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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过了五六年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律师文集
夫妻双方在
离婚
时,可能会选择协议
离婚
,也可能选择诉讼
离婚
,但无论采取何处方式
离婚
,在
离婚
后,财产的分配也就宣告结束,但有些夫妻中的一方可能会在
离婚
五六年之后才会要求重新分配财产,那
离婚
过了五六年
离婚
财产怎么分配?我们将通过以下文章为您详细说明。
一、
离婚
过了五六年
离婚
财产怎么分配?
首先,根据法律的规定,领取了
离婚
证,双方的婚姻关系也已经结束,签订的
离婚
协议书也产生了效力。如果一方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的,法律不予支持。但是如果存在以下情况的,可以去法院起诉重新分割财产:1、协议
离婚
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财产,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处理债务。2、协议
离婚
后,一方对
离婚
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返悔,要求变更或撤销原财产分割协议;3、
离婚
协议中漏分夫妻共同财产;4、登记
离婚
后,一方不履行
离婚
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
二、
离婚
财产分割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民法典》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
离婚
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
离婚
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
离婚
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
离婚
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离婚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正常情况下,一旦
离婚
,双方的财产也就完成分配,所以可能会有许多人表示不解
离婚
过了五六年
离婚
财产怎么分配。事实上,虽然在
离婚
时就已将财产分配完成,但在之后的生活中,如果
离婚
当事人一方发现对方在
离婚
时有隐藏财产、漏分财产等行为,是可以向法院申请重新分配财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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