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 页
全国分站
法律咨询
律师黄页
专业律师
律师说法
律所名录
法律知识
律师在线
法律人才
法网大全
首页
>>
法律知识
事业单位工伤职工基本养老待遇是什么?
律师文集
事业单位工伤职工基本养老待遇是什么?(1)一级至四级的伤残待遇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第一,一次性伤残补助。从工伤
保险
基金
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第二,伤残津贴。从工伤
保险
基金
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
保险
基金
补足差额。第三,基本养老金
保险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
保险
待遇。基本养老
保险
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
保险
基金
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
医疗
保险
费。(2)五级、六级伤残的待遇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第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从工伤
保险
基金
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第二,安排适当工作或伤残津贴。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
保险
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二、就医待遇第一,治疗。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
医疗
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
医疗
机构急救。第二,治疗费用。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
保险
诊疗项目目录、工伤
保险
药品目录、工伤
保险
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
保险
基金
支付。工伤
保险
诊疗项目目录、工伤
保险
药品目录、工伤
保险
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第三,治疗补助。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
医疗
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
医疗
待遇,按照基本
医疗
保险
办法处理。第四,康复性治疗费用。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
医疗
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
保险
诊疗项目目录、工伤
保险
药品目录、工伤
保险
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
保险
基金
中支付。以上就是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的工伤职工基本养老待遇情况,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相关情况的认定和处理,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情况来处理,特别是对于退休后的待遇,当事人可以按照上述规定的标准来进行咨询了解。
·
工程质量事故罪是怎么规定的
平时您应该见到过桥梁或者是公路等这些修建起来以后,在某个位置具体的就有责任人的相关信息的介绍,这是国家为了确保工程质量采取的责任终身制的一个措施之一,并且在刑法当中专门有增加了工程质量事故罪的这一罪名。那么,工程质量事故罪是怎么规定的?一、工程质量事故罪是怎么......
·
雇佣童工怎么处罚
一般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就属于童工,童工是受到我国法律保护的,那么相关法律是如何保护童工的呢?虽然我国法律禁止单位雇佣童工,但仍有一些用人单位顶风作案。那么雇佣童工怎么处罚呢?以下是具体介绍。一、法律是如何保护童工的依照中国《劳动法》定义,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
·
《工程招投标法》全文规定是怎样的
《工程招投标法》全文规定是怎样的其实我国并没有工程招投标法这部法律,但是我国制定颁布了《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而这部法律在现实生活中的应用十分广泛,因此很多人都很关心这部法律的内容。针对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带来了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全文,供您......
·
解除劳动代通知金是怎样规定的
解除劳动代通知金是怎样规定的终止劳动合同代通知金是指在劳动合同终止前,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的,应该支付没有提前通知的日期对应的工资的赔偿,这是一种赔偿责任。具体条文是《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第四十条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将终止......
·
曾莉律师为涉嫌容留他人卖淫罪的唐某成功取保候审
曾莉律师团队刚刚为涉嫌容留他人卖淫罪的T某成功取保。T某2018年10月17日被......
·
南京律师qq
南京律师法律咨询QQ群:南京在线律师qq解答法律问题,......
对于走私文物罪怎么量刑处罚?一、对于走私文物罪怎么量刑处罚?对于走私文物罪的量刑处罚,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婚外情跟重婚罪的区别是什么(1)重婚是要负刑事责任的,但是婚外情却不需要负相应的刑事责任。(2)婚外恋是违背传统道德观念,......
执行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有哪些?执行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有包括以下几类,诉讼时效的中止必须是因法定事由而发生。这些法定事由包括......
在当今社会经济中,其中不乏用人单位在用工需求大的时候,会聘请短期职工,以缓解其短时间内的用工需求问题。在劳动法中没有短期......
城镇的宅基地继承最新政策是怎么规定的?宅基地不可以继承,宅基地使用权并非个人财产,自然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宅基地使用权作为土......
一、盗窃的数额怎么认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⑴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
申请国家赔偿属于司法救济吗?国家赔偿,不是救济他是某些政府工作人员的错误,给公民造成一些伤害,国家给予的精神和物......
员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支付违约金吗一、员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支付违约金吗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的;劳动者违反职业竞业限制约定的;......
交警是否可以扣留涉事车辆一、交警是否可以扣留涉事车辆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
有问题要咨询?
事业单位工伤职工基本养老待遇是什么?
事发地:
*
<--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
*
<--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热门城市
璧山区律师
松原律师
攀枝花律师
福州律师
福建律师
黔东南律师
全国律师
海东律师
遵义律师
日喀则律师
丹东律师
巴彦淖尔律师
甘肃律师
綦江区律师
内蒙古律师
随州律师
来宾律师
澳门律师
垫江律师
百色律师
推荐律师
浙江
温.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3052261268
安徽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江苏
姜春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7761982628
安徽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55028395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65833017
江苏
徐志勇律师
主办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律师咨询
·
品牌店联营,公司没良心,投资者能拿回投资金吗
·
不到半跟我提出离婚,他这一里什么都不管,生活费也不给
·
我是一名离婚的女人,离婚已有两了,我的户口一直在男方
·
住院发票上面没有财政坚制章报不了销怎么
·
强制上环,导致带环怀孕,我于11年4月生一女
·
我是c1d驾驶证饮酒驾驶扣证半后c1被注销了请问多久
·
笔记本电脑被一个施程网友,盐城施庄的偷了拿去卖了
·
结婚前一天逃走,携带钱财,我应怎么
·
离婚后,重写的补充协议需要公证吗
·
公司2008年5月到2015年10期间未给我交社保,
·
家人被大车撞了现在保险理赔已经下来了现在只需要车
·
他人未经我允许,我也不认识他,用了我的身份以配偶名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