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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抵押房是否有效? 购买抵押房是否有效?(一)购买已设抵押房屋,购买合同符合条件的有效合同订立的行为效力,受《民法通则》的调整,符合《民法通则》第55条的规定,合同即生效。房屋买卖协议作为债权合同,只要满足3个条件: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结合《合同法》第44条,协议自成立时生效。协议的效力在签订之时即已确定,不应通过协议的履行来反决定协议的效力,这样做才符合《民法通则》及《合同法》诚实信用原则的需求。诚实信用是民事社
·工程在建设初期经常会有人来查看,这是为了 工程在建设初期经常会有人来查看,这是为了工程能够正常的施工以及避免安全问题的发生,因为一旦发生此类问题严重的甚至影响工人或者是完工后使用者的生命安全,所以您就会有一个疑问,那就是建设工程质量是指什么问题呢?一起来看一下吧。一、建设工程质量是指什么问题?建设工程质量问题通常分为:工程质量缺陷、工程质量通病、工程质量事故等三类。二、具体的包括哪些呢?(一)工程质量缺陷工程质量缺陷是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中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检验项或检验点,按 ·有哪些行为属于预期违约 哪些行为属于预期违约预期违约是违约的一种特殊的形态,是因某种违约行为引发的,将在未来出现违约结果的可能。但这种可能性非常大,故,立法者制定本法条,在履行期届满前给予债权人以权利救济。预期违约情形包括两种:即明示预期违约与默示预期违约。构成明示预期违约需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违约方在履行期届满前,明确切肯定的向对方做出毁约的意思表示;2、违约方做出的意思表示内容为不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3、违约方毁约没有正当理由。默示预期违约的构成要件包括以下两
·商标网无效的商标是否可以申请注册? 商标网无效的商标是否可以申请注册?无效的商标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就可以申请注册的;第四十四条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商标局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
·商标侵权案件的处理方式有几种 商标侵权案件的处理方式有哪几种根据《商标法》第53条规定:“有本法第五十二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并可处以罚款。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15日内依照《
·宣告专利权无效的理由都有哪些 宣告专利权无效的理由都有哪些一、宣告专利权无效的理由都有哪些(1)不属于专利法保护的客体;(2)向外国申请专利,未经保密审查;(3)不符合专利法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的固定;(4)外观设计与在先权利相冲突或者不符合新设计的要求;(5)权利要求书未以说明书为依据;(6)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人应当在专利申请文件中说明该遗传资源的直接来源和原始来源;(7)提交的外观设计照片不清楚;(8)修改超出范围、依法不授予专利权的法定情形;(9)重复授权、
·一、律师遗嘱代书的风险有吗? 一、律师遗嘱代书的风险有吗?肯定是有的;律师代写的遗嘱也要符合代书遗嘱的法律要求,否则的确是无效的。目前,律师见证遗嘱在法律上还是一个空白,并无具体操作规范。在法律效力上,律师见证与普通人的见证也无任何区别。《继承法》第17条第3款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二、代书遗嘱的条件第一,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由见证人代替遗嘱人书写遗嘱。代书遗嘱不是代书人按照自
·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可以获得哪 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如下:(一)医疗费:因患职业病进行诊疗所需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标准支付;(二)住院伙食补助费:由用人单位按照当地因公出差伙食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三)康复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标准支付;(四)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辅助器具的,所需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普及型辅助器具标准支付;(五)停工留薪期待遇: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支付;(六)生活护理补助费:经评残并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生活护理
·怎样处罚交通事故逃逸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怎样处罚交通事故逃逸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行为,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做如下处理:1.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200元到2000元罚款,可以并处15以下拘留。2.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没有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由公安机关吊销机动车驾驶证。3.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并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由公安机关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终生不得重新领取机动车驾驶证。二、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的条件有哪些(一)交通肇事后逃逸的主观方面:主观方面
·侵害名誉权的表现行为有哪些 侵害名誉权的表现行为有哪些实践中,我们要学会区分公民的名誉权和荣誉权。其中名誉权是每个公民都有的,评价可好可坏。但不管是名誉权还是荣誉权这都是受法律保护的,同时也受经常受到他人侵害的。今天,我们就来说一说侵害名誉权的表现行为有哪些。(一)侮辱侮辱是指故意通过言语、文字或者行为举止等方式贬低他人人格、毁损他人名誉的行为。侮辱行为的主观状态应当是故意,其方式可以是言语、书面文字或者行为举止,也可以使上述集中方式的混合。《民法通则》第101条后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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