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州律师推荐
|
法律法律咨询
|
热心律师
|
| |
盘州律师黄页: |
盘州律师咨询 |
盘州法律常识 |
·二人打架逃逸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二人打架逃逸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现在社会不仅是小孩子经常会因为一些小事情而打架。还有很多成年人可能在不理智的情况下,打架斗。这种情况是非常常见的。比如说很多人喝醉酒之后,由于酒精作祟所导致的打架事件发生。因此很多人想了解二人打架逃逸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一、二人打架逃逸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首先要考虑清楚是打架斗殴还是人身伤害,如果打架斗殴的,可以主张人身损害赔偿,也就是医药费,无论对方是否到庭,都可以以法律形式确立一种债权,如报警可能
·电动车肇事逃逸致死亡怎么处罚? 电动车肇事逃逸致死亡怎么处罚?交通肇事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的情节的,属于交通肇事罪的情节加重犯。根据我国刑法第133条的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具体的量刑起点为:1、负事故全部责任,死亡一人且逃逸的,为有期徒刑四年;2、重伤一人逃逸,且有定罪的其他特殊情形的,为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死亡增加一人,刑期增加一年;重伤增加一人,刑期增加六个月。3、负事故主要责任
·什么是商品房预售合同? 什么是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商销售商品房并不是一定要等商品房修建好了之后进行,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允许开发商对商品房进行预售,但此时需要满足规定的预售条件才行,否则预售的行为就是违法的。而在预售的情况下,当事人之间签订的往往是商品房预售合同。那到底什么是商品房预售合同呢?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一、什么是商品房预售合同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商
·遗赠扶养协议可以反悔吗? 遗赠扶养协议可以反悔吗?遗赠扶养协议签订后是不可以反悔的,如果一方想撤销遗赠扶养协议的,必须在双方一致同意的情况下才可以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31条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遗赠扶养协议是指受扶养人(公民)和扶养人之间订立的关于扶养人承担受扶养人的生养死葬义务,受扶养人将自己所有的财产遗赠给扶养人的协议。遗赠扶养协议有两种:一种是公民与公民签订的遗赠扶
·拖欠工资可以立马解除劳动合同 拖欠工资可以立马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38条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为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用人单位拒绝支付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 ·法律规定判20年自首可以减几年? 法院量刑需要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的作案动机、时间、过程以及情节是否严重,通常处罚从拘留、三年以下到无期徒刑。如果嫌疑人悔过自首,供述详细案件实情,法律会对其减刑。那么,法律规定判20年自首可以减几年?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法律知识。常见量刑情节的适用量刑时要充分考虑各种法定和酌定量刑情节,根据案件的全部犯罪事实以及量刑情节的不同情形,依法确定量刑情节的适用及其调节比例。对严重暴力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毒品犯罪,在确定从宽的幅
·抑郁症杀人犯法吗 由于社会生存压力日益增大,越来越多的人患上了抑郁症,而抑郁症患者杀人的事情也频频出现在新闻报道之中,相信许多人会产生这样的疑问,患抑郁症的杀人算违法吗?算犯罪吗?那么接下来就让我们来看一下我国的法律是如何规定的。首先,我们得明确怎么样的人杀人是犯法的,也就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法律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若年龄是介于16-18周岁之间的,也就是虽然已经达到了16周岁,但并没有年满18周岁,但同时也已经凭借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生活的主要来源的公民。),
·遇到人欠钱不还钱怎么办 遇到人欠钱不还钱怎么办?1、债权人要保留好具体的证据如借款借条等,经多次联系还是无效的情况下应该在诉讼时效内向法院起诉处理。这样做一是可以中断诉讼时效;二是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决定缺席判决。2、可用申请支付令。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条件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命令债务人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15日内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
·如何理解高空坠物的定义? 高空坠物现象在现实生活中比较常见的,为了减少此类事件的发生,各民事主体,必须要采取合适的措施,对可能会造成高空坠物事件发生的现象进行防范,尽管不少人也采取了一些措施进行防范,但是依旧对如何理解高空坠物的定义不慎明晰,所以本站我们为您带来了下列相关信息。一、如何理解高空坠物的定义?按照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分级》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的可能坠落的高处所进行的作业,都称为高处作业。在施工现场高空作业中,如果未防护,防护不好或作业不当
·行政强制执行所需要的条件 行政强制执行所需要的条件是哪几种一、行政强制执行所需要的条件是哪几种(1)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也没有履行行政决定;(2)已经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3)申请执行的时间在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十日后且在自当事人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限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二、行政强制执行中止的情形以下几种情况,法院应当自行或依当事人申请裁定中止执行:1、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2、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