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 页
全国分站
法律咨询
律师黄页
专业律师
律师说法
律所名录
法律知识
律师在线
法律人才
法网大全
首页
>>
法律知识
夫妻离婚房产分割方式有哪些
律师文集
由于
房产
的性质特殊,因此要是夫妻
离婚
涉及到
房产
分割的时候,此时采取的方式其实也是不普通的,并不会像对现金的分割那样,直接一家一半就好了,
房产
属于不动产分割方式自然是不同的。那一般夫妻
离婚
房产
分割方式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
离婚
时婚前
房产
怎么分割
婚前购买的房屋:
1、婚前由一方购买,并在结婚之前办理了产权证,该房屋为购买方个人财产;
2、婚前由一方购买,但在结婚之后才办理了产权证,在此情况下有两种情形:
第一是,婚前已经支付了全部的款项,只是产权证是结婚后才办理的,房屋应为个人财产;
另一种是,婚前以个人名义通过按揭贷款的形式购买,但在结婚之后才办理产权证的,则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此种情形中,有争议的是,在婚前已经支付了大部分的款项,产权证是婚后办理的,婚后只支付了很少部分的款项,
离婚
时房屋的归属到底如何认定,有争议;具体的归属应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判定。
在婚前购买房屋的过程中,出现的争议比较多的情况还有,虽然婚前是一方购买,产权也在一方名下,但另一方也共同出了资。对此种情形下房屋权属的认定应该依据上述所述进行确定,但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在购买房屋时最好是把两人都登记为产权人,或者就房屋的归属有一个书面的约定。
3、婚前继承,婚后分割的房屋,属于夫妻个人所有。
4、结婚或婚后,夫妻通过协议的形式约定,婚前购买的房屋为夫妻共有财产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
离婚
房产
分割方式有哪些
离婚
房产
的分割根据
房产
的不同状况,采取不同的分割方式:
1、对夫妻双方婚后购买
房产
的处理
我国《婚姻法》对于夫妻财产实行婚后所得共同制原则,因此夫妻双方婚后购买的
房产
,无论登记在谁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
时应予以分割。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2、对
离婚
时尚未取得所有权或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屋的处理
离婚
时尚未取得所有权,主要是指夫妻双方作为买受人,因没有交清全部购房款而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包括购买福利性政策房屋和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房屋。
离婚
时尚未取得房屋完全所有权,主要是指夫妻双方根据福利性政策以标准价购买的房屋,即部分产权房屋。
根据相关规定,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无论是在婚前,还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既不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虽然双方可以占有、使用该房屋,但无处分权。人民法院在审理
离婚
诉讼时,不能就双方当事人提出的房屋所有权归属和分割请求进行判决。
人民法院对房屋的居住、使用纠纷处理完毕后,在当事人取得房屋所有权或者房屋的完全所有权的情况下,如果当事人双方就房屋所有权归属和分割无法协商一致又发生争议时,依据上述司法解释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当事人可单独就房屋所有权问题另行向人民法院起诉。
3、对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的处理
对于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预售合同的买受人为该方且产权证登记在该方名下的,无论该房是按揭贷款购买还是一次性付款购买,均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离婚
时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但也有例外,一方婚前购买房屋,
房产
证登记在一方名下,如果另一方有证据证明该房屋是在双方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共同出资购买,仅名义上登记在一方名下的,该房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
时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主要有三种,我们已经在上文中作出了介绍。实践中,
离婚
夫妻需要分割共同
房产
的,就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恰当的方式,以免引起纠纷,给自身利益造成损害。当然。要是在分割
房产
方面遇到什么问题的话,此时都是可以咨询一下我们的在线律师。
·
夫妻房产分割协议范本
房产属于离婚财产中比较重要的财产,因此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对房产的争夺也是比较激烈的。要是双方对离婚房产协商一致的话,最好签订一份夫妻房产分割协议,这样才能对自身利益进行一个保障。那么您知道这个夫妻房产分割协议该怎么写吗?请阅读下文进行具体了解。夫妻房产分割协议范......
·
通过验房,业主可以省心收房,放心...
通过验房,业主可以省心收房,放心入住,还可以最大程度降低入住后的风险,也可以减少后续作业(如装饰工程)的返工概率,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经济损失。那么,验房的项目包括哪些?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验房的项目包括哪些1、墙地面工程检查房子的墙地面是......
·
房屋租赁税有期限么,期限是多久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力资源自由流动。现今社会,有很多人去异地工作赚钱,在异地工作,势必要租房。而租房子,就会产生租赁税。那么房屋租赁税有期限么?期限是多久?下面我们就为您解答一下这个问题。房屋租赁税有期限么期限是多久房屋租赁税有期限。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根据相关......
