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 页
全国分站
法律咨询
律师黄页
专业律师
律师说法
律所名录
法律知识
律师在线
法律人才
法网大全
首页
>>
法律知识
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形?
律师文集
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形有哪些
一、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我国《
证券
法》第18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1)前一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尚未募足;
(2)对已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仍处于继续状态;
(3)违反《
证券
法》规定,改变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募集资金的用途。
二、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 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 000万元
(2)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
(3)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
(4)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5)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哪些公司可以发行债券?
发行公司债券的主体,也就是具有发行公司债券资格的公司为:
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独资公司;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在这四种可以发行公司债券的主体中,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发行公司债券是通行的规则,而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发行主体,则是要求规模较大,有可靠的信誉,支持其正常的发展。
四、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有哪些?
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有三种,即面值发行,溢价发行,折价发行。
假设其他条件不变,债券的票面利率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时,可按超过债券票面价值的价格发行,称为溢价发行。溢价是企业以后各期多付利息而事先得到补偿;
如果债券的票面利率低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可按低于债券面值的价格发行,称为折价发行。折价是企业以后各期少付利息而预先给投资者补偿。
如果债券的票面利率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相同,可按票面价格发行,称为面值发行。
溢价或折价是发行债券企业在债券存续期内对利息费用的一种调整。
现在我国的
证券
市场的监管还是非常的严格的,公司的债券在公开发行了以后如果并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这样再继续发行债券就很有可能给购买债券的相关人员造成一定的损失。任何一家公司在债券发行之前,我国债券监管委员会的工作人员都会进行严格的审查的,不符合规定的情况下要自我整改不得私自发行。
·
讨债技巧—有的放矢催款兵法
人们在从事某一项事业之时,应瞄准一个明确的目标,有放矢,如此才能有所成就。在催款清欠工作中,应该确定债务目标,采用便捷、有效的方式(如公函、电话、电报催讨),从而避免目标不清、浪费精力。 “有的放矢催款兵法”是指债权我主要通过向确定的债务人发送催款索款的信函......
·
怎么起诉欠钱不还 欠钱不还起诉时需要哪些...
怎么起诉欠钱不还欠钱不还起诉时需要哪些证据在出现了欠钱不还的情况下,很多债权人都很苦恼,不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办才能要回欠债,而要是一直要不回来钱的话,就意味着自己的利益会遭受损害。此时我们建议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那此时应该怎么起诉欠钱不还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
·
借款居间服务合同纠纷中由谁承担举证责任?
借款居间服务合同纠纷中由谁承担举证责任?一、因酬金支付而引起的借款居间服务合同纠纷从借款居间服务合同的定义来看,其具有有偿、诺成、不要式合同的特征。在此类型纠纷中,一般情况下,居间人是作为原告参加诉讼,而被告通常是委托人。根据《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六条规定,居......
·
贷款还完后他项权证如何注销?
贷款还完后他项权证如何注销?一、贷款还完后他项权证如何注销?抵押贷款还清后,房屋他项权证就从银行拿回,并且问银行要还清贷款的证明,然后全部拿去产权交易中心,申请解除抵押。他项权利证就被交易中心收回。1、当还清了全部贷款本金和利息后,可以到贷款机构办理《房屋......
·
交通肇事逃逸-一人死亡-酒驾成功缓刑案例
【辩护人】辩护人文中武,重庆宸沛律师事务所律师。辩护人龙朝斌,重庆......
·
南京信用证诈骗罪律师
南京信用证诈骗罪律师办理有关信用证等金融票据犯罪案......
·
在购房的过程中,大家都知道是需要格外小心谨慎的,一旦上当受骗
在购房的过程中,您都知道是需要格外小心谨慎的,一旦上当受骗,那么自己的利益就会遭受重大损害。而实践中,就需要购房者具体查看清楚开发商的五证,那么这个购房五证具体包括了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购房五证具体包括哪些“五证”是正......
