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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岁以下算童工吗,有哪些规定? 在我国,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必须达到一定的年龄才能参加劳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企业如果招用未满劳动年龄的未成年人,则构成使用童工,会受到一定的处罚。那么,童工的年龄限制是多少,18岁以下算童工吗?我们为您答疑解惑。一、18岁以下算童工吗?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劳动法仅禁止单位招用16周岁的未成年人,在法律上被称之为童工。年满16周岁就可以参加工作,年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以自己的工作作为生活来源的,可以视为成年人。二、相关法律法规依据《中
·试用期签订劳动合同吗? 试用期签订劳动合同吗试用期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劳动关系的建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第十九条【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
·云南省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云南省政府为了改善当地的城区建设,在制定了较为科学的...
·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犯罪构成界定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的规定,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是指组织、领导或者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歹,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行为。行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行为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这里的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是指倡导、发起、策划、安排、建立黑社会性质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是指在黑社会性质组织中处于领导地位,对该组织的活
·军人一方怎样争取抚养权 然现役军人的婚姻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但也是允许他们离婚的。而在离婚的时候,如果有未成年子女的话,就会涉及到子女的抚养权问题,那么此时作为军人一方怎样争取抚养权呢?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进行了解。一、军人一方怎样争取抚养权想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就得要有证据证明能为子女提供更好的学习生活条件的一方,这样才能更容易得到子女的抚养权。具体包括提供以下方面的情况证明:(一)工作性质双方的工作性质,取证证明哪一种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二)工作环境工作环境也很重要,
·医疗损害责任官司中医务人员担责的规则原则 医疗损害责任官司中医务人员担责的规则原则在公立医院与私立医院并存的环境下,医疗事故也频频发生。关于医院及医务人员是否应当承担医疗事故的赔偿责任这个问题,法律上也做出了解释。那么在医疗损害责任官司中,医务人员在什么情况下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呢?为您解答。一、医疗损害责任官司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属于特殊侵权责任范畴,即赔偿责任人是依据法律的规定为他人的行为后果负责,即损害人与责任人相分离。在这类纠纷中,承担责任的往往是医疗机构,而造成损害赔偿的主体往往是医务工作人员
·合同生效条款未写合同就是无效的吗 一、合同生效条款未写合同就是无效的吗?合同生效条款未写也不代表合同就是无效的,《民法典》规定,合同生效的条件是:(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二、哪些合同是无效合同?(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三、合同什么时候生效?《民法典》第五百零
·交强险是投保次日才生效吗 交强险是投保次日才生效吗一、交强险是投保次日才生效吗交强险自投保之时即时生效。保险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保险合同即告成立,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在没有特别约定例外情形的情况下,此时保险合同若不能即时发生效力,那么在此期间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以此抗辩而不履行赔偿义务,显然与公平及诚实信用原则相违背。从交强险的性质来分析,2004年5月1日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七条强调,在全国范围内机动车不分种类全部投保。随之,2006年7月1日施行的《机动车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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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疫情期间拖欠工资怎么办? 一、疫情期间拖欠工资怎么办?因此次疫情,假期延长和复工延迟属于企业无法预见的客观情况,延迟复工的企业可以在复工后的最近工作日发放工资。同时,企业应注意告知员工延迟发放事宜。(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2)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其他情况下拖欠工资均属无故拖欠。因此企业因疫情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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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宅基地补偿标准有哪些新变化? 一、宅基地征收补偿标准新变化????农村的宅基地被征收一般会分成两种形式,一是货币补偿,也就是根据当地的地价等情况来照价赔偿;另一种则是给与一定的安置费用,在其他规划区内重新划一块宅基地或者安置小区内的安置房的置换补偿。 ??1、土地法修正草案明确单独补偿农村村民住宅 草案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依照国务院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现行的第四十七条规定: (1)征收土地的,按照被
·夫妻双方之间离婚,因为生活的琐碎,或者是结婚之后,性格在对方面前完整的展现出来,...
·转让专利权的主要方式有几种我国专利转让通常以以下三种表现形式:1、整体的专利转让,...
·企业倒闭老板跑了能拿到补偿金吗 企业倒闭老板跑了能拿到补偿金吗一、企业倒闭老板跑了能拿到补偿金吗《劳动合同法》中有规定,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合同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也就是说即便公司破产了也要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补偿金,否则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
·1、提起公诉的程序条件。根据法律规定和诉讼的实际需要,提起公诉必须具备两项程序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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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五级案件代理词 代理词尊敬的仲裁员:江苏DD律师事务所受申请人F某某的委托,指派本律师作为申请人的代理人,接受委托后,本律师仔细询问了申请人,并查阅了申请人提供的证据材料,现就本案发表代理意见如下:一、申请人所受伤为工伤,劳动能力鉴定为工伤五级。根据申请人提供的工伤认定书和劳动能力鉴定书,申请人所受伤是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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