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 页
全国分站
法律咨询
律师黄页
专业律师
律师说法
律所名录
法律知识
律师在线
法律人才
法网大全
首页
>>
法律知识
合同无效和可撤销的区别有哪些
律师文集
合同无效和可撤销的区别有哪些不管是无效合同还是可撤销合同,都是合同效力上面存在了瑕疵,不能按照当事人的意愿发生法律效力。但是实践中,有的人会将这两种情况弄混淆。那到底合同无效和可撤销的区别有哪些呢?我们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1、性质不同
无效合同从性质上说虽然合同存在,但是自始自终都是无效的。它是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损害公共利益,损害第三人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是以欺诈、胁迫和恶意串通,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因此它始终无有转变为有效合同的可能,是一种绝对无效的合同。可撤销合同是在合同被撤销前,保持着法律效力,只是法律赋予一方当事人享有撤销权。它的构成原因是一方的欺诈、胁迫订立合同;乘人之危订立合同;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因显失公平而订立的会同。“在可撤销的合同中,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有权撤销合同,但是当事人的这种权力并非没有任何限制,相反撤销权人必须在规定的撤销期间行使撤销权……民法典规定的撤销权的行使时间为一年,在此期间,撤销权人必须行使其撤销权,否则,就失去了撤销合同的权力”(5)如果一方当事人撤销权消灭,可撤销的合同就是有效的合同。
2、法律后果不同
无效合同因为从开始就不产生任何法律效力,因此也就不能发生当事人所预期的法律后果。也就是说其合同尚未履行的,不得履行;已经开始履行的,应立即终止履行;如果合同已履行完毕的,也必须恢复到合同履行前的状况。无效合同所引起的法律后果,一是一方当事人应该将其从已对方获取的财产返还给对方当事人,并恢复合同签订前的财产关系状况。二是按照民法典所规定的双方当事人按照各自的错误状况和程度承担所需承担的责任。如果一方当事人给另一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当事人应承担赔偿另一方当事人损失的责任。三是收缴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在无效合同中的非法收入。所谓非法收入必须具备两个条件“第一,客观上是损害国家或公共利益的;第二,当事人主观上是故意的。”应当指出的是,无效合同除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之外,按照中国刑法193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如果违犯还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可撤销合同,如果享有撤销权的当事人不愿意撤销合同和放弃对合同的撤销权,那么人民法院则依照法律规定对其合同予以承认和保护,其合同就要按照其条文和规定予以履行;如果中有撤销权的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请求人民法院拟用其合同或有关会同条文,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则依法对其予以撤销。很显然被撤销的合同也就随之失去自始的法律效力,即产生和无效合同相同的救济手段和补救措施.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无效合同不但自始至终不能产生法律效力,而且有关当事人还要对其行为负有不可推卸的法律责任。而可撤销合同是根据享有撤销权一方当事人的主观意愿而决定其法律义务和责任的。
3、体现原则不同
因为无效合同是危害国家、公共、和第三人的利益,并且是违犯国家法律、法规行为所以无效合同即使是当事人愿意履行其合同义务,国家法律也是坚决不能允许的。这体现了国家利益、人民利益需要用国家法律的强制力量来保证有效的合同的正当履行。可撤销合同是有撤销权一方当事人有权自主决定对其合同在法定期限内是否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合同的撤销。体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从上文的介绍中可以知道,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产生的原因不同,同时给当事人造成的法律后果也是不太一样的。其中,可撤销合同经过权利人追认之后还是可以继续有效的,而一旦合同被认定为无效,那么就自始确定当然无效了。
·
合同约定违约金超过20%有效吗
合同约定违约金超过20%有效吗合同签订后,难免会出现违约的情况,违约金是对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的一种惩罚方式,但是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并不能随意约定,他是有一定的限制的。在本文在主要为你介绍合同约定违约金超过20%是否有效。一、合同约定违约金超过20%是否有效《最高人民法院......
·
效力待定合同包括哪些,合同效力待定怎么追...
效力待定合同包括哪些,合同效力待定怎么追认才有效你知道哪些属于效力待定合同吗?其实这个问题可以换一个角度理解,那就是被认定为效力待定合同的情形有哪些。合同效力待定意味着此时不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效力,但如果经过追认的话还是可以的。下面,就让我们为您解答效力待定合......
