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 页
全国分站
法律咨询
律师黄页
专业律师
律师说法
律所名录
法律知识
律师在线
法律人才
法网大全
首页
>>
法律知识
弯道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有哪些
律师文集
交通事故
的责任划分是有严格的标准的,我们在进行责任划分的时候,要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判断。那么,弯道
交通事故
责任划分的标准有哪些呢?我们该如何进行划分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弯道
交通事故
责任如何划分
根据《
交通事故
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
交通事故
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
交通事故
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
交通事故
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
交通事故
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
交通事故
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
交通事故
的,他方无责任。
(四) 不认定
交通事故
责任。
公安机关并不是对每—个在道路交通中发生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事故都能够认定
交通事故
责任的。出于种种主、客观因素的制约,经公安机关调查不能确定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时,则对任何一方当事人均不认定其负
交通事故
责任。
对于不认定
交通事故
责任的适用必须严格加以限制。 首先 对于应当适用推之责任的案件,不能适用不认定
交通事故
责任。其次,事故发生后,公安机关应尽一切可能收集证据,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确认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只有当确实不能确认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时,才能不认定当事人的
交通事故
责任。
(五)
交通事故
责任推定。
交通事故
责任推定,是公安机关在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以及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致使无法认定
交通事故
责任时,对当求人应负何种
交通事故
责任的推定行为。
责任推定的前提不是基于当事人在事故发生前的违法行为,而是基于满足《道路
交通事故
处理办法》规定的当事人在事故发生后的行为与条件,即逃逸行为,故意破坏现场,伪造现场、毁灭证据行为,以及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行为。但是并不是凡当事人具备上述行为即对其
交通事故
责任进行推定。如果当事人虽有以上行为,
交通事故
责任仍能够认定的还应当予以认定,只有具备因上述行为致使公安机关无法认定
交通事故
责任时,才适用
交通事故
责任推定。
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
交通事故
责任无法认定的,推定其负全部责任。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
交通事故
责任无法认定的,推定其负全部责任。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均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
交通事故
责任无法认定的,推定负同等责任。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
交通事故
的,应推定机动车方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方负次要责任。
(六)模糊责任。
无论是
交通事故
责任认定,还是
交通事故
责任推定,公安机关对当事人所负事故责任都是加以具体确认的。但是,在
交通事故
处理实践中,还存在着一种当事人的部分违法行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加以证明,部分违法行为由于证据不足无法确认的情况。 在当事人部分违法行为由于证据不足无法确认的情况下,不能简单地否认该违法行为存在。因为该违法行为的存在可能会使当事各方承担的事故责任发生变化,这样否认该违法行为的存在就会产生纠纷。于是在上述情况下,就应当不具体认定当事各方应负的
交通事故
责任,而对当事各方承担的
交通事故
责任加以“模糊”认定。
这一“模糊责任”的概念,就是当事各方“都负有
交通事故
责任”。这一概念是从“当事人有违法行为,其违法行为与
交通事故
有因果关系,应当负
交通事故
责任”的规定合乎逻辑地得出的。公安机关在根据已掌握的证据判断当事人有的违法行为存在且与事故有因果关系,又缺乏充分的证据对有的违法行为加以确认时,即可对当事人作出“负有
交通事故
责任”的认定。这样当事人承担的具体责任量是“模糊”的,而应当承担
交通事故
责任这一质的规定则是明确的。
二、
交通事故
责任划分标准是什
同样一起
交通事故
,过去在划分各方责任时可能会有不同的结论。今后,这样的情况将不会再出现,《宁波市道路
交通事故
责任确定规则》将于元旦起正式实施。
《规则》明确了机动车之间、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非机动车之间的
交通事故
,应以交通过错行为的危险性和避险的可能性为标准确定事故责任;机动车与行人之间、非机动车与行人之间的
交通事故
应以车让人、车辆确保行人安全的原则确定事故责任。
其中,车让人的原则以车方对行人动态的注意程度和遇到险情采取的避让措施在
交通事故
中所起的作用为评判标准。过去在实践中,交警在确定
交通事故
当事人责任时,只能通过对案情的分析,对当事人行为在发生
交通事故
中所起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作出判断。这种分析和判断,由于没有统一的评判标准,往往对同一起
交通事故
,会得出不同的结论。而《宁波市道路
交通事故
责任确定规则》的出台,为
交通事故
认定提供了明确标准。
综上所述,关于弯道
交通事故
责任划分的标准,我们要注意,首先,如果是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
交通事故
的,那么那一方承担全部责任。另外,对于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的
交通事故
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的
交通事故
的认定也是有一定的差异的。
·
交通事故的处理是有一定的时限的,...
交通事故的处理是有一定的时限的,所以,我们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一定要及时报警或者及时解决。那么,交通事故多少天不去处理会自动撤销呢?交通事故索赔的步骤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一、交通事故多少天不去处理会自动撤销没有特殊原因的话,伤......
·
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书有什么内容
发生交通事故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那么,在法律实践中,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书有什么内容呢?要是你不太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书有什么内容......
