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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馥憧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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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博物院律师高峰
高峰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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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武 律师
副主任 执业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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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厂里上厕所脚扭伤斯托性骨折,小骨片游离,可以报工伤吗?怎么赔偿,可以赔偿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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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诉讼原告向法院提出超过诉讼实际金额5倍以上的被告财产保全后法院不问青红皂白执行了,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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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我这里打算离婚的,结婚7年我没赚到什么钱因为这事天天吵架,我老婆这几年总是在外面过夜而且从不会告诉我如果起诉离婚我需要哪些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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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当行说我老公车子是黑车要求还钱二万,我可以不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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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我是山西大同的,这有一个叫曹宝的喻27日晚间10点被南京公安以汽车剐蹭为由带走,直到28日早上八点返回家中拿了一些瓶装的产品,曹宝最近在网上卖成人用品,公安说他涉嫌贩卖x品,于28日下午六点把曹宝从山西大同带到南京秦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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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老人3年前赠与的房子能否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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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纠纷
    二手房买卖合同已经签订一年了,房东一直拖延不办手续,也不说什么原因,也不说不卖,打电话催他,他就说他这边抽出时间肯定给我们打电话,还让我们不要担心!我该怎么办?买卖合同有有效期吗?会不会到一定时间就自动解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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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玄武区法律常识
·离婚后孩子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在男女双方诉讼离婚后,如果双方没有子女,那么需要处理的就是财产分割问题,如果双方育有子女,那么除财产分割外,还有子女的抚养问题。我国法律规定,双方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向另一方支付抚养费。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离婚后孩子不给抚养费该怎么办呢?一、费用分担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

·合同的抗辩权概念是什么?
  合同的抗辩权概念是什么?在我们的生活之中都会听到抗辩权这一个词语,对于抗辩权很多人不是特别的清楚,抗辩权我们从字面上的意义来讲就是一种反抗的权利对于合同的抗辩权国家法律有相关的规定,那么合同的抗辩权概念是什么呢?接下来让我们来为您进行整理相关的知识。一、合同履行中抗辩权的概念和特征履行中的抗辩权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是指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合同当事人一方对抗对方当事人的履行请求权,暂时拒绝履行其债务的权利。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

·一年前没发加班工资离职后起诉可以吗?
  一年内。按照规定,员工离职后,还可以向公司索要加班费。若公司此时拒不支付的,可以在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至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处理解决。但是对超过两年的加班工资进行追偿的,劳动者应承担举证责任,若举证不能的,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仲裁机构或法院是不支持劳动追偿该部分加班工资的。加班费属于劳动报酬,劳动关于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一年仲裁时效的限制;离职后,时效为一年。《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肇事逃逸被传唤后会被判刑吗?
  肇事逃逸被传唤后会被判刑吗?只要构成犯罪就会被判刑;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一)对“交通肇事后因逃逸致人死亡的”理解: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置受害人于不顾,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二)对“交通运

·买方不愿意办理机动车过户手续情形下的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的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是没有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制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机动车从交付的那一刻起,所有权就是买受方的,无论有没有在车管所办理登记,自此之后,发生交通事故原车主就没有了责任。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应当由保险公司承担责任,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制范围内
·资金入股合作协议怎么写
  资金入股合作协议怎么写公司遭遇经济困难不知道怎么解决的时候可能会寻求投资人的帮助,投资人入股将会对公司有很大的帮助,那么投资入股一般都会签订资金入股合作协议,那么资金入股协议该如何书写?我们整理一下范本,供您参考。资金入股合作协议怎么写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投资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一条、总则本协议为资金入股合作合同,甲乙双方各负其责,以甲方现有

·人民检察院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实行监督是如
  人民检察院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实行监督是如何规定的?一、?检察机关为什么要专门发布《规定》人民检察院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实行监督的规定司法实践中,谁可以“动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这一刑事强制措施?答案是公检法三家都有权力作出这一决定:公安机关可对刑事犯罪嫌疑人进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检察机关可对职务犯罪嫌疑人采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法院可对被告人作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决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涉及面覆盖公检法,检察机关为何要就此专门发布《规定

·路边停车被贴罚单新规罚多少钱?
  路边停车被贴罚单新规罚多少钱1.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粘贴违法停车告知单、利用电子监控设备记录违法行为,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可以将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指定地点停放,对违法驾驶人处200元罚款;2.机动车违反规定临时停车的,处200元罚款;3.机动车在设有禁止停车标志、标线的地点停放车辆或临时停车的,处100元罚款。违章停车罚款标准其实并不统一,每个城市有自己的罚款标准。如果您想了解自己所在城市具体的违章停车罚款标准,

·工伤赔偿的平均工资计算方法
  工伤赔偿的平均工资计算方法《工伤保险条例》确定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社会保险机构在征收各项社会保险费和发放多种社会保险待遇时,都是以缴费工资作为计算依据的。对单位而言,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以单位的工资总额为基数;对职工个人而言,则是指由社会保险费征缴部门核定的本人工资为基数。为了缩小社会工伤保险待遇水平的差异,在计算本人工资时,需要缩小过高与过低收入人群的缴费差异。《工伤保险条

·借汽车给他人出事故要怎么办
  借汽车给他人出事故要怎么办一、借汽车给他人出事故要怎么办车辆出借,从法律意义上属于一种出借合同。在这种法律关系中,出借人必须尽到谨慎注意的义务,将车辆的实际情形告知借车人,如车辆存在的隐患。同时也因为出借的是车辆,而车辆驾驶必须持有驾照,所以,对于借车人,车主应尽到审查义务,如不能将车借给无证人,也不能将车借给不适合驾车的人使用,如饮酒之人或者醉酒之人。一般情况下,车主只要尽到以上两项义务,即车情如实告知的义务和对借车人的审查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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