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 页
全国分站
法律咨询
律师黄页
专业律师
律师说法
律所名录
法律知识
律师在线
法律人才
法网大全
首页
>>
法律知识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模式
律师文集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模式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和《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分为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和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两种情形(《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2条、第44条,《物权法》第128条、134条)。两种情形,流转的主体和流转的客体范围有所不同,前者流转的主体只能是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流转的客体范围主要是耕地、林地、草地;而后者流转的主体并不局限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流转的客体范围主要是不宜采用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四荒地”。前者的流转方式包括转包、出租、互换和转让,而后者则包括转让、出租、入股和抵押。连同《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1条第2款规定的林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当前我国农村集体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主要有七种: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抵押、入股和继承。
一、转包
转包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把自己承包期内承包的土地,在一定期限内全部或者部分转交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其他农户耕种和经营。转包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在通常情况下,受转包人要向转包人即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支付转包费。
二、出租
出租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作为出租人,将自己承包期内承包的土地,在一定期限内全部或者部分租赁给他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并收取租金的行为。出租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义务不变。
三、互换
互换是指承包人之间为方便耕种或者各自需要,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交换。互换从表面上看是地块的交换,但从性质上看,是由交换承包土地引起的权利义务本身的交换。权利义务交换后,原有的发包人与承包人的关系,变为发包人与互换后的承包人的关系。互换后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要履行互换前原土地承包人应负担的义务。且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互换只能在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进行。
四、转让
转让是指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经承包方申请和发包方同意,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由该农户同发包人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原承包人与发包人在该土地上的承包关系即行终止。土地承包经营权受让对象可以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也可以是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农户。
五、抵押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抵押问题是在起草《农村土地承包法》和《物权法》时争论较为激烈的问题。主要争论体现在对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抵押能否全面放开?最终通过的法律只允许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市场化方式取得的“四荒”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抵押,而采取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耕地、林地、草地等承包经营权的抵押问题《农村土地承包法》和《物权法》均未加以规定,即抵押流转方式不适用于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这样,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定义概括为: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以担保债务清偿为目的,在不转移占有的情况下,将以招标、拍卖或者公开协商方式取得的“四荒”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债务清偿担保的行为。当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以拍卖、变卖土地承包经营权所得优先受偿的法律制度。
六、入股
《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的入股流转方式有两种:第一种是指该法第42条规定的入股方式,即“承包方之间为发展农业经济,可以自愿联合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从事农业合作生产。”该入股流转方式仅指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承包经营权的承包方之间,各自将承包经营权以相互入股的形式组织在一起,从事农业合作生产。而不是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量化为股份,投入到从事农业生产的工商企业或者公司,或者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投资成立新的农业经营公司。第二种是该法第49条中提到的入股流转方式,即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四荒”土地等承包经营权,承包人可以将其量化为股份,投入到从事农业生产的公司,或者作为投资成立农业生产经营公司。
七、继承
因继承而发生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仅限于两种情形:其一是《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1条第2款规定的林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其二是指根据该法第50条规定,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即继承人可以通过继承取得剩余承包期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但对于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除林地以外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问题,该法未作规定。
具体选择何种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承包方有完全的自主决定权。《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4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承包方。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模式有以上七种,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将土地承包的经营权以转包、转让、出租的方式进行经营权的流转,也可以与其他人进行互换,拿去抵押或者入股,还可以以继承的方式流转经营权。
·
什么是土地使用费的含义?
什么是土地使用费的含义?近些年,我国的房地产市场持续快速增长,房屋价格翻着番地往上暴涨,从某方面来讲,其根源之一就是全国各地土地价格的不断提升,为地方政府带来了可观的财政收入,这个土地价格中的主要组成部分就是土地使用费,由于城镇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因此土地使用......
·
洛阳墓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
如今很多城市的墓地资源紧张,墓地价格也一路飞涨,目前洛阳市的墓地价格就不低。由于墓地是建立在国有土地上的,因此其也有一定使用年限的。按照目前规定,墓地的缴纳周期是二十年,也就是相当于使用期是二十年。那么洛阳墓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下面我们就给广大洛阳市民做个介......
·
二手房补办土地使用证流程是什么?
土地归国家所有,国家将土地承包给开放商或者居民,这时需要有一个使用权的证明。土地使用证是土地使用期限以及拥有的证明,购买房屋时都会需要办理土地使用证,很多人想知道二手房补办土地使用证流程是什么?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一、二手房补办土地使用证流程是......
·
云南昆明征地补偿标准内容是什么?
