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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志勇 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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仇桥镇律师刘武
刘武 律师
副主任 执业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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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浩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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仇桥镇律师王爱国
王爱国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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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青之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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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请问今年因为疫情的缘故我4月份在家休息一个整月,我想咨询一下您公司应该发我4月份多少工资?


·母亲要改房产证,用她自己的名字
    我是扬州人.父亲去世3年了,,而我也成家了.母亲现在也嫁人了.户口没走.但母亲霸着父亲的房产证,也不愿给我.我该如何保证对父亲遗产的合法继承.如果拆迁我能拿到多少,现在我想分户怎么分?她肯定会藏起来,没有她我可以办吗117.9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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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老公之前的老板(以前是他姐夫),欠我老公27600元,说今年还耍赖不还,能请律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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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爸过世,他们有套房子,名字是我母亲的,假如她要卖,需要我们子女签字吗?114.224.43.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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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淮安区法律常识
·合同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合同成立的条件有哪些?一、合同成立的条件有哪些?(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合同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主要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合同的内容合法,即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权利、义务及其指向的对象即标的等,应符合法律的规定和社会的公共利益的要求。二是合同的目的合法,即当事人缔约的原因合法,并且是直接的内心原的因合法,不存在以合法的方的式达到非法目的等规避法律

·交通赔偿有哪些?
  交通赔偿有哪些方面赔偿什么(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护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4)护理费。伤者住院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如何办理?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如何办理?需要原房屋房东、承租人到场;携带房地产证原件;到场各方携带身份证原件。办理流程:办理地点一般都是区房地产交易核心;办理时间是工作周时间:周一到周五9:30-11:30,13:30-16:30;需携带材料:当事人身份证(出租人和承租人)原件复印件;房地产权证原件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委托书原件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注意事项:房产不是一人所有,而是二人以上共有时,要提供全部共有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委托书的正规格

·一、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员工可随时辞职的情形如下: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二、不签劳动合同的风险1、支付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

·一、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表规定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表规定是什么?1、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2、住院伙食补助费,计算公式: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100元)×住院天数。3、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4、误工费,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一、怎么认定遗嘱的法律效力?
  一、怎么认定遗嘱的法律效力?1、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一条规定: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患有聋、哑、盲等生理缺陷而无精神病的成年人,他们是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因此他们也可以立遗嘱。2、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终止情形有哪些
  交通事故中要是有人要受伤的话,那么在对事故进行处理的过程中,才需要进行伤残鉴定。而申请进行伤残鉴定的,也需要注意避免出现导致鉴定终止的情形。那到底实践中能够造成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终止情形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终止情形有哪些鉴定机构在进行鉴定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终止鉴定:1、发现委托鉴定事项的用途不合法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2、委托人提供的鉴定材料不真实或者取得方式不合法的;3、因鉴定材料不完

·债权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注意哪些
  近些年来,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不少债权人在遇到债务纠纷时,都会选择通过去法院起诉的方式去解决,而诉讼也是有一些相关事项需要注意的。那么,在实践中,债权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注意哪些呢,也就是说,债权人起诉需注意问题有哪些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说明。一、债权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注意哪些(一)有确定的被告。债权人起诉的首要条件是存在确定的被告。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应当起诉夫妻双方;债务人是公司的,需要审查股东是否出资不实、虚假出资、

·劳动合同企业不给员工怎么办
  劳动合同企业不给员工怎么办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和第八十一条:“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存在劳动合同企业不给员工,就可根据法律规定,为自己维权。二、劳动合同

·男女双方涉嫌重婚可否协议离婚
  男女双方涉嫌重婚可否协议离婚一、男女双方涉嫌重婚可否协议离婚?嫌重婚一般不需要协议离婚,重婚是无效婚姻。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查明确实是无效婚姻时,应当收回被骗取的结婚证,宣告该婚姻无效,解除当事人之间的同居关系,并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及所生子女作适当处理。依据婚姻法的规定,无效的婚姻自始至终都是无效的,婚姻无效就不存在婚姻关系,所以是不需要办理离婚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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