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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馥憧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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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峰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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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武 律师
副主任 执业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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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骗取贷款罪,作为公司法人在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时只是在担保手续和银行合同上签字,2o16年公司贷款一年按月付息到期还款,名义上的法人不知款怎么用的,因公安机关查贷款被公司实际管控人挪用作其它用途被定为骗贷,法人没参与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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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财产纠纷问题
    原爷爷上海一套居住房为正职工的公租房后因大伯顶替其职位爷爷死后其房产过到了大伯名下现在大伯把房子卖了一分钱都没分给我的父亲及另几个伯伯我们该怎么要求分割能分比例在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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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律师,您好,我是河北保定人,我的银行卡于6月24号被司法冻结,且是单向冻结,经银行查询为江苏淮安市开发区分局刑侦队冻结的,我打电话联系该刑侦队始终联系不上,也在我们当地刑侦报案,想通过当地刑侦联系江苏分局,可也没联系


·想请教一下离婚的话财产怎么分
    您好‚律师‚感谢您的阅读!我现在很烦恼‚我结婚一年四个月‚孩子未满六个月.可是在两个月前发现老公有了外遇‚吵也吵了‚闹也闹了‚为了孩子我还是想挽回这个家‚我也根他谈过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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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宁区法律常识
·一、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
  一、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几年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时起计算。二、环境污染损害赔偿如何处理1、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责任的确认是实行无过错的责任原则。无过错的责任原则是指一切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或个人,只要客观上造成损害结果,即使主观上不是故意和没有过失,也应当承担损害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问题及对策是怎样的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问题及对策是怎样的?在我国,一些建筑工程质量不过关导致质量事故的例子并不鲜见。一个工程从设计到施工最后到验收,各个环节对质量问题都有相关的控制措施,但往往在使用过程中仍然会有质量问题的出现,这不得不说是一个值得沉思的问题。我们为您整理了建筑工程质量管理问题及对策,请通过以下内容进行了解。一、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中存在的问题1、法律法规不健全中国现在建筑工程中存在的质量问题,是有多因素混生互动、恶性循环、相互影响的结果

·劳动合同模块有哪些内容?
  劳动合同模块有哪些内容?劳动合同法对用人方面的规定涉及对用工者的年龄、对用工者相关福利待遇、各项社保缴纳等等的规定,还有作为企业在劳动合同存续期间的权力及义务,在与对方解除劳动合同时需要做什么,比如提前通知,工资如何支付等等。五险一金办理流程:拿着用工者的劳动合同,身份证明,工资待遇证明,及填写好的当地社保部门制式表格加盖单位公章,去当地社保部门(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和公积金管理处办理即可。招聘流程:首先,确定用工需求,单位需要
·一、建设工程承包经营权法律效力是什么?
  一、建设工程承包经营权法律效力是什么?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本质上属于承揽合同的一种。《合同法》第287条规定:本章(建设工程合同)没有规定的,适用承揽合同的有关规定。因此,此处的“承包”,其实质是“承揽”,也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承包合同。企业内部承包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出现的一个新名词。企业内部承包合同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出现的一种合同类型,它以完善企业承包经营制为前提,把竞争机制引进企业内部,以合同形式明确企业与承包者的责、权、利关系,从而达到深化

·行政强制执行书送达方式?
  行政强制执行书送达方式有哪些一、行政强制执行书送达方式有哪些?1、直接送达。登记管理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在宣告后将决定书当场交付给被处罚社会组织的负责人,并由其负责人在《送达回证》上签名或者盖章,即为送达;其负责人拒绝签名和盖章的,由案件承办人员在《送达回证》上注明。登记管理机关在适用直接送达时需注意:①无特殊情况的,均应适用直接送达的方式;②由社会组织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负责收件的人签收;③受送达人有委托代理人的

·婚姻法非婚生子女
  婚姻法非婚生子女(一)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二)在离婚之诉中,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

·耳聋工伤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耳聋工伤鉴定需要什么材料申请时需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存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在被认定为工伤的情形下,才能享受工伤赔偿待遇。伤情稳定后,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鉴定机构申请劳动能力鉴定。1.要看你的工作岗位是不是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岗位。如果是,还要看你接触的噪音是多大、多长时间。企业要根据你接触噪音的大小给你做职业健康检查的。例如你接触80-85分贝每8小时,是每2年检查一次,85分贝以上每8小时,是一

·网络诈骗3000最高什么处罚?
  网络诈骗3000最高什么处罚?随着网络信息化的普及,我国网民的数量也越来越多。但是我国对网络的监管并不像真实生活中那么严格,因此在网络上行骗的人很多,手段也层出不穷,近来网络诈骗的事件的增多,对待网络监管的力度也随之加大,网络诈骗3000最高什么处罚?一、网络诈骗3000最高什么处罚我国严厉打击网络诈骗行为,刑法对于网络诈骗的刑事立案标准也有所提高,只要是接近刑事立案标准就可以立案。也就是说网络诈骗金额为3000元是可以立案的。法律依据:1、根据

·被辞退哪些条件可双倍补偿
  被辞退哪些条件可双倍补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无任何理由,也未支付任何经济补偿的,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过错情形,可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劳动者每工作一年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2N。二、赔偿金相关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辞退员工还能领失业保险金吗
  辞退员工还能领失业保险金吗被公司辞退属于劳动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只要劳动者其它条件符合规定,就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二、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具体包括下列情形:(1)终止劳动合同的;(2)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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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8 23:31:06:15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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