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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不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哪些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2、醉酒导致伤亡的;3、自残或者自杀的。二、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可以怎么办(1)申请行政复议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2)提起行政诉讼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在经过行政复议后,对行政复议还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3)申请调解、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协商解决《工伤保险条例》第52条规定,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根据《劳动法》第77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凋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可见,就有关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可以协商解决,申请调解、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需要指

·离婚财产哪些不分割2023
  离婚财产哪些不分割离婚时,以下几种财产是不能分割的:1、婚前个人财产在新婚姻法实行以前,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在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比如房屋、大型机械或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均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平分。但是新法实行以后,除有特殊约定外,所属权不再随时间变化,在离婚时也属个人所有,不能将其平分!2、赔款或补偿这个其实是有区分的,如果是共同的生产生活的赔款或补偿就属于共同财产。但是法定私人的补偿则不算,比如军人的退伍费、职员重大事故医疗费、工伤补偿费以及个人保险等均属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被平分。3、个人生活物品私人生活物品,比如男方的剃须刀、女方的化妆品,以及双方各自的衣物等,属于个人财产,不予平分。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知识产权的问题,虽然说知识产权可能归属个人所有,但婚姻存续期间知识产权带来的利益收入却算是夫妻共同财产,要被平分的。4、继承所得即使是在婚姻存续期内,其中一方继承所得的父母的房子或其他财产,在没有遗嘱特别说明是由夫妻双方共同继承的前提下,一律视为继承者的个

·中国公民境外登记结婚重婚吗?
  中国公民境外登记结婚重婚吗?构成重婚罪,国外登记当然与国内没关系,但是只要符合重婚罪的条件,就构成。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的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重婚有四种类型:第一种,是指办过结婚登记的人与婚外第三人又登记结婚的行为;第二种,办过结婚登记的人与婚外第三人虽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但以夫妻名义长期共同生活;第三种,在1994年2月1日之前以夫妻名义与他人共同长期生活又与第三人登记结婚;第四种,1994年2月1日之前同时或先后与两个异性以夫妻名义长期共同生活。上述四种情况都构成构成重婚罪。所以,两次结婚形式或实质上是否满足上述要件,是能否构成重婚罪的关键所在。针对婚内出轨行为而言,其是否构成重婚罪要看其是否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出轨一方存在合法的婚姻关系。2、出轨一方与婚外异性又领取了结婚证,或是虽未领取结婚证但与第三人以夫妻名义共同长期居住生活。如果婚内出轨行为同时满足以上两个条件,出轨一方就涉嫌极构成重婚罪。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

·最高法院关于夫妻共同债务司法解释
  最高法院关于夫妻共同债务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三条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第三十四条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三十五条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后,主张由另一方按照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承担相应债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三十六条夫或者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第三十七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三款所称“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夫妻一方对此负有举证责任。第三十八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除民法典第一千

·水行政强制执行程序应该怎样办理
  水行政强制执行程序应该怎样办理一、水行政强制执行程序应该怎样办理1、义务履行监督和执行保全在决定实施强制执行前,行政主管机关应当充分行使监督检查权,以确定义务履行状况及其法律性质,为确定实施行政强制执行提供必要根据。如果发现义务人在义务履行期限到来前可能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强制执行标的物或以其他方法规避履行义务的,行政机关可以责令义务人提供担保,或者采取扣押、查封财产、暂停支付等保全措施。2、行政强制执行的告诫和决定行政机关实施强制执行,应当作出正式行政强制执行决定。在作出正式强制执行决定以前,如果义务人在义务履行期限到来前尚未履行义务,行政机关准备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前,必须首先向义务人发出告诫,要求其自行履行义务,并使其了解可能采取的强制措施的内容和后果。告诫应当以书面形式载明以下内容,并送达当事人:(1)当事人个人或者单位情况。(2)明确的履行期限。期限的规定应当达到当事人自行履行义务所需要的合理时间。(3)明确的强制执行措施和执行方式。(4)涉及金钱给付的,

·专利权终止的情形包括什么?
  导致专利权终止的情形包括什么1、期限届满终止发明专利权自申请日起算维持满20年,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自申请日起维持满10年,依法终止。专利权期限届满依法终止的,专利局应当通知专利权人,并在专利登记簿和专利公报上分别予以登记和公告。之后,将专利申请案卷存入失效案卷库管理,并且至少再保存3年。2、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终止;3、专利权人主动放弃专利权,专利权人自愿将其发明创造贡献给全社会,可以提出声明主动放弃专利权。专利权人主动放弃专利权的,应当使用专利局统一制定的表格,提出书面声明。【法律依据】《专利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一)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二)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二、哪些情形会导致专利无效宣告审查终止专利无效宣告审查程序的终止,主要有以下几种事由:1、请求人在专利复审委托会对无效宣告请求作出审查决定之前,撤回其无效宣告请求的;2、请求人未在指定期限内答复口头审理通知书,并且不参加口

