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 页
全国分站
法律咨询
律师黄页
专业律师
律师说法
律所名录
法律知识
律师在线
法律人才
法网大全
首页
>>
法律知识
法律规定转租房屋要满足什么条件(一)转租须经出租
律师文集
法律规定转租房屋要满足什么条件(一)转租须经出租人同意承租期间,承租人在原则上不可以转租。承租人想把租赁房屋转租出去,必须经过出租人同意,没有经过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叫不合法转租或者违法转租,为无效。对此,《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二)转租期限应当在本租剩余期限之内转租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应当在承租人的剩余租赁期限内,超出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转租期间无效。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是说如果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在剩余的租赁期限之外的转租也是有效的,可以按照约定确定转租有效。不过,这实际上等于本租又约定了新的租赁期间,这样理解更为合适。因此,可以确定转租合同有效的基本条件,一是出租人同意,二是在剩余租赁期间。(三)出租人的异议权和同意转租的推定出租人知道承租人转租而不反对的,司法解释规定了两个规则:第一,出租人知道承租人转租的事实,承租人构成擅自转租,司法解释规定了六个月的异议期限,在六个月内,出租人发现转租的事实,可以提出异议。该异议权是形成权,一经提出异议,转租就无效。六个月期限是除斥期间,为不变期间。第二,超出六个月异议期,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推定出租人同意转租,转租合同有效,出租人应当认可承租人和次承租人之间的转租合同的效力。(四)次承租人可以参加本租发生的诉讼转租合同的第三人即次承租人,在本租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时,可以参加。因为本租双方当事人发生纠纷提起诉讼时,或者争议合同效力,或者争议租金,其后果可能影响到次承租人的利益,因此,次承租人有权要求参加诉讼。在参加诉讼时,次承租人的身份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没有独立的请求权。次承租人以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要求参加本租双方当事人争议的诉讼,法院不应该拒绝。值得研究的是,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的规定之后,那么,这个规则仅仅是对此而言,还是对所有的转租的诉讼都适用。按照条文的逻辑,这个规则应当仅仅适用于异议权和推定同意转租的诉讼中,但事实上在其他方面也会出现本租诉讼关乎次承租人利益的问题,因此,次承租人以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法院应当支持。(五)承租人拖欠租金次承租人的抗辩权承租人拖欠租金,属于根本违约,出租人起诉要求解除合同,涉及次承租人的转租合同利益。对此,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缴纳拖欠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作为抗辩理由进行抗辩,主张不得解除合同。这是一个合理的抗辩。次承租人享有解除合同的抗辩权。对此,出租人不能解除租赁合同。至于次承租人交纳的租金和违约金,是替承租人交的,因此,超出次承租人应付的租金数额,可以抵作转租的租金,或者向承租人追偿。(六)次承租人腾房的义务和逾期使用费支付义务房屋租赁合同解除以后,因为有转租合同存在,出租人在次承租人还在占有这个房子的时候,有权要求次承租人腾房,理由是本租合同已经解除,转租合同当然不复存在,次承租人负有腾房义务。如果次承租人在解除合同之后,对租赁房屋仍然占有一段时间的,对逾期腾房的房屋使用费负有支付义务。本租合同的当事人是出租人和承租人,而转租合同的当事人是承租人和次承租人之间的合同,按照合同相对性原则,似乎出租人在只能要求承租人承担义务,无权请求次承租人负担义务。但由于租赁合同已经解除,次承租人占有租赁房屋已经没有法律上的原因,出租人可以直接针对次承租人,请求腾房,支付逾期使用费用。通过上文的介绍,我们了解到在经过房东同意下的转租为合法转租,而要是承租人未经过同意就自己擅自转租房屋的话,那么属于责任转租。当然,一般在责任转租的情况下风险比较大,而其中不管是房东、承租人还是次承租人,其实他们的合法利益都是有可能受到损害的。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
赣州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赣州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城市发展是需要一定土地的,当城市还需要发展但是没有足够土地的时候一般就会选择将农村整改为新城区进行发展,这时候就会涉及到相关的拆迁问题,拆迁补偿问题是很多人在关心的,也是当前非常热议的话题。那赣州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有什么呢?赣......
·
租房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为什...
租房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为什么?租赁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将租赁物交付另一方使用另一方为此支付租金并于使用完毕后归还租赁物的协议。合同到期以后,双方的权利义务结束,所以是没有补偿的。房屋租赁合同是租赁合同的一种具有租赁合同的一般特征应适用《合同法》有关租赁合同......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共同贷款离婚房子...
