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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园博园律师章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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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 法学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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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园博园律师王庆磊
王庆磊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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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园博园律师徐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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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学士 执业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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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拖欠工资去年在江苏泰兴一家小公司打工,公司老板欠我71万工
    去年在江苏泰兴一家小公司打工,公司老板欠我7.1万工资,他写了欠条,没有写还款日期,我每个月月低催他还款,一直没有还款,我是外地人,希望可以通过委托律师来打官司,他公司上班是没有合同的,但是他那公司的员工可以证明我在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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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在学校手臂摔骨折想去做个伤残鉴定.然后和学校责任
    小孩在学校手臂摔骨折想去做个伤残鉴定.然后和学校责任怎么划分


·对于合同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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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公司原来是环保车驾驶员,3个月前给调岗到了绿化上,犹豫我身体不适应在绿化上工作,想调回原来岗位,现在无法调回,只能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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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按揭合同有效吗,刘某005日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
    刘某005日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关于“付款方式及期限”约定按“一次性付款”方式按期付款(口头商量付清),其选项下面具体文字表述为“买受人签订合同时付30140元,其余房款.5万元)办理按揭贷款”。后由于开发商实


·陈老板,陈律师,我一个工友在国外受伤,保守治疗了三个
    陈老板,陈律师,我一个工友在国外受伤,保守治疗了三个月,回国后复诊,有后遗症,自己治疗花了10万,后期还有几万块,国外老板不愿意赔,只肯付2万,请问我这个工友能委托你诉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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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人在日本想离婚对方不肯离该怎么办?
    本人在日本多年,由于种种原因想和对方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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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财产问题,婚前的旧房子。结婚后我们把它卖掉以后,从
    婚前的旧房子。结婚后我们把它卖掉以后,从新买的新房子。办房产证时写的是他的名字,如果我们离婚房子是否是共同财产。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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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陵区法律常识
·公司名称别人可以抢注成商标吗?
  公司名称别人可以抢注成商标吗?《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该法条既涉及对除商标权之外的诸如商号权、著作权、外观设计专利权、姓名权、肖像权等其他在先权利的保护问题,也涉及对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服务上在先使用并具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保护问题。二、对抗措施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权利人可以选择以下两个法律途径来主张权利:就初审公告的商标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一、父母留下遗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父母留下遗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通常情况下,夫妻一方或者是双方通过赠与、遗产的继承所得到的财产,属于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如果遗嘱中或者是赠与合同中已经做出明确的规定,财产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话,那么只能视为个人财产,且该项财产在夫妻离婚的时候也不会参与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1、夫妻双方依法获得的劳动报酬及奖金。这里的劳动报酬不只包括奖金,还有获得的加班费、福利费、奖金等等;2、夫妻双方或者一方在日常的经营活动中获得的收入;3

·我们现在的生活当中很多的离婚案例
  我们现在的生活当中很多的离婚案例,我们对于离婚的事情可以用屡见不鲜这个词来形容了。对于离婚我们国家规定的是有两种方式的,其中起诉离婚是比较常见的。起诉离婚指的是其中一方对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离婚方式。那么怎么单方面起诉离婚?单方起诉离婚程序,由以下几个阶段进行(1)起草起诉状,其内容有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住址、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即证明婚姻关系
·抽逃出资补足出资的还构成犯罪吗?
  抽逃出资补足出资的还构成犯罪吗?只要公司股东抽逃出资涉嫌法律规定情况的,就涉嫌抽逃出资罪,应当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依法究竟相应的刑事责任,这已经不是当事人简单补足出资,是不是犯罪问题了,最终是否犯罪只能由公安机关、检察院及法院依程序进行判断了。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1、超过法定出资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虚假出

·诉讼时效届满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诉讼时效届满的法律后果有哪些(一)权利人的胜诉权消灭在我国现行民事立法上,依据《民法通则》第135条和第138条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3条的规定,“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受理后查明满,发生胜诉权消灭的法律效果。这表明在我国现毛事立法上,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当事人并未丧失程序上的诉权,即起诉权。因此当事人在护住时效期间届满后仍有权起诉,法院发受理,而不能裁定顺起诉。法院受

·一般房屋产权证注销流程是怎样的
  一般房屋产权证注销流程是怎样的1、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书面申请;2、登记机构通知簿载权利人提出申辩意见(需将撤销登记申请书副本及相关材料复印件随通知一并寄送);3、收到簿载权利人的书面申辩材料,登记机构可以通知申请人,让其对申辩意见发表意见;也可经审查,直接作出撤销登记决定,制作撤销登记决定书;4、登记机构向双方送达撤销登记决定,并通知簿载权利人于一定期限内交回产权证;5、簿载权利人不交回,登记机构登报公告权证作废。二、房屋产权证注销法规《房屋登记办法》第

·在我国诽谤的意思指的是什么
  在生活中,我们可能遭受到别人的诽谤,这是由于别人显而易见的恶意造成的。随着网络的发展,这些人利用网络的隐蔽性便大力的实施诽谤行为,使得诽谤这一行为更加严重。那么,在我国诽谤的意思指的是什么呢?了解诽谤的概念和条件,我们才能够遇到诽谤罪的时候,进行最佳的维权行为。一、在我国诽谤的意思指的是什么诽谤罪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所谓散布,就是在社会公开的扩散。散布的方式基本上有两种:一种是言语散布;另一种是文字,即用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报刊

·一、协议离婚抚养费全归一方承担还可以变更
  一、协议离婚抚养费全归一方承担还可以变更吗?协议离婚后关于抚养费的约定是可以变更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要求减免抚养费的三个条件(1)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

·怎样申请监护人才算是合法的?
  怎样申请监护人才算是合法的?一、怎样申请监护人才算是合法的?⑴必须经过有关组织予以指定。对于未成年人,要先由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于精神病人,要先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才能受理。未经指定而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2)法院确定监护人要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二十七条来进

·房屋赠与的条件有哪些?
  如今可以赠与的东西其实比较多,如果是对动产进行赠与的话,则此时只要实际完成了交付之后,那么就可以转移所有权了。但要是对房产这类的不动产进行赠与,则必须要办理过户登记才行。另外对房屋的赠与也会涉及到一些条件的要求,下文中本站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房屋赠与的条件有哪些?赠与必须符合一下规定:1、赠与人必须是房屋产权的拥有人,同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赠与的房屋必须具有合法的权属证件,不存在产权纠纷;3、赠与人和受增人均属自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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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8 23:52:36:16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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