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 页
全国分站
法律咨询
律师黄页
专业律师
律师说法
律所名录
法律知识
律师在线
法律人才
法网大全
首页
>>
法律知识
哪些犯罪分子不适用缓刑
律师文集
涉嫌犯罪,如果在法院审理阶段能进行有效辩护,争取到缓刑,对犯罪嫌疑人整个家庭的影响也能减到最小。但是争取缓刑也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那么,哪些犯罪分子不适用缓刑呢?本文将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哪些犯罪分子不适用缓刑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告人,不得适用缓刑:
(一)犯罪造成严重后果或使国家或他人造成重大损失5万元以上无法弥补的;
(二)毒品犯罪的再犯;
(三)犯罪动机、手段等情节恶劣或者将赃款用于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
(四)犯罪前一贯表现不好,受过刑事处罚(过失犯罪除外)或者劳动教养两次或其他
行政处罚
三次以上的;
(五)犯罪后认罪态度不好,不退赔、无悔罪表现的;
(六)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七)犯罪涉及的财物属国家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款项和物资,情节严重的;
(八)判处缓刑,可能激化社会矛盾的;
(九)本分则已作限制性规定的。
虽没有上述情形,但适用缓刑不符合刑罚价值的,不适用缓刑。
二、缓刑的考验期是多长
根据刑法第73条的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2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年。可见,缓刑考验期限不得短于原判刑期,可以等于或者长于原判刑期。
(一)拘役的考验期限最低不能少于2个月,最长不得超过1年,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最低不能少于1年,最高不能超过5年,在此范围内,缓刑考验期限等于或者长于原判刑罚。
(二)必须注意原判刑期与缓刑考验期限的比例关系,一般来说,考验期限应适当长于原判刑期。例如,对于被判处1年有期徒刑的犯罪人宣告缓刑考验期限为5年,对于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的犯罪人宣告缓刑考验期限为3年,虽然也是合法的,但不太合适。
(三)缓刑的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以前先行羁押的,不能折抵考验期限。因为缓刑考验期限不是刑罚执行期限;规定考验期限是为了考察犯罪人在此期限内是否遵守一定条件,如果将羁押日期折抵考验期限,就失去了规定考验期限的意义;先前的羁押期实际上也是人民法院考察犯罪人有无悔罪表现,从而决定是否宣告缓刑的日期,不能折抵考验期限。
在判刑的时候如果能够同时适用缓刑的话,那么就不用实际被关押在监狱等场所。虽然,法律中规定了适用缓刑的条件,但同时也明确规定了哪些犯罪分子不适用缓刑,各位一定要多注意。必要时,可以委托专业律师来帮助争取缓刑。
·
寻衅滋事罪的行为方式有哪些?
在判断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犯罪的时候,要先知道具体的行为是怎样的,是否满足法律规定的寻衅滋事的行为,然后再结合其他因素,这样才能定罪处罚。那么您知道寻衅滋事罪的行为方式有哪些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殴打,是指对他人行使有形力,......
·
盗窃罪侵犯的法益是什么?
在社会上有人通过自己的辛勤的劳动获得钱财,有人则走小路,通过盗窃他人的财物来获得钱财,这种行为是损人利己的行为,在法律上是不允许的,在道德上是不齿的,那么盗窃罪侵犯的法益是什么?下面就和我们一起从下面的文章中简单的了解一下具体的情况吧。一、盗窃罪侵犯的法益是什......
·
诈骗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而在判断是否构成诈骗罪的时候,需要看是否符合了规定的诈骗罪的成立条件,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诈骗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一、诈骗罪的成立......
·
抢夺罪起刑点是多少年
起刑点也就是判刑的最低限度,对于各种犯罪的起刑点刑法中都有明文规定。那么您知道抢夺罪的起刑点具体是多少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带来抢夺犯罪量刑标准的具体内容,为您解答抢夺罪起刑点的问题。《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
乐陵田律师建议:培养证据意识对你真的很重要
证据能提高维权成本,可大幅减小被诬陷的风险,固定证据是每个人都可以作为......