·对行政机关做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该具备哪些条件
  对行政机关做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该具备哪些条件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应当具备的条件有:(1)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也没有履行行政决定;(2)已经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3)申请执行的时间在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十日后且在自当事人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限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本章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五十四条 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行政机关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对象是不动产的,向不动产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二、执行条件如果其他单位和个人持有被申请执行的财产、而由人民法院书面通知协助执行的,都有义务按通知的规定执行。凡是无故推托、拒绝或者妨碍执行,因而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单位和个人

·行政强制执行执行费用谁来进行承担
  行政强制执行执行费用谁来进行承担一、行政强制执行执行费用谁来进行承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不缴纳申请费。强制执行的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人民法院以划拨、拍卖方式强制执行的,可以在划拨、拍卖后将强制执行的费用扣除。二、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四条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第三十五条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一)履行义务的期限;(二)履行义务的方式;(三)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四)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第三十六条当事人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记录、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第三十七条经催告,当事人逾期仍不履

·订立遗嘱方式有哪些2023
  订立遗嘱方式有哪些(一)公证遗嘱。即经过公证机关证明过的遗嘱。(二)自书遗嘱。遗嘱人自己书写的遗嘱,最为常见。(三)代书遗嘱。遗嘱人口述内容,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四)录音遗嘱。遗嘱人口述内容,他人录音做成的遗嘱。(五)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时刻,口头表达内容的遗嘱。在这五种遗嘱形式中,以公证遗嘱效力最高。二、遗嘱生效要具备什么条件并非只要是遗嘱人作出的任何遗嘱都是合法有效的。遗嘱要想生效,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意思表示不真实具体体现在如下几种情况中:1、胁迫遗嘱人所立的遗嘱;2、欺骗遗嘱人所立的遗嘱;3、被非遗嘱人假造的遗嘱;4、被篡改的遗嘱;5、遗嘱人在神志不清的状态下所立的遗嘱。(二)如果继承人之中有人缺乏劳动能力、生活极度困难,遗嘱中必须要给这样的继承人保留一定的遗产份额。(三)病危时的口头遗嘱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的人做见证,而且这两个人本身不能是继承人或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如果遗嘱人先后立了多份遗嘱,以最后所立的为准,但任何遗嘱都不能和已经公证过的遗嘱相抵触

·一、网上可以告重婚罪吗?
  一、网上可以告重婚罪吗,应该怎样办理受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自诉也可以由有关单位、个人或受害人向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报案或举报,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婚姻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二、重婚罪的诉讼时效刑法规定,最高刑五年以下的,经过五年不再追诉,刑法258条:重婚罪的法定最高刑是2年,所以重婚罪的追诉时效为五年。另须指出的是:在重婚罪追诉时效的确定上,应注意第八十九条的规定: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刑法关于追诉时效,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

·关于行纪合同有什么特征
  关于行纪合同有什么特征1.行纪合同是独立有名合同我国民法典对行纪合同设专章予以规定,把它确定为独立有名合同。2.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所受委托的事务行纪合同履行时,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办理行纪事务,如代购、代销、寄售等。行纪人与第三人之间的权利义务由行纪人自己享有或承担。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不存在直接的权利义务关系。3.行纪人在与第三人实施行为时应考虑委托人的利益行纪合同的行纪人在办理行纪业务时,虽然是与第三人直接发生法律关系,但其因该关系所产生的权利和义务最终应归属于委托人,因此行纪人在与第三人实施行为时,应考虑委托人的利益。4.标的是行为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为委托人提供的与第三人实施的法律行为的服务。行纪人与第三人进行的法律行为才是订立行纪合同的目的,是行纪合同的标的,所以行纪合同的标的是行为。5.行纪合同是有偿合同、诺成合同和不要式合同行纪人负有为委托人办理买卖或其他商事交易的义务,而委托人负有给付报酬的义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对应的;同时,行纪人完成事务须收取报酬,即为有 偿服务,所以行纪合同

·交购房定金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交购房定金的注意事项有哪些1、交定金一定要签协议交定金时一定要和开发商签订定金协议或购房协议书,不能只在口头上承诺,交了就算交了定金了。如果没有签订协议,定金就没有法律效力。2、分清订金与定金“订金”不是一个法律概念,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并不具备担保性质,因此并不具有定金罚则的效力。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商品房交易中,购房者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若购房者没有履行合同,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开发商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在签订认购书时,要看清认购书上写的是哪种金,以免自己无法维护自身权益。3、将退定金写进协议书在购买新房时,交的定金能不能退,成为大多数购房者关心的问题。如果不能保证之后买房交易顺利进行,在签订协议的时候,将退定金的相关条款写入协议书中。到时按协议书中的规定解决问题,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4、交定金并不是必经的程序在购房的过程中不要轻易交定金。因为,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交定金并不是必

