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推荐
|
法律法律咨询
|
热心律师
|
| |
单县律师黄页: |
单县法律咨询 |
单县法律常识 |
·公民对抚恤金立遗嘱有效吗 公民对抚恤金立遗嘱有效吗一、公民对抚恤金立遗嘱有效吗死者对抚恤金立遗嘱是无效的,因为抚恤金不是死者的遗产,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体经济组织对死者家属或伤残职工发给的费用或者经济补偿金。一次性抚恤金系因死者死亡,给死者生前供养的近亲属造成生活困难,由死者生前单位给予的慰问金和生活补助费,领取一次性抚恤金是死者近亲属的法定权利,《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
·女方有外遇起诉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在实际生活中,我们所听说的夫妻因为一方出轨而离婚的案例数不胜数,一方出轨,对另一方不仅是心灵的创伤,离婚带来的财产分割更是受害这一方不愿意看到的,当然我国法律是不会保护过错方的。那么,女方有外遇起诉离婚财产怎么分割?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解答。一、无错过方请求赔偿的情况:我国《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要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如果
·公司清算财产的范围? 公司清算财产的范围有哪些一、公司清算财产的范围有哪些清算开始时公司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清算开始后至清算终结前公司所取得的财产;应当由公司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注:公司内属于他人的财产,由该财产权利人通过清算组收回。已作为担保物的财产,由债权人以担保财产为限优先受偿,未受偿部分视同非担保债权。担保物价款超过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部分,属于清算财产。二、公司清算后的债务由谁承担公司破产清算后按顺序清偿债务,不足以清偿的债权不再清偿。
·非法经营罪的对象有哪些 在实际生活中,由于社会市场体系存在着不同之处,从而也使非法经营行为所指向的对象也有所不同,而在现代话的法制社会中,了解非法经营罪的对象对维护社会秩序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人们应对此给予一定的重视与关注。下面将对“非法经营罪的对象”这个问题进行探讨,旨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人们的行为。根据现行刑法及相关司法解析的规定,非法经营罪的犯罪对象可概括为下述几种类型:①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买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②进出口可许证、进出口原产
·取保候审银行卡能用吗? 一、取保候审银行卡能用吗?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使用银行卡的,这与取保候审没有直接关系,使用银行卡是民事行为,取保候审没有剥夺这个权利。取保候审,是指侦查、起诉和审判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被刑事追诉而又未被刑事羁押之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征金,并出具保证书,以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因此,在我国取保候审之中的“保证”,不仅有被保释之人的“保证”(在西方的刑事诉讼法中,往往是“宣誓”),还应包括
·偷税漏税向什么部门反映进行办理 偷税漏税向什么部门反映进行办理1、应当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的举报中心举报。由于国税地税管辖范围不一致,要注意弄清楚举报内容涉及的税款属于哪个税务机关管辖。举报中心举报的范围是: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和虚开、伪造、非法提供、非法取得发票,以及其他税务违法行为。2、举报可以采用书信、口头、电话或者举报人认为方便的其他形式提出。3、实名举报和匿名举报可,但实名举报才有奖励。举报人不愿提供自己的姓名、身份或者不愿公开举报行为的,应当予以尊重和保密。鼓
·公有房屋拆迁补偿注意事项 公有房屋一般是由政府或企业修建的,只对本地区的居民或本企业的居民出售。现实中,公有房屋也是可能面临拆迁的问题,这也是需要对被拆迁人作出补偿的,不过这有一些事项需要当事人注意,那到底公有房屋拆迁补偿注意事项有哪些?我们在此为你介绍。一、公有房屋拆迁补偿公房产权人不应有别于私房产权人房屋所有权的性质,房屋的产权可分为公有和私有公房,按管理权属的不同又分为单位自管公房和直管公房,在我国目前的管理体制和管理模式中,直管公房一般由各级人民政府房
·制造、销售假药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制造、销售假药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1、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2、生产、销售假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罚金3、生产、销售假药,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4、单位犯本罪,对单位判处
·占有改定能发生善意取得吗 占有改定能发生善意取得吗占有改定不适用善意取得。善意取得适用占有委托物,不适用占有脱离物,占有脱离物是指非基于真权利人的意思丧失占有的物,比如脏物、遗失物、漂流物、埋藏物、隐藏物等,这样是为保护受让人的权利,保护国家利益。二、占有改定的效力《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八条?【占有改定】动产物权转让时,当事人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一)第三人1、出卖人的债权人。包括一般债权人和与出卖人定有买卖契约买受该动产的特
·醉酒驾驶233处罚规定是什么? 醉酒驾驶233处罚规定是什么?喝酒之后驾驶车辆将会严重影响车辆的行驶,一般情况下都会出现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的出现都会造成一定的人员伤亡,造成的损失不仅是经济上的,更多的是身体上的伤害,因此对于醉驾我国的交通法规有着很严厉的处罚,那醉酒驾驶233处罚规定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一、醉酒驾驶233处罚规定是什么?饮酒驾驶: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