·
医院对患者死亡的举证责任
家人死亡,医院在鉴定意见书中认为,肺栓塞致家人死亡可能性大,医院的医疗行为无过失,与家人死亡无因果关系。一审法院审理期间,委托相关部门对医院的医疗行为有无过错,其医疗行为与家人的死亡有无因果关系进行鉴定。鉴定部门认为,因未进行尸检,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附相关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已于2011年7月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25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8月13日起施行。二○一一年八月九日法释〔2011〕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
·
骗银行贷款400能判几年
骗银行贷款400能判几年一、骗银行贷款400能判几年?银行没有400元的贷款额度,如果是诈骗银行贷款额度400万的话,就构成了诈骗罪。犯罪分子诈骗骗取银行贷款判刑的年限根据诈骗金额的不同是有着不同标准的,一般在十年或者无期徒刑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
·
父亲不抚养孩子判几年?
父亲不抚养孩子判几年?一、父亲不抚养孩子判几年?父亲不抚养孩子不会被判刑,只有不抚养孩子的行为已经构成遗弃罪的,才会被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遗弃行为必须达到情节恶劣程度的,才构成犯罪。也就是说,情节是否恶劣是区分遗弃罪与非罪的一个重要界限。......
·
股东属于劳动关系还是不属于劳动关系?
一般来说,公司的股东在出了资或者其他要素之后,就可以参与公司的重大事项的决策,等着公司的分红,但是现实生活中也存在着股东在公司担任一定职务并且获得劳动报酬的情况,股东出于各种原因为公提供劳动的这种现象很常见。看起来这样也没什么不好,但是一旦......
·
工资发放时间法律规定有哪些?
上班族最盼望的日子莫过于发工资的那一天,但各个企业发工资的时间都不尽相同,有月初的,有月中的,还有月底的,可也有些企业对员工工资是各种拖延押扣,员工们常常是有苦难言,那么我们今天来了解一下我国《劳动法》中关于工资以及工资发放时间法律规定的相......
·
哺乳期离婚可以吗,哺乳期是否能离婚
在哺乳期内,孩子年龄尚小,出于对子女利益的保护,在这段期间如果夫妻要离婚的话,是有较多限制的,但这并不是说哺乳期不可以离婚。接下来,我们就来告诉您哺乳期离婚可以吗,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一、哺乳期离婚可以吗?哺乳期离婚的问题取决于夫妻是诉讼离......
·
在签署投资贸易合同时应该注意哪些要点
在签署投资贸易合同时应该注意哪些要点一、投资的定义投资指的是特定经济主体为了在未来可预见的时期内获得收益或是资金增值,在一定时期内向一定领域投放足够数额的资金或实物的货币等价物的经济行为。可分为实物投资、资本投资和证券投资。前者是以货币投......
有问题要咨询?
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形?
事发地:
*
<--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
*
<--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热门城市
和田律师
内江律师
东营律师
资阳律师
文山律师
柳州律师
梁平区律师
荆门律师
衢州律师
南阳律师
永州律师
广西律师
武清区律师
江北区律师
定安律师
来宾律师
静安区律师
合川区律师
定西律师
龙岩律师
推荐律师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057336353
律师咨询
·
无法偿还信用卡,你好我本人目前有欠五家银行的信用卡资金总欠款额是十万元
·
转店,拿东西,对方要1万
·
我是1989领的结婚证,结婚后把我的名子写成同音字,
·
你好,我在孔夫子网,买了一本书,我点的那本33的书没
·
公交车内受伤。但鉴定结果只有工伤十级,可以适用于消法
·
结婚三年,有一孩子,夫妻之间没有感情,想离婚,女方能
·
关于派出所拍照,我想咨询一我是电子厂一名员工派出所调查案件要求所有男职工采集指纹
·
您好,现在老人告他儿子不赡养,老人看病也拿钱了也伺候
·
*情纠纷
·
婚姻感情破裂无法继续
·
朋友欠我钱,现在不还,还把我手机号拉黑,我该怎么??
·
交通事故跟保险公司怎么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