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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公司有一名退休返聘的内保人员,专门值夜班的,上个月在家中晕倒,医生诊断为脑梗、房颤、动脉粥样硬化等8项病症,目前为止休养一个半月尚未上班。我公司考虑其身体状况已不适合担任此工作,想劝他回家,请问需要赔偿么?已签过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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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淮安区法律常识
·专利权可以转让给他人么
  专利权可以转让给他人么专利权可以转让。专利转让是拥有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人把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让给他人的一种法律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国有企业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必须经上级主管机关批准;中国人(或者单位)向外国人转让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必须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转让专利申请或专利权的当事人必须订立书面合同,经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和公告后生效。专利转让包括出售、折股投资等多种形式。书面形式和登记

·驾驶人在道路上无证驾驶是马上拘留吗?
  驾驶人在道路上无证驾驶是马上拘留吗?无证驾驶不会当场抓起来的,让你主动去接受处理的。无证驾驶机动车,按法律规定处罚如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无证驾驶和被视为无证驾驶的可能有以下十种情形:1、没有驾驶证的;2、未经考试,非法取得驾驶证的;3、驾驶证被注销、吊销的;4、不符合驾驶条件(年龄和健康状况),非法取

·男方爱喝酒离婚女儿抚养权会归女方吗?
  男方爱喝酒离婚女儿抚养权会归女方吗?一、男方爱喝酒离婚女儿抚养权会归女方吗?男方爱喝酒也不一定会因此而必然失去抚养权,但是可以作为女方争夺抚养权利的一个因素,离婚后女儿的抚养权最终归谁需要结合不同的情况来考虑。具体如下:1、子女不足两周岁离婚时子女不足两周岁的,考虑到子女较小,更加需要母亲的照顾,有的可能尚处于哺乳期,所以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如果母方有特殊原因,实际上不能或不愿抚养子女的可以随父方生活。特殊原因主

·房屋无偿过户合同范本需要注意什么
  房屋无偿过户合同范本需要注意什么房屋无偿过户合同范本需要注意合同一方当事人是自然人的,尽量写明身份证号,以避免发生对自然人身份的争议。 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产权转移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房产过户有几种不同的情形,有继承的房产过户、赠与的房产过户、二手房过户等。二、房屋的过户流程1、房产证过户不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须把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须

·家属怎样知道被批捕了?
  一、家属怎样知道被批捕了?1、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后,提请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批准或决定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在24小时之内进行讯问。对于发现不应当逮捕的,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立即释放。立即释放的,应当发给释放证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外,应在24小时以内将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所在单位。不便通知的,应将不通知的原因在案卷中注明。对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制作《逮捕通知书》,送达被

·职工疗养期间算不算工伤
  职工疗养期间算不算工伤?疗养期间算不算工伤要根据疗养的原因分析,具体以工伤认定的结果为准。《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当地劳动部门领取);(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如何防止房屋中介到期不退房屋押金(一)按时
  如何防止房屋中介到期不退房屋押金(一)按时交房租,不然可能面临一天一百的滞纳金,或者超过3天不交就被赶走或交2月房租当违约金。中介公司专门有人看日期,三天内不通知,故意到第4天才通知;(二)爱护房子;(三)保留好合同、以及一切收据;(四)快到期时配合看房——但不能交钥匙;(五)签合同时仔细检查屋内设施,并在双方合同中标清楚有哪些物品,是什么牌子,几成新等等。最好拍照片。冰箱要开半小时,放碗水看能不能冻。其他电器都要检查。如果东西坏了,尽快让他们修,一般合

·一、超过一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
  一、超过一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作出如下规定:1、法律上视为双方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履行义务;2、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自用工一个月起至不满一年止的,十一个月的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

·非法征用土地罪有哪些惩罚?
  非法征用土地罪有哪些惩罚?根据《刑法》第410条之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加重处罚事由犯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而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这里的特别重大损失,根据前引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用人单位辞退不补偿的情形是什么
  用人单位辞退不补偿的情形是什么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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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8 23:59:20:16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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