在当今这个社会,离婚需要将双方当事人的一切纠纷协商清楚,如果协商不了的,就需要交给法院进行判决,其中,最重要的争议可能就是离婚房产的归属问题。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夫妻共同贷款买房,那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共同贷款离婚房子归谁?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
·
南京房改房出售的程序
南京房改房出售的程序: (一)卖方携带按规定填写的《南京市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审批表》、已购公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夫妇双方的身份证向市房改办申请办理准入审批手续。双方须持买卖合同、立契过户的相关材料、卖方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到区土地行......
·
舟山市定海区看守所地址,如何达到?如何委托律师
舟山市定海区看守所位于定海区白泉镇水管口村。在新城公交总站下车,可以乘......
·
盱眙县看守所
江苏省盱眙县看守所地址:淮安市盱眙县淮河东路,靠近......
·
认定劳动合同无效可以要双倍工资吗
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劳动合同,若未签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主张双倍工资。但如果同用人单位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此时认定劳动合同无效后可以要双倍工资吗?除了未签劳动合同的情况劳动者能要双倍工资之外,劳动者何时能要双倍工资......
·
特殊收养关系的实质条件
1、收养三代以内的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收养法》(修正案)第7条规定,亲属间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到下列限制:(1)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2)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相差40周岁以上;(3)被收养人不满14周岁......
·
公司法分公司规定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公司法分公司规定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在日常生活当中,如果公司能够有能力设立一个分公司的话,那么一来可以增加公司的营收,二来其实在经济市场上也扩大了自己公司的所占份额。由此可以看出,设立分公司的话还是代表着该公司的运营状况比较好的。所以我们在行为......
·
最新工伤认定申请表范本
工伤认定是确定职工伤残等级的首要程序。职工出现工伤以后需要再到相关部门进行工伤认定。但是,很多人可能不知道怎么写一份规范的工伤认定申请书。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一份最新工伤认定申请表的范本供您参考。最新工伤认定申请表范本申请人:受伤害职......
·
敲诈勒索罪报案的立案标准
一、敲诈勒索罪立案标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
·
房地产公司转让股权是否节约税费?
房地产公司转让股权是否节约税费?公司在转让股权过程中,会发生收益的变化,所以按照税法规定,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和印花税等税费。房地产公司在发展过程中,需要大量资金,有时候其会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引入投资者。那么房地产公司转让股权是否节约税......
·
工程居间合同人权利及其注意事项有哪些
工程居间合同人权利及其注意事项有哪些一、居间人的权利与义务(一)、居间人的权利:居间合同中居间人的权利实际上就是委托人的义务,其权利体现为以下两个方面:1、居间人的报酬请求权报酬请求权是居间人的主要权利。双方当事人约定居间人的报酬,居间......
·
根据我国婚姻法离婚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会怎么判决?
在现代这个社会,孩子是父母最为重视的,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父母对于孩子的爱是十分伟大的,但是有的时候因为父母之间存在着矛盾,需要离婚,这个时候会对孩子的生活产生一定的影响,比如说孩子的抚养权问题,那么,根据我国婚姻法离婚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会怎......
·
非婚生子女的抚养费返还
《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
有问题要咨询?
法律规定转租房屋要满足什么条件(一)转租须经出租
事发地:
*
<--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
*
<--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热门城市
西宁律师
巴彦淖尔律师
金华律师
本溪律师
德阳律师
南昌律师
三明律师
普陀区律师
太原律师
福建律师
濮阳律师
许昌律师
巴南区律师
铜梁区律师
遵义律师
六安律师
铜川律师
白银律师
路环岛律师
铁门关律师
推荐律师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江苏
谢庆斌律师
执业17年
13921104310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江苏
徐志勇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律师咨询
·
有关退休人员的特殊工种提前退休
·
社保局和单位都不积极办理我的社保,我应该怎么办?
·
国道旁绿化树砸伤行人及车辆如何理赔
·
陆律师有个人是如东的欠我钱可以咨询一下吗
·
离婚了户口还在男方那边,女儿和我的,儿子和他户口已分
·
你好,在吗,本月2号被阜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
律师你好,一朋友跟我借钱85000元,在规定的时间内
·
我的身份证照片正反面被泄露了会发生网贷这种事情吗原来
·
离婚不到一个月在复婚,以前的财产算是俩个人的吗
·
保全对方的资产
·
不给解决问题就停止供暖
·
请好心律师帮忙?急!我的工资卡被不法人员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