·
房屋租赁期间发生事故该由谁承担责...
房价上涨已经不是耸人听闻的事情了,因此更多人与其背上房贷,不如选择租房。虽然价格低廉,但是难以保证房子的安全性,万一出现了损坏和破陋,这种不可预测的事故的责任,应该由谁来承担呢?接下来,由我们来为您解答。一、房屋租赁期间发生事故该由谁承担责任?租赁期间发生事故后......
·
长期分居导致感情破裂判离,女方二审争取财产终获支持!
案情简介:上诉人与被上诉人虽有争吵打闹,但这是夫妻之间正常的相处,......
·
江宁借贷律师
江宁借贷律师专注于南京市江宁区贷款纠纷、企业债务、......
·
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其基本法律特征有:(1)合同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具有职责上的从属关系;(2)合同是诺成性合同。只要双方当事人意......
·
最新城区片区征地补偿标准
举例: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征地补偿标准 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土地共有四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西至博临路(一诺路)以西城市规划范围线-胶济铁路-东过境路-北过境路以北城市规划范围线封闭区域。 补偿标准:区片价:120000元/亩;基本农田:1440......
·
强制猥亵罪的对象是怎么规定的?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扩大,中西方文化思潮不断碰撞,许多新理念、新观点、新模式进入中国,但随之而来的也有许多外部糟粕,国家立法机构根据新形势、新变化对相关法律适时进行修正,其中《刑法修正案(九)》中就对强制猥亵罪的对象等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那么......
·
公租房拆迁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也就是说拆迁公有租赁房屋的,拆迁人要和房屋的承租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该房屋内的其他居住人,虽然也享有被拆迁房屋的补偿安置利益,但无权......
·
起诉变更抚养权诉讼几次是符合规定的?
夫妻婚姻关系破裂,决定离婚后,需要解决的问题主要就是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子女抚养权经夫妻双方协商或法院判决后,如果获得抚养权的一方经济或生活条件发生了变化,对子女成长形成不利影响的,另一方可要求变更抚养权,那么,起诉变更抚养权诉讼几次是符合......
·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2009年)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发《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苏高法审委[2009]47号 各市中级人民法院、各基层人民法院,各市、县(市、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为了依法妥善审理劳动争议案件,保障劳动关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公司法对外投资上限是多少
公司法对外投资上限是多少?一、公司法对外投资上限是多少?《公司法》第15条规定,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这是因为公司是法人,享有自主经营的权利,能够自行承担责任。运用自己的财产进行投资,是公司发展的正常要求,法律是允许的。公司不仅可以向其他有......
·
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
铁路运营安全事故一、概念及其构成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是指铁路职工违反规章制度,致使发生铁路运营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铁路运输的正常秩序和铁路运输的安全。铁路是国民经济的大动脉,担......
·
父母没结婚证抚养权怎么判
在处理子女抚养权问题的时候,此时并不需要父母实际领取了结婚证或者提供结婚证。因此,现实中有的人问没结婚证抚养权怎么判,其实与一般情况下处理抚养权问题是一样的。接下来,我们将围绕这一问题为您做简要分析,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一、父母没结婚......
有问题要咨询?
夫妻离婚房产分割方式有哪些
事发地:
*
<--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
*
<--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热门城市
可克达拉律师
北海律师
成都律师
萍乡律师
白城律师
怀柔区律师
黔东南律师
哈尔滨律师
临汾律师
山西律师
宜昌律师
沙坪坝区律师
保山律师
泰州律师
吴忠律师
奉节县律师
嘉定区律师
清远律师
南昌律师
嘉峪关律师
推荐律师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江苏
朱效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8年
18501560386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1年
13147094815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江苏
刘武律师
副主任 执业23年
13057670467
江苏
徐志勇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律师咨询
·
信用卡及网贷总计欠款50万,且爆卡,受疫情影响,如何
·
提出怎样的赔偿才是合理合法的
·
儿子砸老人的东西,不赡养老人违法吗?
·
补交劳动保险要不要赔偿一个月的工资?
·
因为帮朋友开盗窃的车被捕
·
2018年底我找朋友帮忙干点活,朋友中午饭后从高空坠
·
我租了一个幼儿园十合同,租赁合同上说同等情况下我有优
·
你好,我们结婚三年了,去年我们都在江油生活,之前男方
·
我现在该怎么做
·
对方答应离婚但不去签字怎么办
·
别人欠了?5000元,?2?0日到期了,到现在不还,
·
我辞工一个半月了,老板拖欠工资,厨房承包者不发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