·
六合合同律师
六合合同律师长期致力于合同法律事务的理论研究及实务......
·
现在员工和单位签署的劳动合同大部分都有期限,到期会续签。但是
现在员工和单位签署的劳动合同大部分都有期限,到期会续签。但是也有一些劳动合同没有固定到期日期,当出现法律规定的情形时,单位也是可以解除的。那么单位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哪些?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吧。一、单位解除无固定......
·
陕西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案例
每年,因交通事故而死亡的事件不断发生,由此给受害家庭带来的伤害更是难以想象的。伤痛可能无法抚平,只能在金钱上给予一定补偿,让其家人的生活不至于陷入经济困难。其中,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是极为重要的一项。下面为您讲解陕西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案例的赔......
·
保险理赔中财产损失的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的部分无效;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按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财产保险综合险条款》(以......
·
哪些犯罪分子不适用缓刑
涉嫌犯罪,如果在法院审理阶段能进行有效辩护,争取到缓刑,对犯罪嫌疑人整个家庭的影响也能减到最小。但是争取缓刑也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那么,哪些犯罪分子不适用缓刑呢?本文将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一、哪些犯罪分子不适用缓刑具有下列......
·
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上班期间,可以主动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同样用人单位作为用工主体,同样也可以主动提出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但是如果是用人单位主动提出,那么可能就会涉及到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问题,那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呢......
·
工程质量负责人的职责有哪些
工程质量负责人的职责有哪些各种建筑工程往往是很庞大的,要兼顾的东西也很多。对于工程来说最重要的就是工程的质量,这是关系到千千万万人生命财产安全的东西。我们知道,工程的质量保障要有具体的人员来负责人的。那么,工程质量负责人的职责有哪些?下面......
·
煽动军人逃离部队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煽动军人逃离部队罪,是指非军职人员唆使、鼓动服役的军职人员脱离部队,情节严重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部队兵员管理秩序。建立正常的兵员管理秩序,保证部队满员,是完成作战、训练、战备、值勤等任务的需要。煽动现役军......
·
浙江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可以分为许多等级,其中最为严重的就是死亡事故,我国每年死于交通事故的人数不在少数,那么,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呢?来给您讲解浙江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的相关问题。浙江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及其计算方法浙江省交......
·
购买房产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购买房产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一、购买房产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购买商品房要注意以下事项:1、买在房产项目清盘时。刚开始卖和最后卖的商品房价格一般都较低。期房销售过程中,房地产开发商出于资金滚动的需要,一般将价格定得很低。当商品住宅的销售量达到80%......
有问题要咨询?
哪些犯罪分子不适用缓刑
事发地:
*
<--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
*
<--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热门城市
洋浦经济开发区律师
许昌律师
城口县律师
临汾律师
遂宁律师
台南律师
湘西律师
合肥律师
阿勒泰律师
怀化律师
黄冈律师
濮阳律师
海南律师
江门律师
基隆律师
南京律师
浙江律师
淮北律师
吕梁律师
楚雄律师
推荐律师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8656084778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1年
13147094815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律师咨询
·
感情破裂,想要离婚,但他总是不同意,要怎么样才能离
·
支付宝抽奖抽?瓶茅台酒和一支手表只需支付198元运费
·
被骗了钱请问可以找回来吗
·
农村房屋翻建,房产证是父亲的不知道怎么过户
·
你好,男的出轨我又证据己到离婚了,我该怎么办
·
广州第一看守所律师探视在押人员除了网上预约,可以直接
·
断绝兄弟关系有没有纸质证??
·
我这里有一个债权纠纷的问题想要了解,我老公帮他家建钢
·
你好,我们打了借条但是对方没借钱给我,现在反来要钱怎
·
无理长时间和扣工资
·
居住地常年闻到猪屎味
·
请问公司这麽多没给交保险,现在签定解除劳务合同和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