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 页
全国分站
法律咨询
律师黄页
专业律师
律师说法
律所名录
法律知识
律师在线
法律人才
法网大全
首页
>>
法律知识
仓单的法律定义
律师文集
存货人与仓储保管人签订仓储合同后,仓储保管人在收到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时,应向存货人开具仓单。
仓单是仓储保管人给付给存货收到仓储物的凭证,存货人依仓单记载的内容领取仓储物,因此,仓单上记载的内容是存货人与仓储保管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仓单依《
合同法
》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应载明以下内容:
一、存货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
二、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包装、件数和标记;
三、仓储物的损耗标准;
四、储存场所;
五、储存期限;
六、储存物已经办理保险的,其保险金额、期限以及保险人的名称;
七、仓储费用;
八、填发人、填发地和填发日期。
仓单具有以下两个效力:
一、存货人凭仓单领取仓储物的效力;
二、移转保管物的效力。
《
合同法
》第三百八十七条规定“仓单是提取仓储物的凭证。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在仓单上背书并经保管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可以转让提取仓储物的权利。”
仓单如果损毁、遗失、被盗而灭失,持仓单人丧失仓单,亦丧失其仓单上记载的仓储物的提取和转让权,存货人应依《民事诉讼法》程序,通过公示催告后确认其权利,并承担应当承担的损失及费用。
·
仓储合同中存货人的权利
依《合同法》的规定,仓储合同中存货人享有的权利是: 一、凭仓单提取仓储物的权利(《合同法》第三百八十七条)。 二、转让提取仓储物的权利(《合同法》第三百八十七条)。 三、仓储合同中没有约定仓储时间的,有随时提取仓储物的权利(《合同法》第三百九十一条)。......
·
仓单的法律定义
存货人与仓储保管人签订仓储合同后,仓储保管人在收到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时,应向存货人开具仓单。 仓单是仓储保管人给付给存货收到仓储物的凭证,存货人依仓单记载的内容领取仓储物,因此,仓单上记载的内容是存货人与仓储保管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仓单依《合同法》第三百八十......
·
仓储合同中的违约责任
仓储合同中保管人的违约责任: 一、保管人验收仓储物后,在仓储期间发生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规格、型号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二、仓储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仓储物毁损、灭失,保管人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三、仓储期间,因约定的保管条件发......
·
仓储合同的法律定义
《合同法》第三百八十一条指出,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 从《合同法》的界定可以看出,仓储合同是由储存人提供场所,存放存放人的货物、物品,仓储管理人只收取仓储费和劳务费的劳务合同。其中,存放人交付储存物,支付规定的仓储费......
·
南京市第四看守所地址?位置在哪儿?
南京市第四看守所是在原南京市第二拘留所原址新设立的,地址在南京市秦淮区石杨路26号。联系电话:025-84421246会见受理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会见结束时间:上午11:30下午17:30为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公共文......
·
房产纠纷律师:房子70年产权到期后怎么办
我家房子70年产权到期后该怎么办?这个让很多人发愁的问题已经被..提上议事日程,续期的法律安排也正在研究中。3月8日,在两会“部长通道”上,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回答了记者提问。对于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的续期问题,姜大明给予了详细解答并强调:......
·
新沂市看守所
新沂市看守所新址位于江苏省新沂市唐店街道八户村424省道南侧(旧址在北沟街道新东路西),是新沂市...看守所,来访路线导航:在新沂市汽车站有班车到唐店,在步行或打的即到新沂市看守所。聘请刑事律师去看守所会见、面谈了解案情、申请取保候审、确定......
·
南京拆迁律师
南京拆迁律师办理房屋拆迁、土地征收、房地产纠纷等拆迁相关法律事务,擅长办理土地征用、房屋拆迁、拆迁安置、拆迁补偿等案件。●南京拆迁律师谈房屋拆迁基本程序:1、调查核实。拆迁人收到征地批文后,首先要到.、房管站抄录征地范围内的常住人口,......
·
只签试用合同不签劳动合同可以吗
只签试用合同不签劳动合同可以吗一、只签试用合同不签劳动合同可以吗现在很多公司迫于劳动合同法的要求,必须在新员工入职后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很多公司采取的做法是签订一份为期三个月左右的试用合同,而非真正的劳动合同。其实,这种只签试用合同不......
·
盗窃罪处罚标准是怎样的,盗窃罪如何处罚
盗窃罪在生活中是非常常见的,我国法律也对盗窃罪做了明文规定,行为人要是构成盗窃罪是要被判处刑罚的,那么你知道盗窃罪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吗?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解答,供您阅读。1、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死缓期间故意犯罪怎么处理?
死缓是针对那种罪刑恶劣,但又不是需要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一般死缓的缓刑期限为两年,那么要是犯罪分子在死缓期间故意犯罪的话,此时该如何处理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死缓期间故意犯罪怎么处理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
热门城市
东莞律师
昌平区律师
万盛区律师
青岛律师
宜宾律师
兰州律师
喀什律师
常州律师
株洲律师
桂林律师
沧州律师
马鞍山律师
黔南律师
贵州律师
乌兰察布律师
甘孜律师
黔西南律师
陵水律师
怀化律师
香港律师
推荐律师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1年
13147094815
安徽
黄贤柏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5551750882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913441761
浙江
温.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安徽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55028395
律师咨询
·
本人想离婚,男方一分钱都不想给,小孩抚养费也不想给,
·
大家?我因封匿名信被公司停职开除,现在手里只有一张公
·
债权债务债务纠纷
·
请问陈欠是什么费用?不缴纳会有什么问题?
·
你好何律师!我这边的情况就是目前村里在修一条7米宽
·
民事纠纷,我老公因为工事把一同事打伤了
·
结婚后女方那个赡养人该写自己的父母还是南方的父母
·
醉驾106血液123无事故拘留七天取保候审
·
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会是刑事案?
·
法院起诉离婚诉讼费
·
我有检逾期了,今天有可能被重罚
·
我报考了驾照,已经通过了科目一,现在不想考了,今天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