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离婚有法律效力吗?虚假离婚的分类
虚假离婚包括欺诈离婚和通谋离婚,当然这两种情况是有些不一样的,前者是为了达到离婚目的,后者则是为了其他目的而离婚。那么虚假离婚有法律效力吗?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虚假离婚有法律效力吗? (1) 虚假离婚当事人均未与第三人结婚的,其离婚可以被宣告无效。办理虚假离婚登记,骗取离婚证的,经当事人申请,应当由办理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宣布其离婚无效,并收回离婚证。虚假离婚当事人系在人民法院骗取离婚调解书的,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离婚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由法院裁定撤销原离婚调解书。值得注意的是,虚假离婚属于宣告无效而非当然无效,只有经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离婚无效并收回离婚证、离婚调解书,始为自离婚之日起无效,婚姻关系视为未解除。未经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宣告无效的,仍应认为虚假离婚发生离婚的法律效力。(2)虚假离婚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已经与第三人结婚的,应承认其再婚有效,此时虚假离婚当事人请求宣告虚假离婚无效的请求权消灭,原虚假离婚确定的发生法律效力。 二、虚假离婚的分类 一般而言,虚假离婚包括两种情形:(1)通谋离婚;(2)欺诈离婚。 1、通谋离婚 指婚姻当事人双方为了共同的或各自的目的,串通暂时离婚,等目的达到后再复婚的离婚行为。(1) 双方当事人并无离婚的真实意思 , 不符合协议离婚的实质条件。(2) 双方当事人以离婚为手段 , 以达到共同的或者各自的目的。如为了逃避计划生育而多生子女 ; 为了逃避债务 ; 为了两边享受分房或购房的国家优惠政策;为了给子女办理农转非户口等等。(3) 双方均有恶意串通离婚的故意 , 共同采取欺骗或者隐匿事实真相的方法 , 欺骗婚姻登记机关以违法获取离婚登记。(4) 通谋离婚一般具有暂时性 , 待预期目的达到后 , 双方通常会按约定复婚。但也有一部分人弄假成真 , 离婚后置原先的约定于不顾 , 不愿复婚或者与他人再婚 , 从而容易引起纠纷发生 2、欺诈离婚 指一方当事人为了达到离婚的真正目的,采取欺诈手段向对方许诺先离婚后再复婚,以骗取对方同意暂时离婚的行为。(1) 这种离婚是欺诈方的真实意思 , 而受欺诈一方并无离婚的真实意思。另一方同意离婚是基于对方采取伪造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所致。如果知道真相 , 不会作出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2) 欺诈方的目的在于骗取对方同意离婚 , 以达到离婚的目的 , 因而并无复婚的意思 , 而受欺诈方却期待目的达到即行复婚。(3) 受欺诈方既是受害人 , 又与欺诈方共同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虚假离婚是严重破坏正常的离婚程序,是对婚姻法的否定,所以,应严厉打击这样的行为,但是在实际中对虚假离婚不能很好的认定,法律对这方面的规定也不完善。所以,遇到这样的问题,我们建议您登录网站找专业律师服务,丰富的实战经验可以给予更好地帮助。
·尚未起诉离婚时转移财产违法吗 一、尚未起诉离婚时转移财产违法吗对于转移财产的行为,如果对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是可以追回的。转移财产的行为是无效的。1、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 ·三次起诉离婚不判离怎么办? 婚姻关系那是关系到社会和谐的关键一部分,可是有时候,有一部分夫妻在生活时,可能其中一方就是要和对方离婚。其实夫妻关系有时候出现什么问题的时候,完全是可以沟通协商一下的,但是,就是有一部分人,不给商量的余地,直接就向法院起诉离婚,但是三次都不给判。那么,三次起诉...... ·哪些证据可以证明财产是一方个人财产? 当事人可以提交证据来证明以下财产属于个人财产: 1、财产是婚前取得的证据。 男女双方结婚前的财产,不论是动产还是不动产,结婚后,都属于一方所有。这个财产的性质不会因为结婚年代的长短而发生变化,除非夫妻双方对于财产的...... ·女方不同意离婚,怎么离婚? 我国的离婚率一直居高不下,离婚的理由总是各种各样的,如出轨、闪婚闪离等,当然还有在男方提出离婚的时候,女方不愿意离婚。那么这样的情况怎么处理呢?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女方不同意离婚,怎么离婚?1、首先我建议您应该心平气和的与女方谈一......
·湖北项某某贩卖毒品巨大 肖律师辩护以证据不足获死缓成功保 湖北项某某贩卖毒品巨大肖律师辩护以证据不足获死缓成功保命 基本案情:2014年初,西安人项某某被检察机关指控多次贩卖麻果及K粉给武汉下家,共计109公斤,武汉专业刑事辩护律师肖小勇接受项某某委托后,...... ·南通经济律师处理民间借贷、欠款债务、投资理财、工程款等案件 南通经济纠纷律师办理债权债务、民间借贷、投资理财、合同纠纷等民商事诉讼及刑事辩护案件,拥有多年的法律实务工作经验。为当事方提供专业法律服务。★有合同债务、财产纠纷问题需要咨询律师?欢迎来电:18516500148(合同欠款、民间借贷、工程款等)......
·栖霞离婚股权分割 南京市栖霞区离婚股权如何分割?离婚后发现丈夫转移股权,我该怎么办?一方有公司股权,离婚时怎么分割?南京市栖霞区离婚股权分割律师处理南京市栖霞区及周边地区的夫妻离婚公司股权的认定和分割,详述夫妻离婚时公司股权分割的原则、公司的股权...... ·南京逃税罪辩护律师 南京逃税罪辩护律师为偷税逃税罪提供刑事辩护,申请取保候审,适用缓刑,提供偷税罪从轻减轻、无罪辩护。★遇到刑事犯罪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律师热线:13951899110(看守所会见、申请取保候审、从轻缓刑辩护)▲南京逃税罪辩护律师解读逃税罪......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怎么确定,交通事故鉴定费由谁承担 交通事故当中的鉴定,主要就是对其中人身受到伤害的人作出的伤残鉴定,这个鉴定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也就是鉴定费。那么交通事故鉴定费由谁承担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怎么确定(一)法医临床鉴定收费收费标准中未含医...... ·侵害名誉权的表现行为有哪些 侵害名誉权的表现行为有哪些实践中,我们要学会区分公民的名誉权和荣誉权。其中名誉权是每个公民都有的,评价可好可坏。但不管是名誉权还是荣誉权这都是受法律保护的,同时也受经常受到他人侵害的。今天,我们就来说一说侵害名誉权的表现行为有哪些。(一)侮辱...... ·诉讼离婚案件的诉讼管辖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以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为一般要求,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为例外的原则。 离婚案件一般情况下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
热门城市
海南律师 梅州律师 平顶山律师 中卫律师 衡水律师 昌吉律师 天门律师 盐城律师 克拉玛依律师 乐山律师 呼和浩特律师 西藏律师 沙坪坝区律师 四川律师 内蒙古律师 池州律师 厦门律师 鹰潭律师 马鞍山律师 城口县律师
|
| |
推荐律师

律师咨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