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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名誉侵权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名誉权案件适用民事诉讼法第29条的规定,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 &nbs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否为期货买卖合同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标的物是尚不存在或尚未建成的房屋,所以,房屋的交付期限一般都很长。正是由于商品房预售合同的这种特殊性,所以,有的学者将商品房预售合同称之为房屋的期货买卖合同(注:范成山:《建立期房抵押制度势在必行》,《经济与法》1995年第
·员工离职管理的法律风险 1工资结算。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企业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即员工离职时,一次付清工资。需要说明的是,企业向离职员工结清工资应是离职手续中的一项,这是规范的做法。有些企业习惯于要求离职员工在企业下月正常发薪日来领取工资而不
·逃债伎俩列举 债务在法律上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主体(即债务人)是特定的。一般情况下,债权人只能向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能其他人主张债权。因此,一些债务人为了逃避债务,往往利用股东与公司、公司与员工、丈夫与妻子、代理人与被代理人等主体间的特殊关联关系进行逃债。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否为附期限的合同 由于商品房预售合同是在将来的一定期限交付房屋的合同,所以,有的学者认为,商品房预售合同是附期限的买卖合同。(注:金俭:《析商品房预售合同》,《现代法学》1996年第1期。)我们认为,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在民法中,附期限的合同是指以一定的期限到
·网络公证的法律风险 在公证书处进行公证,所使用的是公证处的计算机,计算机在进行公证之前不为公证申请人所控制,因此无法预先在计算机中进行技术处理,如果在其他地点进行,将在诉讼中面临被否定公证书效力的可能。如何具体看待这个问题,应当从技术层面举例说明。
·网络消费欺诈的处理 网络消费欺诈是指经营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网络上实施的,利用虚构的商品和服务信息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消费者财物的行为。需要强调的一点是:该概念中的经营者包含了真实的经营者和假冒经营者身份的欺诈行为人。因为,在网络环境下,若销售者对其身份信
·电子证据的证明力 电子证据之所以能够作为证据使用,是因为其具有可采性和一定的证明力。 证据的可采性是指证据的“证明能力”,即“可接受性”,也就是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问题。电子证据以电磁或其他形式储存在一定的介质上,可以通过一定的手段将其表现为文
·IT企业的法律风险 1、知识产权保护及技术标准壁垒的风险。核心技术知识产权化、知识产权技术标准化是国际IT企业发家致富的“主线”,而这一切都是围绕着法律展开的,所以涉及知识产权权属界定、侵权纠纷的诉讼自然会触及IT企业的“命根”。但并不是网络及IT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通知(公通字[2008]3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公
·什么是网络虚拟财产? 第一,虚拟财产具有无形性。网络虚拟财产的无形性又被称之为虚拟性,"即虚拟财产首先要满足虚拟的特性,这就意味着虚拟财产对网络游戏虚拟环境的依赖性,甚至在某种程度不能脱离网络游戏而存在,当然也正是这一特征使得按照现行的法律难以调整与规范。"网络
·镇江市看守所律师会见、家属会见怎么预约? 镇江市看守所预约平台是指在押人员家属和律师依法会见羁押在看守所在押人员时,可以通过电话等通讯方式进行事前预约,提前安排在押人员家属、律师到看守所会见在押人员,减少等候时间。(一)家属会见 1、准予会见的人员限于罪犯的近亲属及监护人。 2、非办公时间不予安排会见。 3、留所服刑罪犯每月安排会见,具体时间由看守所提前通知。 4、会见人员应当携带有效身份证件(主要为居民身份证),以及证明与罪犯..的结婚证、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文书,交由看守所民警查验并登记后方可会见。 5、会见在指定窗口进行,在候见区等候。 6、参加会见的人员如违
·刑案中“本院认为”的内容能不能用于民事案件? 一、基本案情2017年8月5日,许某为其机动车在保险公司投保了第三者险。2017年10月10日,许某驾驶投保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将李某致死。许某呼气酒精含量检测为40MG/100ML。许某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许某的《刑事判决书》中表述“本院认为:······因未依据规定进行抽血或者提取尿样进行检验,故辩护人认为饮酒驾驶证据不足的辩护意见,予以支持。······”。李某之子张某为维护自身权益,将许某与保险公司起诉至.。二、律师观点本律师认为,刑事判决书的“饮酒驾驶证据不足”不是《民诉法解释》第九十三条第五款规定的“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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