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 页
全国分站
法律咨询
律师黄页
专业律师
律师说法
律所名录
法律知识
律师在线
法律人才
法网大全
首页
>>
法律知识
员工在企业中过了试用期之后
律师文集
员工在企业中过了试用期之后,一经录用就需要和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不签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法律依据就是劳动
合同法
中的硬性规定,企业在录用员工时一个月内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是应该给员工支付双倍工资的。
不签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法律依据?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这是劳动
合同法
对于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合同时的惩罚性规定。所以,即使是由于劳动者的原因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用人单位也应当支付双倍工资。
从这个意义上说,签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义务,用人单位必须遵守;否则不管何种原因导致的合同未签订,用人单位都应当依法承担支付二倍工资的责任。
但是,也存在一种例外情形,即使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也不必支付双倍工资。
这种例外情形就是:非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的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劳动者也可以与一个以上的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且这种劳动关系可以随时解除,并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当然,对于超过时效主张的双倍工资,劳动者已经丧失了胜诉权,用人单位也是不必支付的。
双倍工资该怎么计算
随着劳动
合同法
的施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单位需要支付双倍工资的法律规定已经深入人心。但是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到底如何计算未支付的双倍工资的差额?因为劳动
合同法
只笼统的规定了应当支付二倍工资,但对具体的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未做明确,使得在实践操作中,如何支付双倍工资的差额存在很大争议。
法律体系,法学中有时也称为“法的体系”,是指由一国现行的全部法律规范按照不同的法律部门分类组合而形成的一个呈体系化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法律体系:通常是指一个国家全部现行法律规范分类组合为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简单地说,法律体系就是部门法体系。部门法,又称法律部门,是根据一定标准、原则所制定的同类规范的总称。法系是指根据法在结构上、形式上、历史传统等外部特征以及法律实践的特点、法律意识和法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等因素对法进行的基本划分。
所以说在我们国家的劳动法中,不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是要支付员工双倍工资的,如果是因为劳动者的原因企业和员工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也是要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的并且用人单位必须遵守这条规定,否则就是违反劳动法的法律规定。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前后仲裁时...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前后仲裁时效如何计算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是又一部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紧密相关的法律,当劳动者权益受到侵害时,劳动者在规定时效范围内,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今天我们就来简单的介绍一下关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前后申请仲裁时效如何计算的......
·
劳务派遣公司资质的注册资本是多少...
劳务派遣公司资质的注册资本是多少?一、劳务派遣公司资质的注册资本是多少?劳务派遣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劳务派遣许可证办理条件为:(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
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仲裁时效是...
一、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仲裁时效是多久?《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
·
单位雇佣童工该怎么处罚?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体健康,我国是严禁用人单位录用童工的,但对于未成年工也就是已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还是可以招录,不过要保证未成年工的身体健康。那么要是单位违法招录了童工的话,该如何处罚呢?请阅读下文进行具体了解。1、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
·
保定李庆律师成功代理离婚纠纷二审
代理词 尊敬的审判长......
·
南京拘留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为您解读拘留期限、刑事拘留、行政拘留、......
·
民间借贷中现金交付,无借条,怎么认定借贷关系
对于原告(出借人)主张的大额现金借款,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借贷事实是......
·
外遇一方起诉离婚怎么办?
夫妻一方出轨是夫妻关系的死穴,它像一颗定时炸弹一样威胁着夫妻关系。没出轨一方受到的损害较大,一般提出离婚诉讼也都是受害一方。但是,法律中也是允许有外遇的一方提起离婚诉讼,不过要是外遇一方起诉离婚怎么办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外遇......
·
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为了自身的商业秘密与单位员工之间进行的一种
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为了自身的商业秘密与单位员工之间进行的一种保密性的约定,但是对一般工作人员来说,并不存在保守商业秘密的问题,也就不存在竞业限制的问题。那么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哪些人员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
·
自己有房产证能不能立遗嘱
自己有房产证能不能立遗嘱可以的。遗嘱一定要写得规范,一定要把该房屋的坐落的地点和四至写清楚,以且归谁继承等,再叫二个以上的无利害关系的人作证人,这样,这遗嘱是有效的。二、遗嘱可采用如下几种方式(一)公证遗嘱。公证遗嘱即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的遗......
·
汽车撞摩托车责任怎么划分
汽车撞摩托车责任怎么划分一、汽车撞摩托车责任怎么划分责任划分都要根据现场的情况、交通法则、路面情况等综合起来才能划分谁的责任大谁的责任小。如果是有一方在没有遵守交通规则的情况下被撞车。那么他肯定是主要责任。二、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方法......
·
缓刑与死缓的区别
缓刑与死刑缓期执行的区别如下:一、适用前提不同。缓刑的适用以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为前提;死缓的适用,以犯罪分子被判处死刑的条件。 二、执法方法不同。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不予关押,而是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予以配......
·
夫妻一方死亡债务怎么偿还
夫妻个人债务和共同债务有哪些债权人遇到夫妻一方死亡不知道是否可以向另一方请求偿还,或者夫妻另一方遇到被追债而不清楚是否需要偿还时,先别急,第一步应该是先弄清这个债务是什么债务,夫妻在婚姻存续时间内的债务有可能是个人债务也有可能是共同债务,夫......
·
不注销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的后果是什么?
一、不注销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的后果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
不续签劳动合同通知书该如何写?
众所周知,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可以自行决定是否要跟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的,如果用人单位最终决定不续签劳动合同,那就应该制作通知书告知劳动者。下面,我们带来了不续签劳动合同通知书的范本,供您参考。一、不续签劳动合同通知书......
有问题要咨询?
员工在企业中过了试用期之后
事发地:
*
<--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
*
<--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热门城市
拉萨律师
青浦区律师
宜昌律师
淮安律师
杭州律师
辽宁律师
钦州律师
渝北区律师
通州区律师
南岸区律师
万盛区律师
临汾律师
文山律师
宁德律师
黄南律师
双桥区律师
青岛律师
静安区律师
铜仁律师
长宁区律师
推荐律师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律师咨询
·
别人欠我钱现在我只有他手机号别的信息都没有我该怎样要
·
喝了酒,撞了对方三轮车,对方直接跑了,报警了,意思我
·
单位变更名称与法人,原单位未依法入保今如何主张权益
·
公司辞退还在劳动合同期内的员工有没有补偿。
·
补缴养老保险
·
我想咨询一个问题,我想离婚,他在监狱,他进去以后我哥
·
肋骨骨裂8根,达到伤残了没有,伤残鉴定怎么赔付
·
律师你好,我想问一下我?6进6月份进入公司的,前天在
·
土地纠纷,一个农民于将四邻荒芜的土地(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一起耕种,不知道辛辛苦
·
房在北京,人在外地,无委托书,父母代签合同引起纠纷。
·
交通事故被告赔11万
·
合同到期后,死亡赔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