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 页
全国分站
法律咨询
律师黄页
专业律师
律师说法
律所名录
法律知识
律师在线
法律人才
法网大全
首页
>>
法律知识
公司法法定资本制的相关内容有哪些
律师文集
公司法
法定资本制的相关内容有哪些?
相信很多人都有自己创业的梦想,但是注册一个公司并不像我们所想象的那么简单,要有技术,要有管理才能,最重要的要与资金,那关于注册公司的资金的相关规定有什么呢?今天我们就来个您普及一下
公司法
法定资本制的内容。
公司法
法定资本制的内容
一、概念
法定资本制是指公司章程所确定的注册资本须高于或等于法定最低资本标准,在公司成立前由股东一次性足额认购完毕,股东可以全部一次性缴足,或者按照法律规定的期限及比例完成首次缴付,使公司满足法定条件得以成立的资本制度。
二、主要内容
在公司设立时,必须在公司章程里对资本总额进行明确的规定。
在公司设立时,必须将股份一次性由发起人或者股东全部认足。
股份认足后,各个股东应该按照发行时的规定缴足股款。可以一次性缴足,也可以分期缴足,但要符合法律的规定比例与时限。
公司成立后要增加股本的要根据法定程序来增资。
我国2005年修订的《
公司法
》采用变革的法定资本制,允许公司资本分期缴付,首次出资不低于公司章程所规定资本的20%,其余部分在公司成立后的2年内缴足,投资公司在5年内缴足。但是,我国《
公司法
》首次承认的有限公司中的一人公司,以及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仍然贯彻了严格的法定资本制制度。
经2013年年末的《
公司法
》,我国废止了法定资本制下的最低资本标准和实缴要求,但又保留了特殊公司及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定最低标准和实缴要求,这种资本制度为中国特有的资本制度。
三、原则
中国《
公司法
》沿袭了大陆法系的法定资本制,法定资本制的核心,是“资本三原则”,即资本确定原则、资本维持原则、资本不变原则。
1.资本确定原则。资本确定原则要求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在公司成立时由股东全部认足,同时要求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达到法定的最低限额,否则公司不能成立。资本确定原则的含义有二:其一是要求公司资本总额必须明确记载于公司章程,使之成一个具体的、确定的数额;其二是要求章程所确定的资本总额在公司设立时必须分解落实到人,即由股东认足。确定的公司资本是该资本实力的直接标志,也是有限责任股东承担责任的限定范围。
2。资本维持原则。指公司在运营过程中,公司资本额应与公司资产保持一定的平衡关系。公司资产的减少,会影响公司以资本总额所体现的偿债能力的削弱。为防止公司资本是指的减损,保障公司的运营有正常的资金支持,法律设定许多的规范来维持公司资本的充实,如不允许公司低于
股票
票面额发行股份,对股东的实物出资进行监督和核实,除发起人外不允许其他股东以实物出资,技术出资不得超过特定的比例,公司应设立资本公积金和法定公积金,在未弥补公司亏损前,不得分派股息和红利等,资本维持原则禁止股东的抽逃出资行为。
3.资本不变原则。强调资本的公示性、确定性和稳定性,资本不可以随意减少,除非经过严格的法律程序。公司的注册资本一经确定便具有公示意义,对公司进行交易的商人有资产担保信用的作用,公司不可以随意改变注册资本的数额。但是,公司吸收新的投资得增加注册资本时,公司实际上会获取新的资产,这不仅有利于公司自身的发展,也有利于公司债权人实现其债权。因此,资本不变原则控制的对象是任意减少注册资本的行为。但,公司合并的情况下增加注册资本时,会有债权人的范围和合并后的公司负债额的增加的可能,故债权人有权表示异议。
四、具体规定
1、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
中国
公司法
对公司的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的规定非常具体,不仅考虑了不同类型公司的差别性而且对不同行业的公司作了不同达到规定。其中,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为:①一般有限责任公司人民币3万,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法
第26条);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人民币10万(
公司法
第59条)。对股份有限公司的规定为: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法
第59条);上市公司为人民币3000万元。(
证券
法第50条)
规定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否则公司不能成立。
2013年10月28日由国务院第28次常务会议通过了《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废止了有限公司3万元、一人公司10万元、股份公司500万元的最低注册资本标准,以及两年内完成缴付的要求。
2、资本维持原则
资本维持原则又称资本充实原则,要求公司在存续过程中应当维持与其资本总额相适应的财产,保持公司的偿债能力,保护债权人利益。资本维持原则在中国
