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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我想咨询金融投资方面的案子,请问一下这种案子成功几率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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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朋友《女》一天中午吃完饭被同事<男》叫去宿舍打扑克。结果去一看就他俩人,我朋友就要走。那男的就不让走。然后把她按到床上,把衣服脱了。我朋友就反抗,把那男的脸抓破了,舌头咬破了。那男的带上安全套准备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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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是做零工的,这边有一老板事做了完了有一批钱有700元工钱另一批钱有600元工钱。700元有两三年了要了几次都说过几天,600元也有半年多了,他说现在不能给,因为下次怕不好叫我做事。要过年了,钱也不是很多,我们要回家过年,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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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想咨询原律师一下,工人在工地干活从杆上掉下来摔死了,安全带没断,上杆也就干了十几分钟就掉下来了,听其它工人说的,应赔偿多钱?


·房产;在农村买了房,父亲替儿子签协议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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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拿到属于我的劳动所得?
    我是一名企业工程师,与企业签订劳动协议:年薪16万元,每月5000元,剩余部分年底一并发放。但两年后我仍未拿到剩余部分。当然我也未违反协议中各项约定。公司答复是:公司经营不善而造成亏损,致使无力按协议约定执行。与我协商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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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朋友昨天晚上在宾馆被三个便衣警察抓走了,就给我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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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干了一个小活,现在到了结账的时候了他们给我要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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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女儿要回来分一套安置房给她,大女儿就可以得这个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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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明法律常识
·一、商品房中惩罚性赔偿的情况有哪些?
  一、商品房中惩罚性赔偿的情况有哪些?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方买卖合同不能实现,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2、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

·交通事故人撞伤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人撞伤怎么办?交通事故人撞伤首先拨打相关电话:救人电话:120;定责电话:122;定损电话:保险公司电话。大多数律师的是最头疼交通事故纠纷的,现在劳动争议去仲裁的都比交通事故纠纷的案子好办不办,这事情最关键的是看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二、交通事故把人撞成重伤无力赔偿怎么办?《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

·申请国家赔偿时效为多久?
  申请国家赔偿时效为多久?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国家赔偿由侵权的国家机关履行赔偿义务。根据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赔偿一般包括行政赔偿、刑事赔偿和司法赔偿。诉讼时效是权利人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合法利益的法定时期,超过该时期的,权利人即丧失起诉权,人民法院对其权利也不再加以保护,因此,受害人提起国家赔偿应在有效的诉讼

·被告不接电话不拿传票怎么离婚?
  被告不接电话不拿传票怎么离婚?被告有准确的地址并通知到了其本人,本人因种种原因不出庭应诉。如果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出于不愿离婚等目的,接到法院的传票,就是不到法庭出庭应诉。对于这类离婚案件,分两种情形处理:(一)本人确不愿出庭参加诉讼,但以书面的形式向法院陈述意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3条之规定,可以依法缺席判决处理。(二)本人既不愿出庭应诉,又不向人民法院出具书面的离婚意见,对这类离

·试用期受伤可以做工伤认定吗?
  试用期受伤可以做工伤认定吗?员工在工作中受到事故伤害的,按规定可以做工伤认定,并且一般由公司申请。但是,有些员工在试用期受伤,因为是试用期,有些人会将其与转正期间区分开,认为试用期间不能做工伤认定。首先,法律规定员工做工伤认定应具备以下条件:1、员工遭到工作事故伤害;2、员工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3、要有相关的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所以,试用期内的员工,同时具备以上的条件的话,那么即可以去做工伤认定。其次,公司尚未给员工购
·检察院在决定是否批捕前询问犯罪嫌疑人吗
  一、检察院在决定是否批捕前讯问犯罪嫌疑人吗?检察院在决定是否批捕前不一定会询问犯罪嫌疑人,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机关在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等情形下,可以讯问嫌疑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1、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2、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3、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

·什么叫做间接证据,有什么特点
  什么叫做间接证据,有什么特点一、什么是间接证据一起案件中的证据有很多,依据一个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关系来划分,可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直接证据是能单独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间接证据,就是指不能直接证明案件的事实,但能和其他证据联系起来,共同证明和确定案件事实的证据。所谓案件主要事实,就是犯罪行为是否发生以及是谁实施了犯罪的事实。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对自己犯罪事实的供认或否认,以及对同案其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犯罪事实的供认。证人

·被别人误伤没直接证据怎么办
  被别人误伤没直接证据怎么办误伤不同于故伤,在法律上这两者所承担的后果也不同。误伤就是过失伤害他人,如果过失行为只造成他人轻伤,则不承担刑事责任,仅仅是一般的侵权责任,你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进行索赔。只有过失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才会承担刑事责任。那么被别人误伤没直接证据怎么办?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解答这个问题,请您往下阅读。一、证据的种类有哪些?在诉讼中当事人或权益的主张须搜集能证明事实本质的证据,可以是物证,书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等,当

·所谓交通事故就是车辆在路上因为各种各样的
  所谓交通事故就是车辆在路上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造成了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它不仅仅局限于人为的,也可能是因为一些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的事故。交通事故按照原因可以分为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下面让我们来了解一下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观原因有哪些吧,主观因素是指由于驾驶人自身的问题而导致的交通事故。1、在行驶过程中,司机因为个人原因违反了交通规则行驶,导致了道路秩序混乱,发生事故的,常见的有酒后驾车、无驾驶证驾车、超车、逆向行驶、非机动车走了快车道等等。

·容留卖淫罪属于什么犯罪类型?
  容留卖淫的犯罪分子,虽然看似危害不大,但是其实际上不但为卖淫嫖娼等违法活动提供了便利条件,而且间接引发了卖淫犯罪行为的泛滥,严重侵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有伤社会善良风俗,必须予以惩戒。有的人会有这样的疑问,容留卖淫罪属于什么犯罪类型?跟随我们来了解一下吧!一、什么是容留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刑法》第359条第1款,是指利用金钱、物质等手段诱使他人卖淫,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以及在卖淫者和嫖客之间牵线搭桥的行为。(一)客体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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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7 12:32:49:12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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