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城律师推荐
|
法律法律咨询
|
热心律师
|
| |
大城律师黄页: |
大城律师咨询 |
大城法律常识 |
·婚外情生子是否构成重婚? ?一、婚外情生子是否构成重婚婚内出轨并有私生子的行为,并不是构成重婚罪的构成要件。是否触犯重婚罪,具体要看出轨方与小三在日常生活中是否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如是,构成重婚罪;否则,就不构成重婚罪。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
·生癌症可以一直请病假吗 不可以,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企业职工
·一、离婚孩子抚养费问题怎么写协议? 一、离婚孩子抚养费问题怎么写协议?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所以在关于抚养费额协议中可以就孩子的生活、教育等费用做出约定。而基于父母对子女的法定抚养义务,以及抚养费的数额以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为原则,在原定的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确定的数额已明显不够时,子女当然有权要求父母增加抚养费。为此,《婚姻法》
·对于大多数的人来说,租赁是比较常见的一种 对于大多数的人来说,租赁是比较常见的一种行为。租赁在我国,包括房屋的租赁,当然也包括鱼塘的租赁。在租赁鱼塘的时候需要进行租赁合同的签订。因此,他都想要知道鱼塘租赁合同范本在我国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一、概况甲方(发包方):_________现地址:_________乙方(承包方):_________现住址: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二、内容为了落实联产承包责任制,充分调动生产积极性,提高经济效益,甲方经研究决定,
·辞退一个员工要怎么补偿 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过失性辞退)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1、企业主动辞退员工需要按情况给予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2、若企业无故辞退的,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此时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因此,公司辞退员工
·合法夫妻离婚什么是共同财产 什么算夫妻的共同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根据该条的规定,结合上面对财产的相关界定,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1.工资、奖金。工资是指作为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期付给劳动者的货币或实物;奖金是指用人单位为了鼓励和表扬劳动者而向其给予的货币或实物。2.生产、经营的收益。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个体经营、租赁或承包经营所得的收益为夫妻共同财产。如配偶一方或双方以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名义从事
·离婚财产分割诉讼费缴纳技巧有哪些? 在生活中,许多夫妻由于感情不和选择离婚后都会因为财产无法和平分割而选择诉讼程序进行解决,通过法院诉讼可以得到做公平的审判。但是法律诉讼是需要交纳诉讼费的,一般的离婚案件是交纳50到300元的诉讼费。下文对离婚财产分割诉讼费缴纳技巧有哪些做出了详细的回答。一、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家庭共同财产婚姻法中的规定: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
·虚假诉讼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一般而言,这类的犯罪是和民事诉讼程序接轨的。因为民事诉讼法第112条对于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当事人,并且涉嫌通过虚假诉讼达成自己目的的。不管是为了钱财也好,为了陷害他人的名声也罢,都是属于虚假诉讼的。民庭一旦发现这种情况,就会把案件材料移交给公安机关进行立案处理了。当然,这只是一种情况,也有通过他人举报或者检举,致使公安机关调查的情形。但是在实务中,还是前者发生额几率较高,至于立案标准就是,在民事案件中,发现原告是无事生非、捏造事实借去法院的
·什么是孩子的抚养权? 什么是孩子的抚养权?什么是孩子的抚养权?夫妻离婚后,是从法律上解除了婚姻关系,夫妻间的相互的权利和义务随之终止。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解除了婚姻关系也就解除了对孩子的抚养、教育的义务。这产生了孩子的抚养权问题。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无妻离婚时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那么,具体来说,离婚怎么判孩子呢?请看下文。二、夫妻离婚孩子如何判夫妻离婚孩子怎么判?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
·重婚罪是谁可以告的吗? 一、重婚罪是谁可以告的吗?一般都要犯重婚行为人的配偶或者受害人起诉。重婚罪是指有配偶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它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是指已经结婚的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结婚;二是“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指没有配偶的人,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在第二种情况下当事人必须是“明知”,否则不构成此罪。二、重婚包括哪些情形1、法律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在实行单一登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