公司法
中的具体表现为:
(1)股东不能抽逃出资。为了确保公司资本的真实可靠,维持公司资本,中国
公司法
第34条规定,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第93条规定,发起人、认股人缴纳股款或者交付抵作股款的出资后,除未能按期募足股份、发起人未按期召开创立大会或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公司的情形之外,不得抽回其股本。
(2)利润分配的严格程序。中国
公司法
第117条第4款规定,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所余利润,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所持的股份比例分配。第5款规定,股东会或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益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如果公司股东在税后利润用于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公益金之前进行分配,实质上就是股东分配了本属于公司的财产,这当然是侵害了与公司资本相维持的财产,减低了担保清偿债务的能力。
(3)累计转投资不得超过净资产的50%。如果对外投资过多,公司自身用于生产经营以及清偿债务的财产就减少了,不符合资本维持原则,故中国
公司法
第l2条规定,公司可以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并以该出资为限对所投资公司承担责任。公司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的,除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公司和控股公司外,所累积投资额不得超过本公司净资产的50%,在投资后,接受被投资公司以利润转增的资本,其增加额不包括在内。
(4)
股票
的发行价格不得低于票面金额。
股票
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表现形式,股份的总和即为公司的资本。为了维持公司资本的实际财产价值,中国
公司法
第131条规定,
股票
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
(5)公司持有本公司
股票
的限制。如允许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则公司相应的具体财产就流入股份转让人的腰包,虽然公司的抽象财产并没有减少,但公司的具体财产却因收购本公司的股份而减少。而且就公司的财产性质而言,公司不能成为自身的股东,当然不能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因此中国
公司法
第149条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的
股票
,但减少公司资本而注销股份或者与持有本公司
股票
的其他公司合并时除外。
由此可以看出,我们国家对于注册公司的资本要求还是十分严格的,在注册公司的时候,资本是要一次性付清的,而且是有最低资本要求的,并且是要在公司的章程里记录的,要做到员工充分公开。希望在考虑到注册公司的资本问题时,您都能遵守
公司法
法定资本制。
·
企业商号是什么,商号的特征是怎样...
企业商号是什么,商号的特征是怎样的?说到企业商号,大多数人对其都比较陌生,其实它就是一个区别于其他企业的文字而已,只是它离我们的生活较远,因此,您对它才并不是特别的清楚,很多人都不知道商号是什么。下面,我们将为你介绍关于企业商号的相关知识,供您做一个了解。一......
·
注册成立公司的程序是什么?
注册成立公司的程序是什么?随着经的发展,很多朋友都想自己成立公司,可是成立公司是需要做很多准备,在注册成立公司之前,必须要了解有关注册公司的相关知识,比如注册成立公司的程序、需要准备的材料等等,的我们将在下文中针对这两个问题作出分析,希望能对您有帮助。一、注......
·
追加公司法人为被执行人是否可以 ...
追加公司法人为被执行人是否可以被执行人,其实说白了就是在法院诉讼的过程当中,败诉方就通常称之为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在一般情况下,都应该严格按照法院的判决来履行自己的责任。您都知道,公司法人和公司的法律责任这是紧密相连的。所以在下问当中我们特地为您介绍的是追加公......
·
项目公司融资有什么主要特点 市...
项目公司融资有什么主要特点市场经济发展到今天,各家企业和单位在发展的时候,发展方向和经营方式是比较多元化的。在日常生活中您对于企业融资并不陌生,但是随之衍生出来的也有项目公司融资。项目公司融资相对于传统的企业融资,有了很多新的改变,下面我们将详细为您介绍项目......
·
天津市各区劳动仲裁委员会地址、电话、位置导航
天津市各区县劳动仲裁机构联系方式:(一)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
常州要债
常州要债律师处理常州债务纠纷,致力于常州市债权债务纠......
