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 页
全国分站
法律咨询
律师黄页
专业律师
律师说法
律所名录
法律知识
律师在线
法律人才
法网大全
首页
>>
法律知识
工程质保金规定有哪些
律师文集
工程质保金规定有哪些?
在生活中,工程建设的安全性十分重要,如果建筑物发生倒塌或者爆炸等事故,会对人身安全造成巨大伤害。发包人为了承包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建设会收取承包人质保金,等承包人按照合同规定完成建设再予以返还,这一措施对于保证建设工程安全有很大的作用,那么下文会对工程质保金规定有哪些这个问题做出详细回答。
一、质保金的定义
1、保证金的含义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即质量保修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
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
2、缺陷责任期及其计算
发包人与承包人应该在工程竣工之前(一般在签订合同的同时)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合同的附件。保修书中应该明确约定缺陷责任期的期限。
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算。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期限责任期从实际通过竣(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算。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竣(交)工验收的,在承包人提交竣(交)工验收报告90天后,工程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
3、保证金预留比例及管理
(1)保证金预留比例。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5%左右的比例预留保证金,社会 投资项目 采用预留保证金方式的,预留保证金的比例可以参照执行发包人与承包人应该在合同中约定保证金的预留方式及预留比例。
(2)保证金预留。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后,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结算价款并预留保证金。
(3)保证金管理。缺陷责任期内,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政府 投资项目 ,保证金的管理应按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他政府 投资项目 ,保证金可以预留在财政部门或发包方。缺陷责任期内,如发包方被撤销,保证金随交付使用资产一并移交使用单位,由使用单位代行发包人职责
社会 投资项目 采用预留保证金方式的,发、承包双方可以约定将保证金交由金融机构托管;采用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工程质量保险等其他方式的,发包人不得再预留保证金,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二、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发、承包双方在工程质量保修书中约定的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 防水工程 、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 给排水管 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
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在工程质量保修书中约定。
由于用户使用不当或自行修饰装修、改动结构、擅自添置设施或设备而造成建筑功能不良或损坏者,以及对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损害,不属于保修范围。
三、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为发、承包双方在工程质量保修书中约定的期限。但不能低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要求的最低保修期限。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建设工程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的最低保修期限的要求为: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 防水工程 、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和供热期;
(4)电气管线、 给排水管 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二年。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建设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
第四十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根据上文我们可以知道工程质保金是工程发包人与承包人共同约定的一项条款,目的是让承办方按照合约履行责任,工程质保金一般是按工程价款的5%缴纳,等到承办方按约完成建设任务再返还给承办方。工程建设的质量问题十分重要,所有国家对工程建设做出了很多法律规定。
·
劳动合同约定,劳动者需提前两个月...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为保护弱势劳动者,法律强制性的赋予了劳动者对劳动合同予以单方、无理由解除的权利,但为维持劳动关系必要的平衡性和避......
·
建筑工程质量长沙地区由哪个机构监...
建筑工程质量长沙地区由哪个机构监督?在实践中,由于建筑工程质量不过关而导致经济的损失和人身伤害的事时有发生。所以说,建设工程的质量一定要引起重视,各地区为了更好地监督工程建设过程中,设立了相关的监督管理机构对当地的工程质量问题进行监督。那建筑工程质量长沙地区由......
·
施工工程质量验收资料包括哪些?
施工工程质量验收资料包括哪些?为了使人们的生命安全得到保障,我国相关法律明确规定,只有验收合格的工程才能交付使用,为了节省验收的时间,一般在某项工程完工之后,会立即进行验收。我们知道验收时是需要有材料佐证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施工工程质量验收资料包括哪......
·
员工分红的干股协议书是怎样的?
一个公司能够发展壮大主要还是要靠员工的努力,公司与员工的关系是否融洽直接影响公司的发展前景,所以有的公司为了奖励员工也为了促使员工能够提升公司业绩,会和员工签订干股分红协议书。下面一起来看看员工分红的干股协议书是怎样的?一、干股分红协议书范文甲方:乙方:......
·
购买商品房存在质量问题开发商赔偿经济损失
原告杜XX诉称,我于2007年1月17日与某公司签订《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购......
·
南京离婚官司律师
南京离婚官司律师办理南京离婚、婚姻法律咨询、离婚官......
