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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买了一辆卡车,挂靠在常州一家公司,挂靠期限两年,如今期限已到,我想过户,对方找各种借囗就是不让过户!有什么办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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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两高《意见》49号第二款规定国有控股或参股公司中那些管理职员是否属于刑法意义上的国家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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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问下,在拍拖期间,男方给女方送不动资产,在分手后,是否可以拿回,不动资产名字是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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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淮区法律常识
·变更抚养权的法律依据是怎样的?
  变更抚养权的法律依据是怎样的??父母双方离婚后,如果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根据父母双方,或子女的实际情况的变化,依法予以变更。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法院处理子女抚养问题,是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为基本原则。司法实践中,抚养权一旦确实后,想要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是有一定难度的,除非出现了法定情形。具体如下: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

·我国关于商标专利行政复议的案件包括哪些
  我国关于商标专利行政复议的案件包括哪些我国设立的诸多的行政部门都有着自己的工作职责,比如各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构,主要是负责我国境内一些商事经营活动的。其实在注册商标的时候就需要将材料提交到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同时为了监督我国的工商行政管理机构,申请注册商标的相关人员其实也有必要知道,商标专利行政复议的案件包括哪些?一、商标专利行政复议的案件包括哪些?结合《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对照《行政复议条例》有关内容,商标行政复议主要受
·饮酒驾驶与醉酒驾驶有哪些区别?
  饮酒驾驶与醉酒驾驶有哪些区别?一、酒后驾驶与醉酒驾驶概念的区别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二、酒后驾驶与醉酒驾驶处罚的区别(一)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二)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

·离婚需要支付给孩子多少抚养费
  离婚需要支付给孩子多少抚养费1、法院根据什么标准确定抚养费?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1)子女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2、抚养费给多少,具体数额如何确定?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俩如何共同立遗嘱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俩如何共同立遗嘱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俩如何共同立遗嘱?1、公证遗嘱。公证遗嘱即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的遗嘱。公证遗嘱的方式是最严格的遗嘱方式,能确实保障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公证遗嘱也是处理遗嘱继承纠纷最可靠的证据。2、自书遗嘱。遗嘱人自己书写的遗嘱,称为自书遗嘱。为遗嘱人亲笔将自己的意思用文字表达出来。3、代书遗嘱。代书遗嘱是由他人代笔书写的遗赠。代书遗嘱通常是在遗嘱人不会写字或因病不能写字的情况下不得已

·2023武汉市工伤待遇都有哪些?
  武汉市工伤待遇都有哪些?(一)在医疗期间享受如下待遇:1、工伤职工符合规定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等医疗费用全额报销。2、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由单位按照省内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住宿费用由单位按照职工因工出差标准报销。3、工伤职工在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由单位按月发给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受伤前的本人工资。(二)职工工伤或患职业病评定伤残等级后,享受以下待遇;1

·一、租房纠纷律师费怎么收取?
  一、租房纠纷律师费怎么收取?房屋出租纠纷律师诉讼费是(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5000元/件;(2)涉及财产关系的,争议标的不超过1000元的,每件收取1000元的手续费;争议标的超过1000元的,除每件收取2000元的手续费外,可以按照下列规定标准分段收取:5%、4%、3%、2%、1%来收取。二、房屋出租纠纷如何处理1、首先考虑协商解决租房纠纷当发生租房纠纷时,应该首先考虑以协商的形式解决纠纷。所谓买卖不成仁义在,发生纠纷时,租赁双方应该理性的换位思考,不要将纠纷扩大化

·在我国如何推翻土地使用证
  在我国如何推翻土地使用证在我国,土地资源是具有战略性的意义的,土地资源不仅对于一个国家的发展和建设具有重要的作用,并且对于个人来说,土地也是我们的立身之本。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获得土地使用权需要办理土地使用证书。那么,在我国如何推翻土地使用证呢?我们针对这个问题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希望能够帮助到您。一、什么是土地使用证?土地证,是国家规定的土地的使用者或者土地的所有者所享有的土地使用权或所有权的法律依据。根据国家关规定,目前我国颁发的土

·房屋质量纠纷怎么解决,由于购房人专业知识
  房屋质量纠纷怎么解决,由于购房人专业知识和经验以及实力均不足,相对于开发商又处于弱势地位,不少购房人都因为不知道房屋质量如何投诉问题而深受其苦。此时其实可以选择进行投诉,那法律中规定房屋质量投诉部门是哪个?如果你不清楚的话,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商品房质量纠纷怎么解决?(一)了解国家关于商品房质量相关法规及政策如何保护购房人利益,国家关于商品房质量相关法规和政策都有明确规定,它是投诉维权的有力依据。如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
·申请法院继续履行合同是否合法?
  申请法院继续履行合同是否合法?一、申请法院继续履行合同是否合法?申请法院继续履行合同是合法的,判决合同继续履行应具备如下条件:(一)存在违约行为;(二)必须有守约方请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债务的行为,即必须是基于债权人的履行请求权的行使;(三)必须是违约方能够继续履行合同。应当说除了不能继续履行的合同,其他的合同都能够继续履行。适当履行原则,又称正确履行原则或全面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质量、数量,由适当的主体在适当的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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