·
口头合同的违约责任是什么?
口头合同的违约责任是什么?在生活中,合同我们处处可见,一般有书面合同和口头合同,书面一般比较正式,法定效力较为明确。而口头合同则是非正式的,因为没有以书面的形式规定,所以一旦产生了违约,没有相关的证据,对相关责任难以界定。下面我们就为您整......
·
劳务派遣人员可否享受年休假
劳务派遣人员可以享受年休假,对于劳务派遣员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可以按照规定享受年休假,用工单位应当保障劳务派遣员工年休假的权利得以实现。 一、劳务派遣人员可否享受年休假 吴丁亚律师提醒,劳务派遣人员可以享受年休假,根据年休......
·
买无证二手房有什么风险
在实践中,您拥有一处房子的所有权的最好证明就是有房产证,所以说购房者在买房时一定要及时办理该证。在买二手房时一定要问清楚卖方有没有房产证,因为买没房产证的房屋是有风险的。那么,买无证二手房有什么风险?以下是对这个问题的具体介绍。一、买无证......
·
两夫妻分居多久算离婚
首先,我们要解释一下这个标题,是:两夫妻分居多久算离婚?而不是:两夫妻分居多久算自动离婚?差别就在“自动”二字上,从法律的角度来看,离婚只有协商和起诉两种方式,并不存在自动离婚这一说。那么,两夫妻分居多久算离婚呢?接下来本文可以帮您普及一下......
·
终本后,公司没有实际经营,可以追加股东未被执行人
在注册资本认缴制下,股东依法享有期限利益。债权人无权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请求未届出资期限的股东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但是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人民法院穷尽执行措施无财产可供执行,已具备破产原因,不申请......
·
国有土地使用权拆迁补偿的法律依据都有哪些?
国有土地使用权拆迁补偿的法律依据都有哪些?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条国家对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并根据土地使......
·
符合城市土地使用权采用协议出让方式的有哪些情形?
符合城市土地使用权采用协议出让方式的有哪些情形?国家拥有土地的所有权,其可以通过招标、拍卖等形式出让土地使用权,将土地交给单位和个人使用。除此之外,国家还可以通过签署协议的形式将城市土地使用证进行出让,使用土地的一方要按照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
·
如何申请特殊标志登记?
一、简要说明 特殊标志是指经国务院批准举办的全国性和国际性的文化、体育、科学研究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所使用的,由文字、图形组成的名称及缩写、会徽、吉祥物等标志。 特殊标志自核准登记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为4年。 二、办理途径和步骤......
·
矿产资源压覆纠纷中证据的认定
一是矿业权行政审批登记有关资料。包括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矿产资源储量报告及评审备案文件,矿产资源储量登记文件,矿业权价款(出让收益)处置凭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及评审意见等。二是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有关材料www.njLawyer.cnwww.da64......
有问题要咨询?
公司法法定资本制的相关内容有哪些
事发地:
*
<--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
*
<--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热门城市
东莞律师
来宾律师
德阳律师
嘉定区律师
垫江县律师
惠州律师
阿坝律师
赤峰律师
璧山区律师
周口律师
通化律师
九江律师
巴彦淖尔律师
盐城律师
闵行区律师
张家口律师
镇江律师
荆门律师
嘉义律师
延边律师
推荐律师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浙江
林鑫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学士
18868876507
江苏
徐志勇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律师咨询
·
我父亲给包工头在山里木头装车打工,不小心从车上摔下来
·
装饰公司老板失联,所欠工人工资众多
·
关于离婚的一些疑问
·
失业金能转回老家吗
·
周六周日休息吗?我想去咨询一下打架者不给赔偿怎么办
·
被工人多结走的钱我该如何要回来
·
请问高铁上可以带少量活的热带鱼吗?就是那种加了氧气密
·
本年六月八号傍晚约四点半就在前两天外出,婴儿在四楼睡
·
我老婆要离婚。但是孩子要留给她。我小孩才两岁半。不知能不留给我
·
你好,我想问我老丈人在别人家拆房被墙打死了我该找谁赔
·
老人今76岁(母亲)就这一个老人了,目前有五个儿女。
·
离婚一年男方要彩礼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