·
绍兴到哪里起诉离婚,程序是什么?
在现实生活中,已经结婚的双方会因为生活中各种琐事的考验,由于经受不住考验导致双方无法一起走下去,最终的结果就是离婚。但是,在离婚的过程中,由于夫妻之间的财产或是孩子的抚养权等问题,让对方不能和平离婚,需要通过起诉离婚来解决问题,本文主要介绍......
·
如何申请注销本人的注册商标?
一、简要说明 注册商标不再使用的,注册人应及时向商标局申请注销该注册商标。 二、办理途径 申请注销注册商标有两条途径: (一)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中关村国......
·
物业能否禁止无车位业主在小区内长期停
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停放车辆,应当交纳车位场地使用费。如果业主需要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停放车辆,应当事先与物业公司商定停车位置,不得擅自占用道路或者其他场地。业主既未购买停车位也未交纳相应的场地使用费,同时未经协商允许......
·
刑事案件正在追赃,可以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吗
一、因同一法律事实分别产生刑事法律关系和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的聚合,刑事责任的承担并不能否定民事责任的承担。刑事案件没有执行终结也并不影响民事案件的受理和审理。为避免民事权利人(同时为刑事被害人)双重受偿,可在执行中对于刑......
·
土地承包经营权怎么续期?
土地承包经营权怎么续期?一、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概念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反应我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中土地承包经营关系的新型物权。《民法典》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的耕地、林地、草地......
·
有限公司法人死了公司如何发展?
有限公司法人死了公司如何发展?很多事情人都无法预料,比如死亡,人的生命只是宇宙中的沧海一粟。公司法人可以是组织也可以是个人。人都有一死,包括公司法人,比如有限公司法人死了公司如何发展?可以继续经营吗?请接着往下看我们为您整理的资料。一、公司法......
·
解除劳动关系流程是怎么规定的
解除劳动关系的原因,无非就是被用人单位解聘,或者说劳动者本人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这两种。但是不管是哪一种原因,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应该正常的履行解除劳动关系的流程,劳动者要正常的办理离职手续,这样才方便以后自己重新找工作。那么我国的解除劳动......
·
劳动合同法孕妇赔偿标准?
现代女性为了不与社会脱节很多怀孕后还依然坚持在工作岗位上,但是有的公司为了不影响企业的运营效率,会在员工怀孕后将其辞退,而我国法律对于辞退怀孕员工也做出了相应的规定,我们今天就一起了解一下劳动合同法孕妇赔偿标准的具体规定。一、我国法律关于......
·
第二次起诉离婚可以不在原审法院起诉吗?
男女双方在感情破裂等情况下可以选择离婚,我们知道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相对诉讼离婚程序较少且一般很快就会判决离婚。而诉讼离婚涉及的内容就比较多,离婚程序也比较复杂。很多情况下男女一方还要经过第二次起诉才能离婚。那么第二次起诉离婚......
有问题要咨询?
工程质保金规定有哪些
事发地:
*
<--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
*
<--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热门城市
珠海律师
乌兰察布律师
云浮律师
琼中律师
潮州律师
松原律师
中卫律师
徐州律师
金华律师
昌都律师
随州律师
崇左律师
承德律师
大渡口区律师
荣昌区律师
曲靖律师
贺州律师
河东区律师
孝感律师
武隆区律师
推荐律师
江苏
杨晗璐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96265110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安徽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8856597441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律师咨询
·
被朋友合伙骗了一万6,去xx报警,xx叫我起诉,怎
·
下了逮捕通知,是代表经检察院了吗
·
你好,一个外地单位显示我在其公司任职且拿工资,应该找
·
我去月份签了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现在已经过了试用期我该如何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
您好、现在孩子抚养费多少
·
以民间借贷的方式借了5万给人家,结果利息没给本金也没
·
武律师在吗?有劳动人事方面的事,咨询,您什么时间方便
·
已经离婚四年左右了,起初孩子是判给男方的,现在女方想
·
集资诈骗,主犯无期,不知情的从犯有5人,这5人会判缓刑么
·
你好我今错过了单位交养老保险,明还能交吗,明四十六
·
对方没有终止合同的情况下强行进场,进场后把剩下的材料
·
你好律师,我想咨询一下我在没有劳动合同下受伤,现在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