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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离婚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
律师文集
离婚
子女抚养问题,并不是只有国内
离婚
才会有的,在涉外
离婚
当中如果有未成年子女的话,也是会涉及到子女的抚养权、抚养费问题的。那么您知道涉外
离婚
抚养费标准具体是怎样的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1、涉外
离婚
孩子抚养费问题,支付标准是什么
参照我国婚姻法等法律规定,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解释(一)第21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
离婚
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规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 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
离婚
案件中,孩子抚养费应按照法律规定给付,虽然在个案中会有地区和 经济水平上的差异。
总的来说,子女抚养费数额的计算,需要综合考虑以下三个方面的因素:
(1)女的实际需要;
(2) 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离婚
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这可以通过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
(2)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①确定。③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2、涉外
离婚
诉讼中孩子抚养关系的处理,怎么选择法律适用,法院怎么处理
中国法律规定,扶养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父母子女相互之间的扶养、夫妻相互之间的扶养以及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人之间的扶养,应当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国家的法律。扶养人和被扶养人的国籍、住所以及供养被扶养人的财产所在地,均可视为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的关系。
如果涉外
离婚
夫妻双方是在中国登记结婚的,关于孩子抚养费的问题一律适用中国法律。这就是说,涉外
离婚
孩子抚养费问题,怎么给?支付标准是什么?涉外孩子抚养纠纷怎么处理? 等等问题,都要按照中国法律来解决。
按照我国婚姻法有关规定的精神,从切实保护子女权益,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出发,结合双方的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处理时,在2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由母亲抚养;2-10周岁孩子考虑具体情况决定由谁抚养比较好;对有识别能力的子女,要事先征求并尊重其本人愿随父或随母生活的意见。
适用的是中国法,即要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进行处理。此时确定子女的抚养费,要根据子女的实际生活需要、父母的经济能力以及当地的消费水平确定。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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