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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春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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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志勇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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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以前跟一个人有点过节小事,但是过了半年后他遇见了我2话没说上去就打我,我还手把他打伤了,我有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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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外边有女人又不肯协议离婚,我怎么办?
    丈夫08年就在外边有了别的女人,我今年正月里才发现,我要求协议离婚,他不同意,找借口出差躲着我不回家,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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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爷爷奶奶10年前被别人xx害~父亲精神疾病,爷爷奶奶的事情是精神病父亲签的结案报告~不到一年时间,凶案现场又发生大火,房屋也倒塌了~至今房屋倒塌案件,或者赔偿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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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农村承包地如何继承?
  根据法律规定农村承包地如何继承?根据法律规定农村承包地按照遗嘱或者是法律规定顺序进行继承即可。要获得承包地,必须是该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也就是户口在该村民小组,是有未被分配的机动地,并经村民小组同意发包出来,才能获得土地的承包权。如果是通过流转方式获得的经营权,就通过与承包户协商确定流转方式(转让、转包、租赁、入股等)后签订流转合同,其中以转让的方式取得经营权的,必须先取得发包方同意才合法,其它形式的流转,只向发包方备案流转合同即可。二、农

·怎么区别土地使用证与不动产登记证
  土地登记是不动产登记的登记的一部分。不动产登记的范围:1、住宅房产。房产作为不动产登记国家可以了解人们的居住条件、生活水平等信息,对国家保障民生起到引导作用。2、商业房产。就是不是用来居住的房产,包括工业厂房、门市、用来出租的房屋,这些房产国家会适当收税的。3、土地。我国的土地所有权为国家所有,但是土地的使用权、开发权、集体土地所有权、承包经营权、等等都应该登记的。包括山林、草原、沙滩、矿山、牧场等。4、海域使用权。海域开发、养殖等使用权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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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哪些不动产需要登记2023一、有哪些不动产需要登记根据《民法典》关于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的分类,在继承现行相关法律规定的不动产权利基础之上,进行归类融合,以罗列的方式列举了十几种权利类型,明确了不动产登记的物权体系,基本实现全面覆盖,统一登记范围。具体有以下这几种:(一)集体土地所有权;(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三)森林、林木所有权;(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五)建设用地使用权;(六)房屋用地使用权;(七)

·公司增资基本流程是如何规定的?
  公司增资基本流程是如何规定的?由于企业单位在设立之后,会与多方建立债权债务关系,且企业法人需要一起独立的资产进行偿还债务,故而企业的资本需要保持稳定性,一般不得随意增资、减资。但若出现法定事由后,是可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的公司增资基本流程进行增资的。一、公司增资基本流程在基本户银行开立临时验资账户,需要提供资料如下:1、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a4格式,一式两份。2、新增

·故意伤害加重情节有几种
  故意伤害罪的加重情节有几种有两种加重情节: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挪用资金罪数额巨大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挪用资金罪数额认定标准:《刑法》第128条: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量刑格。挪用资金超过3个月未还或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基准刑为拘役刑;数额为5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犯罪数额1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挪用资金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1.5万元以上不满2万元的,基准刑为拘役刑;数额为2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犯罪数额35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刑法》第129条: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格。挪用资金30万元或挪

·对于中风病人怎么立遗嘱?
  对于中风病人怎么立遗嘱?对于中风病人怎么立遗嘱?对于中风的病人只要意识清楚,能够正确的表达出自己的意思就可以按自书、或者是公正、代写、口述、以及录音的方式来进行订立。《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

·担保人不还款会坐牢吗
  担保人不还款会坐牢吗担保人不还款并不会坐牢,因为担保人自身这一行为并没有触犯《刑法》,也没有触犯《行政法》。所以别说坐牢了,就连行政拘留也轮不上担保人。就算真的处罚,大家这样想想。有些担保人是借款人,但是有些担保人那就不是自己本人了,而是第三人。如果真的要处罚,也不应该涉及到其他人身上吧。毕竟第三人又没有向你借钱。以上只是一个说辞而已,可以确定的是担保人不还款是无须坐牢的。那么应该怎么维权呢。其实也很简单,因为对方已经提供担保了,那就先

·只有工资条手写无劳动关系证明怎么办?
  随着劳动法的公布实施,许多劳动者都有了较强的法律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但还有些管理不规范、没有社会责任感的用人单位,骗取一些缺乏法律知识的劳动者信任,采取不签订劳动合同、不办理社会保险等违规手段,一旦发生工伤事故或劳资纠纷,吃亏的往往是普通劳动者,那么,如果只有工资条是手写无劳动关系证明怎么办呢?一、事实劳动关系包括哪些概念1、没有书面合同形式,通过以口头协议代替书面劳动合同而形成的劳动关系;2、应签而未签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后

·无限连带责任有追偿权吗?
  无限连带责任有追偿权吗?通常,追偿权是保证人向债务人追究其所承担的保证责任,要求其偿还的权利。而在无限连带责任中可能,因为涉及到多个连带责任人,因此有人对“无限连带责任有追偿权吗?”这一问题产生了疑问。接下来,我们整理了相关法律资料为您解答。一、侵权法范围内法律明确规定可以享有追偿权的1、《侵权责任法》第52条规定了“盗抢的机动车事故责任”。即盗窃、抢劫或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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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6 2:12:07:4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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