·婚姻当事人构成重婚公安立案吗
  婚姻当事人构成重婚公安立案吗追究重婚罪有以下两种途径:1、公安机关依报案、举报或其他线索进行侦查,或是法院、检察院发现有重婚嫌疑而移交公安机关侦查,侦查终结后通过检察院提起公诉,由人民法院审判。2、配偶发现另一方有重婚行为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也可以由受害者自行收集证据后,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直接起诉的,需要自己承担举证的责任,这是有一定难度的。必须对外以夫妻相称而公开同居生活的,才能构成重婚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二、重婚罪的诉讼时效刑法规定,最高刑五年以下的,经过五年不再追诉,刑法258条:重婚罪的法定最高刑是2年,所以重婚罪的追诉时效为五年。另须指出的是:在重婚罪追诉时效的确定上,应注意第八十九条的规定: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刑法关于追诉时效,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2

·什么情况下辞退要2倍补偿
  一、什么情况下辞退要2倍补偿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情况下辞退员工的,即违法辞退员工的,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两倍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

·如果公司无故辞退员工应该怎样赔偿
  如果公司无故辞退员工应该怎样赔偿一、如果公司无故辞退员工应该怎样赔偿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你拖欠的工资、押金、违法解除的赔偿金2个月工资、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入职的第2个月开始,最多11个月)、加班工资等;从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签劳动合同的,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按双倍工资赔偿。标准为前12个平均工资包括奖金及各种补贴。如果没提前30天通知你还要给一个月的工资做为代通知金标准为上个月的应得工资。二、扩展资料: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四)劳

·故意伤害罪判缓刑要符合什么情形
  故意伤害罪判缓刑要符合什么情形1、犯故意伤害罪,法定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被告人积极赔偿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经济损失的,可以适用缓刑。2、犯故意伤害罪,法定刑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宣告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适用缓刑:(1)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2)被害人有明显过错或者对矛盾激化负有直接责任的;(3)被告人积极赔偿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4)其他可以适用缓刑的情形。二、哪些情况下故意伤害罪不能适用缓刑犯故意伤害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不宜适用缓刑:(1)没有赔偿且未取得被害人谅解的;(2)造成被害人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3)为了不正当竞争或者泄愤报复等非法目的,买凶、雇凶或纠集黑恶势力伤害他人身体的;(4)多人携带强制单或管制刀具在公共场所公然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5)不具有悔罪表现的;(6)其他不宜适用缓刑的情形。(7)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犯故意伤害罪,如果给被害人造成的损害仅仅是轻伤的话,相比之下适用缓刑

·没有转正的员工可以被辞退都?
  没有转正的员工可以被辞退都有哪些情况一、没有转正的员工可以被辞退都有哪些情况〈劳动合同法〉规定: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

·我国的重婚第二段婚姻有效吗
  一、我国的重婚第二段婚姻有效吗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重婚的婚姻是属于无效的婚姻,所以重婚罪第二阶段的婚姻是无效的,无效的婚姻会被撤销。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条【婚姻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第十一条【胁迫结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第十二条【婚姻的无效】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遗嘱形式分别是什么
  《民法典》中规定的六种遗嘱形式分别是什么(一)公证遗嘱。即经过公证机关证明过的遗嘱。(二)自书遗嘱。遗嘱人自己书写的遗嘱,最为常见。(三)代书遗嘱。遗嘱人口述内容,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四)录音录像遗嘱。遗嘱人口述内容,他人录音录像做成的遗嘱。(五)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时刻,口头表达内容的遗嘱。(六)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在这六种遗嘱形式中,以公证遗嘱效力最高。二、遗嘱生效要具备什么条件并非只要是遗嘱人作出的任何遗嘱都是合法有效的。遗嘱要想生效,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意思表示不真实具体体现在如下几种情况中:1、胁迫遗嘱人所立的遗嘱;2、欺骗遗嘱人所立的遗嘱;3、被非遗嘱人假造的遗嘱;4、被篡改的遗嘱;5、遗嘱人在神志不清的状态下所立的遗嘱。(二)如果继承人之中有人缺乏劳动能力、生活极度困难,遗嘱中必须要给这样的继承人保留一定的遗产份额。(三)病危时的口头遗嘱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的人做见证,而且这两

·夫妻分居二年未离婚又重婚犯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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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4/19 14:29:38: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