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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交付附随义务有效吗? 一、不动产交付附随义务有效吗?不动产交付附随义务在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其效用,一般只能用于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如果反悔则不具有适用性。目前,各国立法对附随义务并没有明确规定其涵义,故学界对其表述也并不一致。附随义务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附随义务包括先合同义务、合同履行中的附随义务、后合同义务。狭义的附随义务是指合同履行过程中,为协助实现主给付义务,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而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二、司
·农村房屋产权登记的种类有哪些 就农村中的房屋来看,虽然是修建在农村集体经济土地上面的,但房屋的所有权还是归各农户所有。而现实中,往往也需要对农村房屋产生进行一个登记,但是农村房屋产权登记的种类有哪些呢?我们收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1、总登记。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在一定期限内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进行统一的权属登记。登记机关认为需要时,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权属证书进行验证或者换证。凡列入总登记、验证或者换
·叔叔的房子侄女有继承权吗一、叔叔的房子 叔叔的房子侄女有继承权吗一、叔叔的房子侄女有继承权吗?叔叔的房子侄女是没有继承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
·非法采矿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非法采矿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或者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数额在五万至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一)无采矿许可证开采矿产资源的;(二)采矿许可证被注销、吊销后继续开采矿产资源的;(三)超越采矿许可证规定的矿区范围开采矿产资
·非法集资与股权投资的不同是什么? 生活中,投资也许是每个人理财生活中的重要一环,对于企业来说,融资也是获得新力量,给公司带来新发展资金的重要方式,我们经常听说的投资有着两种存在形式,一种是股权投资,就是企业放出股权来吸引投资者投资。还有一个是非法集资,是一种非法行为,那么,非法集资与股权投资的不同在哪儿呢?让我们通过法律知识一起了解一下吧。1、什么是股权融资?股权融资是指企业的股东愿意让出部分企业所有权,通过企业增资的方式引进新的股东的融资方式,总股本同时增加。特点:
·网上朋友欠钱不还我该怎么办? 网上朋友欠钱不还我该怎么办?朋友欠钱的,可以起诉来进行处理,欠钱不还是民事纠纷可以诉讼来解决,具体程序如下:1)收集相关证据证明债务属实2)去法院起诉,申请诉前财产保全3)法院起诉、立案、庭审、判决4)胜诉后,如果对方在判决生效两年内没有还钱,可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如果对方就不执行,在一般地区,可以由法警拘留对方当事人,一般是一年一次,一次15日。二、欠钱不还涉及到诈骗罪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 ·我国协议离婚的流程具体是怎样的 相信您都清楚,在我国夫妻若想要解除婚姻关系的话,则需要按照规定办理离婚手续,此时就有协议和诉讼两种方式供您进行选择。针对不同的离婚方式,具体的离婚流程也是不一样的。那其中我国协议离婚的流程具体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我国协议离婚的流程具体是怎样的(一)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按地域进行管辖。当事人协议离婚的,应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由于离婚是一种重要的身份法律行为,因此,当事人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
·拾得遗失物留置权是怎样的? 拾得遗失物留置权是怎样的?我们从小受到的教育是像儿歌里唱的那样捡到东西就归还或者交给警察叔叔,但现实生活中,有的人会好心归还,有的人却并不会,就算不谈拾金不昧的道德问题,在法律上还存在着拾得遗失物留置权这一点,那么拾得遗失物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来看下相关的一些内容吧。一、拾得遗失物留置权是指? 根据《物权法》第112条其中内容,如果权利人不支付必要费用或者不按照悬赏广告的承诺履行义务,拾得人有权留置遗失物的一种权利。 是拾得人(或有关
·养殖场被关停,补偿方式和一般企业有什么不 一、养殖场被关停,补偿方式和一般企业有什么不同? 基本是按照一般的生产经营性企业进行的,但养殖具有特殊性,与一般的生产经营性企业存在以下的区别: 1、土地补偿和附属物补偿 很多养殖户饲养家畜家禽都是在自家承包的经营地进行的,属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补偿,这一项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补偿就行,费用一般为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区片综合地价。附属物包括养殖设施,养殖工具,用水用电环评处理设施等,按照重置费计算。 2、养殖场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有哪些? 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有哪些?一、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有哪些刑事诉讼是处于平等对抗地位、有纠纷的双方向处于中立地位的裁判方告诉其纠纷,并请求裁判方解决其纠纷的活动。在刑事诉讼中,申请法院执行的条件主要有:(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必须已经生效;(2)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具有可执行的内容;(3)申请执行人必须是法律文书规定的权利人或者权利承受人;(4)义务人没有按期履行义务;(5)属于执行法院管辖。二、申请强制执行应提供的材料是什么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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