云南昆明征地补偿标准内容是什么?云南作为我国西南门户,在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近年来的发展势头十分强劲。对征地需求十分旺盛。可是,很多人对于云南省最新的征地政策的内容不是很了解。那么,云南昆明征地补偿标准内容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
·
因被告某体育公司更换私人教练解除服务协议案
原告葛某和被告某体育公司签订了《阶段性私人教练服务协议书》后,被告在5个......
·
南京保险律师
南京保险律师帮助当事人争取保险理赔金额的合法权益,专......
·
解除借款合同协议书有哪些方式
解除借款合同协议书有哪些方式不管是还了借款还是其他原因结清了借款债务,债务人一定要收回借条,或者签订一份解除借款合同协议书,这样可以免去后顾之忧。那么,我们在下文就和您聊聊解除借款合同协议有哪些方式,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解除借款合同协议书......
·
外国人来华收养子女要缴纳哪些费用?
外国人来华收养子女,在中国境内办理收养有关事项,需要向中国收养中心缴纳服务费;向登记机关缴纳登记费以及交纳办理护照、公证等手续所需要的费用。根据《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规定,为抚养在社会福利机构生活的弃婴和儿童,国家鼓励......
·
企业与劳动者签订竞业禁止的问题
为了更好地保护商业秘密,实行一定的竞业禁止,但根据我国宪法、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享有劳动就业权和自由择业权,因而单位在与员工签订竞业禁止须处理好以下几个问题: 1、竞业禁止 竞业禁止能是本单位中......
·
随着房价的升高越来越多人买不起房,但可以租房,那么上海租售同
随着房价的升高越来越多人买不起房,但可以租房,那么上海租售同权租金会上涨吗?租售同权是广州最近推出的一个新政策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就是租房能和买房所享受的待遇相同,下面就请跟随我们的脚步来一起了解有关租售同权的有关知识吧。一、什么是租售同权......
·
根据我国劳动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根据我国劳动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对于发生工伤事故的职工一般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但是如果单位愿意赔偿违约金以及工伤赔偿金也是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的。另外,如果劳动者自愿解除劳动关系,也是可以得到法律支持的。下面我们为您总结了工伤解除劳动关......
·
危险驾驶罪的追诉时效是多长
刑事犯罪一般在经过一段时间后,就不能再追究法律责任了,这就是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追诉时效。《刑法》中规定的不同的犯罪,其追诉时效是不太一样的。那么危险驾驶罪的追诉时效有多长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一、危险驾驶罪的追诉时效为......
·
解聘证明的格式是怎样的?如何解聘?
作为一家企业,不仅需要领导的领导才能,也需要员工的配合能力。但是不是所有的员工都适合自己所在职位的工作的能力。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企业就需要做出果断的决定,那就是解聘。今天,我们就给您讲述一下解聘的原则以及解聘证明的书写格式。一、解聘证明......
·
建筑工程合同无效,承包人可以享有工程款优先受偿吗?
只是在建筑工程合同无效的情况下,承包人是否可以行使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目前尚无全国统一规定,在理论界及各城各地的司法实践中,存在截然不同的规定。诸如广东、江苏省高院认为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承包人无权行驶优先受偿权;杭州市中院、安徽高院......
·
房屋赠与合同范本是什么?
房屋赠与合同范本是什么?在法制社会中处理很多事情需要签定合同协议,主要原因是如今是法治社会在维护权利的时候需要有凭有据,很多时候空口无凭是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延迟签订合同协议就是很好的一个方法来保护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失,那房屋赠与合同范......
有问题要咨询?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模式
事发地:
*
<--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
*
<--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热门城市
潮州律师
开州区律师
茂名律师
太原律师
巴中律师
信阳律师
铜仁律师
黄石律师
长寿区律师
南开区律师
三亚律师
双河律师
昌江律师
娄底律师
林芝律师
临夏律师
鄂州律师
怀柔区律师
鞍山律师
玉溪律师
推荐律师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江苏
姜春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江苏
杨晗璐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96265110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江苏
夏骏艺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052927793
江苏
高峰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3年
13305191148
律师咨询
·
上了一个星期把我辞退了不给工资
·
用钱宝借三千,授权20万是什么意思啊
·
专利代理合同,我想代理发明人申请的专利
·
您好,我2016在外地包活给工人打?万元欠条,当时我
·
手机被主任没收可能要销毁,怎么办?
·
我想咨询一下,请律师帮个忙
·
已经判刑,在江门监狱,通过其它巨道可以提前出来吗?
·
集体土地征收是否要签土地征收协议?土地征收后是否还有
·
老婆被关快7天了,没报批捕,能放吗?
·
如果我的男朋友偷偷的用我的手机在网上贷款贷了5万在我
·
请问交通事故有关法律问题可以请教您吗
·
请问医院是否有重大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