·
合同诈骗罪的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关于合同诈骗罪中合同的效力问题,的我们认为不可以一概而论,不能直接将合同认定为无效,应当从立法本意出发,从有利于受害人的角度出发来选择有利于受害人的处理方式。以下是的我们为您总结的合同诈骗罪的合同效力如何认定。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法院的合同诈骗罪中民事合同自始......
·
合同法中抗辩权的性质是什么?
合同法中抗辩权的性质是什么?合同签署后,针对一方提出的请求,在特定情况下,当事人有权拒绝,并不用承担违约责任,这就是抗辩权的行使。抗辩权是非常重要的一种权利,对于合同当事人维权很有帮助,可以最大限度的规避合同诈骗。那么民法典中抗辩权的性质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看......
·
扬州律师收费标准,最新
扬州律师收费标准 一、代理刑事案件 1、担任刑事自诉案件辩护人、代理人,公诉案件被害人代理人的,按照刑事案件收费一审标准收费。 2、代理刑事案件......
·
上海宝山区律师谈离婚财产分割的八个注意事项
1、主张为一方个人财产的,负有举证责任,不能证明的,只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2、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分,但可能因为一方有过错等原因分配不等;3、夫妻分居后,分别管理、使用和获得的财产,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各自所有,......
·
栖霞离婚股权分割
南京市栖霞区离婚股权如何分割?离婚后发现丈夫转移股权,我该怎么办?一方有公司股权,离婚时怎么分割?南京市栖霞区离婚股权分割律师处理南京市栖霞区及周边地区的夫妻离婚公司股权的认定和分割,详述夫妻离婚时公司股权分割的原则、公司的股权......
·
南京工伤律师
南京工伤律师代理南京劳动工伤案件,南京工伤赔偿律师、南京工伤认定律师、南京工伤保险律师为劳动者免费提供劳动合同法律咨询,南京劳动工伤律师代理南京工伤认定、南京工伤赔偿、南京工伤保险赔偿等案件的劳动仲裁和法院诉讼。★南京工伤律师解读工伤赔偿......
·
合同传真、借条扫描件具有法律效力吗?
合同原件是指经双方当事人合议一致后签字或加盖双方印章的合同文本,合同原件是合同法规定的“书面形式”中最具有法律证明力的一种,合同原件在证据学上可被认定为直接证据和原始证据,是一种直接来源于争议事实而且可以单独、直接证明争议事实的证据,法院一......
·
可以进行财产保全的对象有哪些?
根据法律的规定和现实情况,可以进行财产保全的对象主要是被告所有、占有、享有的实物财产和财产权利。具体主要有:1、被告在银行开立的账户(户名必须与被告名称一致)及存款。2、被告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在案的、拥有所有权的房产,或者拥有使用权的土......
·
如何开展企业商标权的保护,怎样保护企业商标权 商标专用权是
如何开展企业商标权的保护,怎样保护企业商标权商标专用权是企业通过法定程序而取得的一项民事权利。商标专用权一旦得到正确使用和切实有效的保护,就会成为企业开拓市场、参与竞争等的有力武器。因此,商标权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那么实践中该如何开展企业商标......
热门城市
台北律师
邯郸律师
甘南律师
三门峡律师
云南律师
北辰区律师
果洛律师
铜仁律师
钦州律师
朝阳律师
西宁律师
安康律师
涪陵区律师
琼海律师
奉贤区律师
文山律师
赣州律师
青岛律师
嘉兴律师
南昌律师
推荐律师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江苏
刘武律师
副主任 执业23年
15905132222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1年
13147094815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律师咨询
·
劳动仲裁现在在外地怎么办
·
打破头,对方做伪证怎么办?
·
未婚生育,想取抚养费
·
想更改已签字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
未成年人抢劫被判多久?
·
我在新加坡幸?8被骗?万请问谁能帮我追回吗农村家庭3
·
执行的房产被拍卖行拍300万,现法院想把房产要回,
·
大概在三前我们租了一间商铺(是五合约),后第三上半我
·
建筑承包工程款
·
小区办理停车位需交身份证、房产证及车辆行驶证复印件留
·
确认劳动关系双倍工资案件
·
我们就按我们的路线执行没有违反道路。还是非机动车的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