·
可交换公司债券期限是多久
可交换公司债券期限是多久一、什么是可转换债券可转换债券(ConvertibleBond)是债券的一种,可以转换为债券发行公司的股票,通常具有较低的票面利率。本质上讲,可转换债券是在发行公司债券的基础上,附加了一份期权,允许购买人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将其购买的债券转换成指定公......
·
交通肇事罪赔偿死亡赔偿金吗
其实在开车的时候,只要您遵守我国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那么在正常情况下,肯定不会有什么大型的交通事故的。但是往往就是有一部分的司机在开车的时候,只顾自己的方便,不注意他人的生命安全问题,一不小心就酿成了交通肇事。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交通肇事罪赔偿死亡赔偿金吗?......
·
舟山市区县所有看守所地址、电话、位置导航
舟山律师总结的舟山市定海区、普陀区、岱山县、嵊泗县看守所的地址、电话、......
·
南京拆迁律师
南京拆迁律师办理房屋拆迁、土地征收、房地产纠纷等拆......
·
医疗过错认定从医疗过程来认定包括几个环节
医疗过错认定从医疗过程来认定包括几个环节一、确定医疗机构是否有注意义务㈠治疗效果追求义务。⑴是否按批准的诊疗范围开展诊疗活动;⑵为诊治的医务人员是否合格;⑶是否给患者使用了良好的医疗设施、设备;⑷为患者提供的医疗器械、药品、医疗用品、......
·
和转业军人离婚财产分割是怎样的
军人要是转业的话,那么就不属于现役军人,此时其婚姻也就不属于军婚,那么就不会再受到法律的特殊保护。此时进行离婚财产分割的,是按照普通婚姻的规定进行处理,下面就由我们告诉你和转业军人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吧。1、夫妻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该约定......
·
子公司和分公司的区别都有哪些
子公司和分公司的区别都有哪些如今一些大型的公司发展起来之后都是会涉及分公司或者开子公司,而对于很多人来讲,其实并不知道子公司和分公司的区别有哪些,这样自然也就不清楚子公司和分公司的法律地位,下文中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就来告诉您子公司和分公司......
·
夫妻法定财产的范围是什么
就夫妻财产而言,具体包括了夫妻共同财产与夫妻个人财产,但要是说到其中夫妻法定财产的话,那么现实中一般都是指夫妻共同财产。相信大多数人都不清楚夫妻法定财产的范围是什么,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一、夫妻法定财产的范围是什么1、夫妻一方或双......
·
审判监督程序的特点
审判监督程序是《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一种针对个别案件的独立的审判程序,并非一般民事案件的必经程序。普通民事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审判监督程序是纠正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裁判的一种补救程序,即是不增加审级的具有特殊性质的审判程序,与其他......
·
实施交强险有哪些
实施交强险有哪些好处一、实施交强险有哪些好处建立交强险制度有利于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获得及时的经济赔付和医疗救治;有利于减轻交通事故肇事方的经济负担,化解经济赔偿纠纷;通过实行“奖优罚劣”的费率浮动机制,有利于促进驾驶人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有利......
·
离婚房产分割孩子有份吗?
离婚逐渐成为了我国社会面临的一个难题,而且这个问题还会带来诸多负面影响,例如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割问题,如果双方有了孩子,首先是孩子的抚养权,其次是单亲家庭的孩子成长也会受到一定的影响,关于财产分割,离婚房产分割孩子有份吗?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
·
转继承的程序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死亡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法律制度。在代位继承中,已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称为被代位继承人;代替被代位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人,称为代位继承人,如孙子女代替已故的父母继承祖......
·
销售合同
1.1销售合同 销售合同 (正面) ××公司 买方和卖方 __公司(以下简称卖方)和__(以下简称买方)于_年 _月_日订立本合同。 1.商品名称 双方同意在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内按本合同的条款规定,由卖方向买方提供......
有问题要咨询?
弯道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有哪些
事发地:
*
<--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
*
<--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热门城市
郑州律师
铁门关律师
毕节律师
平谷区律师
西藏律师
津南区律师
攀枝花律师
亳州律师
儋州律师
河南律师
楚雄律师
普洱律师
北京律师
苏州律师
新星律师
海西律师
无锡律师
曲靖律师
益阳律师
全国律师
推荐律师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1年
13147094815
律师咨询
·
引产证明
·
女朋友提出丨分手,可以要回花掉的钱吗?
·
奶奶经常给馊的臭的给3岁的孩子,说了不听,仍我行我素
·
我十几年前被一个已婚男人骗了,生下了一个儿子,那个男
·
续: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续: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谢谢各位律师的热心答复!怎样才能称
·
我是昌图县农民!我想知道土地确权后多出的土地收费合理
·
云南省普洱市事业单位
·
?004?1?2日被告A为原告B出具欠据一?内容?quot;今欠到B?19种子5
·
我的工人在上班的时候把右手的大手指夹掉了,请问要赔多
·
如何讨债,收钱不帮办事怎么定性
·
这算不算共同财产,我们结婚3她一直没上班都是我在工作
·
装修工程尾款不给结咋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