志或印记、违反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标志等等,这些标志如果被注册为商标,或者注册商标的构成要素中如果含有这些禁用标志中的任何一项,一经发现,该注册商标就应当被宣告无效。(二)注册商标缺乏显著性显著性是商标获得注册的必备条件。《商标法》第11条禁止仅仅将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以及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特

·一、租赁关系中出租人?
  一、租赁关系中出租人有哪些义务1、交付出租物。出租人应依照合同的约定的时间和方式交付租赁物。物的使用以交付占有为必要的,出租人应按照约定交付承租人实际占有使用。物的使用不以交付占有为必要的,出租人应使之处于承租人得以使用的状态。如果合同成立时租赁物已经为承租人直接占有,从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时起承租人即对租赁物享有使用收益权;2、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租赁合同是继续性合同,在其存续期间,出租人有继续保持租赁物的法定或者约定品质的义

·房产20年未过户有政策规定?
  房产20年未过户有政策规定?一、房产20年未过户有政策规定?房产20年未过户有政策规定,房屋过户的前提是住房贷款需要还清,并且当事人必须在持有住房时间内(超过住房所在地区限售时间规定),拿着房产证、契税证、出让性质土地证、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等材料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签合同,申请办理过户手续。在二手房交易时,房屋过户或者房屋登记直接关系到子女能不能就近读书的问题。如果买二手房的时候没有提出让原户主迁走户口,那么户口可能迁不进去,子女在房子

·怎么通过诉讼催收债务?
  怎么通过诉讼催收债务债务纠纷诉讼就是打民事官司,对一些较为复杂,对方当事人较难对付或者通过其他途径很难解决的案件,债权人就可选择诉讼程序来解决,诉讼的优势表现在:1.法院处理债务纠纷是最终的,具有强制执行力的解决方式,2.诉讼时限受法律的严格限制,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在收到公民的民事起诉状或口头起诉立案后,民事案件的第一审审理期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也可延长6个月,不服第一审判决的,当事人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不服第一审裁定的,当事

·一、婚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婚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登记在夫妻名下的财产住房,如果是婚后取得,在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前提,财产属于婚后取得共有财产。如果是领取结婚证之前一方取得财产,又登记在这一方名下,属于登记人婚前个人财产。《婚姻法》规定: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民事诉讼需要个人举证吗?
  民事诉讼需要个人举证吗?一、不需要举证1、众所周知的事实;2、自然规律及定理;3、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已知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能推定出的另一事实;4、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5、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5、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二、举证责任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1、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2、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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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变更续展可以同时进行吗?
  商标变更续展可以同时进行吗?一、商标变更续展可以同时进行吗?可以同时办理;当注册人名义发生变更又未及时办理变更申请的时候,商标已经进入续展期,此时若按照商标注册人新名义申请递交续展申请,会被不予受理则即会被注销。因此在实际操作中也常有将商标变更申请和续展申请同时递交的情况,附情况说明,但由于审查时间的因素时常会导致申请时间延长等情况,因此建议当发生变更等情况的时候,申请人应及时办理相关申请,以免为后续流程带来不便。二、商标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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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8 23:55:37:16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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