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 页
全国分站
法律咨询
律师黄页
专业律师
律师说法
律所名录
法律知识
律师在线
法律人才
法网大全
首页
>>
法律知识
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仲裁时效是多久?从何时起算?
律师文集
一、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仲裁时效是多久?《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二、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仲裁时效从何时起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注意,以上1年起,是指从离职之日起算《劳动
合同法
》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应当从劳动者工作满1个月的次日起至劳动者工作满一年的前一日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这对用人单位起到了一定的震慑作用,但现实生活中仍存在大量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为此,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但仍当注意一个问题----双倍工资的诉讼时效及起算点。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仲裁,时效综上所述,在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员工有权利要求工作单位从入职的第二个月开始支付双倍工资。但是,在申请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时,请您注意仲裁时效问题,在时效之内提出诉讼,获取应得的赔偿。
·
劳动合同违约协议关于违约金有哪些...
劳动合同不单是约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权力与义务,还约定了双方的违约责任,当然,也有些用人单位是在签一份老大违约协议,那么劳动合同违约协议关于违约金有哪些内容?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劳动合同违约协议关于违约金有哪些内容?1、用人单位......
·
劳动合同法关于加班的规定有哪些
我们再进入企业工作之后,常常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遇到加班的情况,而对于加班的薪资以及时间应该怎么去计算,相信您都不是很了解。今天,就和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劳动合同法关于加班的规定,希望能给能够给予您一定的帮助。一、我国最新《劳动法》关于工作时间与加班时间的规定......
·
旷工解除劳动合同如何处理
员工为公司提供劳动,使公司获得利润收入,同时公司也支付员工合法的劳动报酬,但是如果发生员工恶意旷工,使公司的工作进度持续不前,发生这样的事情,旷工应如何处理?在本文,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旷工解除劳动合同如何处理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所以,双方都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但是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符合法定的条件,那么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什么?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什么?第一,协商解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
某某华抚恤金分割纠纷代理词
审判长,审判员:接受东区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后,我随即会见了当事人某某华老人。听着她的哭诉,我总是不敢相信她说的是真的。我不相信自己亲手抚养大、又有高等学历职称、担任了医院中层领导的继子,会采取这种不道德的手段、干出这样不人道的事情。然而,......
·
南京各看守所地址电话、会见时间一览表
南京市各看守所地址、电话、会见时间大全江苏省看守所地址建邺区清河路9号联系电话(前台)025-866730721会见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2:00-4:30。南京市看守所地址建邺区茶亭东街188号联系电话(前台)025-84420960会见时间......
·
南京市劳动仲裁律师网
南京市劳动仲裁律师专业代理劳动纠纷案件,南京劳动仲裁律师咨询解答劳动仲裁常识、劳动法疑难问题,处理劳动仲裁、劳动..确认、经济补偿金与赔偿金、劳动纠纷诉讼、劳动证据、劳动仲裁律师费用、南京市劳动仲裁委员会地址电话等法律问题。★南京市劳动仲裁......
·
南京取保候审律师
南京取保候审律师依法申请取保候审,向犯罪嫌疑人提供取保候审的申请、变更及监督执行等法律服务。南京取保候审律师解答取保候审的程序、期限时间、取保候审保证金、取保候审是什么意思、怎么申请取保候审、取保候审后是否还会判刑、取保候审申请书应注......
·
楼下饮食店的排出的油烟进入我家房内,如何索赔?
位于居民楼下饮食店的油烟和噪声污染,已经成为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一大公害。为加强饮食、娱乐、服务企业的环境管理,防止饮食业的污水、油烟、异味和燃煤锅炉的烟尘、娱乐业产生的噪声对居民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影响,国家环境保护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
郑州工伤认定去哪里做?
职工在工作场所因工受伤的,应该算作工伤,为了进一步明确工伤等级,确定赔偿标准,职工应该做一个工伤认定。通过认定,将工伤情况给予明确。而职工自己申请工伤认定的话,需要自行到有关机构提交相关资料。那么,郑州工伤认定去哪里做?下面我们就给郑州市民......
·
代位继承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代位继承和普通继承相比,较复杂。一般法定继承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之后为其他直系亲属,适用于继承发生时当事人未出现隔代的情况。而代位继承适用于三代人参与继承的情况,即第三代代替已经逝去的第二代继承第一代逝去时所留下的遗产。建议提前写好遗嘱......
热门城市
巴中律师
石景山区律师
鄂尔多斯律师
运城律师
文山律师
湘西律师
榆林律师
梅州律师
嘉义律师
咸宁律师
丹东律师
中卫律师
海南律师
阿拉善律师
大洋洲律师
万宁律师
新竹律师
嘉定区律师
丽水律师
吉安律师
推荐律师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江苏
李乾溶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硕士
18602573957
安徽
黄贤柏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5551750882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律师咨询
·
男方没有工作 抚养权怎么算
·
我们有几个人从国外回来,就机票隔离费等想找个懂法的人
·
我有一家客户,去年11月底收到我发给他的货,总计货款
·
赵律师,你好,可免费提问吗?
·
关于妇产科医辽事故,孕妇怀孕以来一于在这家医院某个医生那检查
·
痛苦无奈的劳动合同纠纷
·
你好,我想问一下工地受伤了,根伤者怎么算务工费和护理
·
事故对方是主要责任医疗费我全出的保险公司会全报吗
·
意外伤害求法律援助
·
可不可以,债务人的房产在银行做了抵押用于购买另一套房
·
律师,我想咨询下医疗机构整容失败算不算医疗事故,导致
·
商品房交付是否必须提供“两书一表”,有无法律依据?
中法网
www.cnLaw.net
©Copyright © 1997-2015
登陆
|
注册
|
会员中心
|
律师专区
|
联系我们
学法律,找律师,上中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