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 页
全国分站
法律咨询
律师黄页
专业律师
律师说法
律所名录
法律知识
律师在线
法律人才
法网大全
首页
>>
法律知识
刑法第21条详解
朱广林
律师文集
按照刑法第21条第1款的规定,紧急避险,是指为了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权益的行为。
(一)紧急避险的成立条件 紧急避险成立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起因条件。紧急避险的起因条件,是指按照刑法第21条第1款的规定,紧急避险,是指为了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紧急避险的成立条件
紧急避险成立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起因条件。紧急避险的起因条件,是指必须有需要避免的危险存在。
2.时间条件。紧急避险的时间条件,是指危险必须正在发生。
3.对象条件。紧急避险的本质特征,就是为了保全一个较大的合法权益,而将其面临的危险转嫁给另一个较小的合法权益。因此,紧急避险的对象,只能是第三者的合法权益,即通过损害无辜者的合法权益保全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4.主观条件。紧急避险的主观条件即行为人必须有正当的避险意图。
5.限制条件。紧急避险只能是出于迫不得已。所谓迫不得已,是指当危害发生之时,除了损害第三者的合法权益之外,不可能用其他方法来保全另一合法权益。
6.限度条件。紧急避险的限度条件,是指紧急避险不能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所谓必要限度,是指紧急避险行为所引起的损害必须小于所避免的损害。“必要损害”的认定,应掌握以下标准。
(1)一般情况下,人身权利大于财产权益
(2)在人身权利中,生命是最高权利
(3)在财产权益中,应以财产价值过去时行比较,从而确定财产权利的大小。
(4)当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不能两全时,应根据权益的性质及内容确定权利的大小,并非公共利益永远高于个人利益。
7.特别例外限制。根据我国刑法第21条第3款规定,紧急避险的特别例外限制,是指为了避免本人遭受危险的法律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有特定责任的人。
二、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异同
(一)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相同点
1.目的相同。两者都是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2.前提相同。两者都必须是合法权益正在受到侵害时才能实施。
3.责任相同。两者超过法定的限度造成相应损害后果的,都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应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二)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区别
1.危害的来源不同。正当防卫的危害来源只能是人的违法犯罪行为;紧急避险的危害来源既可能是人的不法侵害,也可能是来于自然灾害,还可能是动物的侵袭或者人的生理、病理疾患等。
2.行为的对象不同。正当防卫行为的对象只能是不法侵害者本人,不能针对第三者,是正义与邪恶的较量;而紧急避险行为的对象则必须是第三者,是合法行为对他人合法权利的损害。
3.行为的限制不同。正当防卫行为的实施是出于必要,即使能够用其他方法避免不法侵害,也允许进行正当防卫;而紧急避险行为的实施则出于迫不得已,除了避险以外别无其他选择。
4.行为的限度不同。正当防卫所造成的损害、既可以小于、也可以大于不法侵害行为可能造成的损害,而紧急避险对第三者合法权益所造成的损害,则只能小于危险可能造成的损害。
5.主体的限定不同。正当防卫是每个公民的法定权利,是人民警察执行职务时的法定义务;紧急避险则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三、避险过当及其刑事责任
(一)避险过当的概念和特征
避险过当,是指避险行为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损害的行为。根据刑法规定,避险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
避险过当,具有如下两个方面的特征:(1)行为人在客观上实施了超过必要限度的避险行为,并造成合法权益不应有的损害。(2)行为人在主观上对避险过当行为具有罪过。避险过当的罪过只能是间接故意或者过失。
(二)避险过当的刑事责任
避险过当以紧急避险为前提。其目的仍然是为了保护合法权益免遭侵害,故其社会危害性和行为人的主观恶性都较小,依照我国刑法第21条第2款规定,对避险过当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量刑
一、法定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甲基苯丙胺或者可卡因2克以下,吗啡或者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MDMA)等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4克以下,鸦片、氯胺酮、美沙酮40克以......
·
集资诈骗罪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区别
集资诈骗罪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最大的区别在于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而判断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则是对吴英涉嫌集资诈骗案定性的决定性问题。 根据2010年11月2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02次会议通过、20......
·
职务侵占罪的认定
一、职务侵占罪与侵占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的规定,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自己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将他人遗忘物或埋藏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行为。职务侵占罪......
·
盗窃罪的即遂和未遂
《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
·
潍坊刑事律师:销售假药案成功辩护
最近几年,有毒有害食品、假药案件频发,社会反响强烈,公安机关也加大了对此类案件的打击力度,.审理的此类案件也大量增加。2018年,本人就为一起销售假药案的当事人进行了辩护,判决下发后一个月,当事人即被释放。案情:李某长期经营淘宝网店,后来发现在......
·
应对疫情期间的20个工资问题
应对疫情期间的20个工资问题(你的疑问都有答案了,还附详细规定) 目录 1.参与此次防治新冠肺炎的工作人员,一天有多少临时性工作补助? 2.医护人员因履职受伤的,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标准是多少? 3.职工患......
·
南京打官司
南京打官司流程是怎样的?打官司需要多少钱?打官司一定要请律师吗?打官司律师费谁出?又如何请律师打官司呢?●为什么要打官司? 当你在社会生活中与他人产生纠纷或争议,解决问题的方式首先是双方协商或由第三人调解。当双方不能达成协议......
·
苏州公司法律顾问律师
苏州公司法律顾问律师担任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公司设立治理清算法律服务、公司并购重组法律服务、法律尽职调查、商务谈判等法务,擅长公司法、投融资、合同、知识产权、破产法、劳动法、债务等方面的案件。苏州公司法律顾问律师提供公司管理架构、经......
·
何理解和判断《食品安全法》经营者的明知?
根据司法实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通常认定为经营者的“明知”:1.销售法律法明令禁止的食品的;2.更改食品生产日期的3.同一批食品经有关部门检测确定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被责令停止经营仍然销售的;4.从未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
·
非法拘禁罪是否适用缓刑
限制他人的人身自由达到24小时,可能会构成非法拘禁罪,我们也知道,构成非法拘禁罪,是要被判处刑罚的,但是有人就问过我们,如果构成非法拘禁罪,能够适用缓刑吗?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讲解,供您阅读。一、非法拘禁罪是否适用缓刑我国法律规定,缓刑的......
·
借款合同的法律定义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还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合同是要式合同,《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七条规定“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主要内容依《合同法》规定应包括借款的种类......
热门城市
台中律师
鹤岗律师
西宁律师
中南美律师
滨州律师
攀枝花律师
澄迈律师
镇江律师
蓟州区律师
龙岩律师
葫芦岛律师
河西区律师
邯郸律师
温州律师
拉萨律师
津南区律师
衡水律师
东营律师
河南律师
虹口区律师
推荐律师
朱广林律师
18336035110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律师咨询
·
儿子在迪拜海关诬告我犯法,不让我进入迪拜,我该怎么?
·
二手房买卖出现纠纷,2011年11月19日我于胡签订了售房协议
·
支付宝欠款,是属于民事纠纷吗
·
12年买了一套二手房一直没过户,去年卖掉发现已经不能过户怎么办
·
法院调解申请书,同一调解书有两个版本,以哪个为准?
·
2019年7月入职至今,面试的时候谈的底薪4000加
·
你好,我是房县户口,离婚被起诉需要回到房县吗?
·
起訴小三追回财产再起訴离婚
·
您好!关于退房,由于个人原因可申请退购已备案的期房吗
·
帮帮我,我开大型汽车的
·
修公路出现的事故
·
夫妻的房子过户给一方,需要什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