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法网扬州律师黄页
  扬州律师黄页导航>> 扬州市 仪征 高邮 江都区 宝应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邗江区 广陵区 
 首页 >>律师黄页 >>江苏 >>扬州

  律师推荐

扬州律师史微微
史微微 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3813125429
扬州律师徐志勇
徐志勇 律师
主办律师 双学士 执业22年
18168563608
扬州律师章浩
章浩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52597110
扬州律师姜春
姜春 律师
副主任 执业16年
17761982628
扬州律师王庆磊
王庆磊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36231135
扬州律师张长奎
张长奎 律师
扬州律师王有林
王有林 律师
扬州律师黄蓉
黄蓉 律师
扬州律师王圣平
王圣平 律师
扬州律师王俊
王俊 律师
扬州律师洪金文
洪金文 律师
扬州律师葛雄兵
葛雄兵 律师
扬州律师徐树健
徐树健 律师
扬州律师吉增萍
吉增萍 律师
扬州律师石晓峰
石晓峰 律师
   >>江苏分站
江苏律师
扬州律师
扬州律师推荐
扬州律师事务所

  法律法律咨询




 律师
 
  → 咨询须知

 扬州律师黄页
    吴正学江苏民泰律师事务所
江苏省高邮市海潮东路8号楼
江苏·扬州
    江海江苏三法(扬州)律师事务所
扬州市邗江区江阳西路107号绿地商务广场1号楼709、710、711、712室
江苏·扬州
    沈琴扬州理华侓师事务所
扬州文昌中路248号瑞丰商厦5楼
江苏·扬州
    朱德全江苏中立信律师事务所
江苏省仪征市司法大厦3楼
江苏·扬州
    石万顺扬州忠信义律师事务所
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工农路20号
江苏·扬州
    朱凤翔江苏宝宇律师事务所
江苏省宝应县安民路15号。
江苏·扬州
    杨青扬州盛祥律师事务所
扬州市汶河北路53号
江苏·扬州
    葛雄兵江苏政泰律师事务所
江苏省高邮市东井巷
江苏·扬州
    王圣平江苏石立律师事务所
中国扬州大学南路125号四楼
江苏·扬州
    蒋林祥江苏日出律师事务所
江苏高邮市海潮路金拇指广场B座401
江苏·扬州
    陈德斌江苏政泰律师事务所
江苏高邮市府前街东井巷12号
江苏·扬州
    陈冠华扬州安宜律师事务所
江苏省宝应县泰山西路29号
江苏·扬州
    付桂茂扬州日出律师事务所
江苏省高邮市中山路358号
江苏·扬州
    王有林江苏征远律师事务所
扬州市史可法路26-1
江苏·扬州
    王炳亮江苏安宜律师事务所
江苏省宝应县泰山西路29号
江苏·扬州
    邵军江苏石立律师事务所
江苏省扬州市大学南路125号
江苏·扬州
    张燕菁江苏忠信义律师事务所
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工农路20号对面三楼
江苏·扬州
    倪文胜江苏日出律师事务所
高邮市中山路358号
江苏·扬州
    洪金文江苏征远律师事务所
江苏扬州市文汇西路149号翠柳苑9幢203室
江苏·扬州
    王俊江苏忠信义律师事务所
江苏江都市工农路20号(新华书店三楼)
江苏·扬州
    王飞江苏韵合律师事务所
江苏扬州市四望亭路231号二楼
江苏·扬州
    邵艳江苏安宜律师事务所
江苏扬州宝应县泰山路29号
江苏·扬州
    黄余东扬州大扬律师事务所
江苏省扬州市文昌西路6号
江苏·扬州
    韩玉军江苏江淮盛律师事务所
江苏省江都市龙城路37-1号二楼(民政局旁)
江苏·扬州
    吉增萍江苏尙鼎律师事务所
江苏扬州市文汇东路180号金马大厦502
江苏·扬州
    季晓忠江苏唐城律师事务所
扬州市文昌中路200号
江苏·扬州
    周广桂江苏擎天柱律师事务所
江苏省扬州市大学南路97号三楼
江苏·扬州
    石晓峰江苏征远律师事务所
扬州史可法路26-1
江苏·扬州
    陈苏五江苏征远律师事务所
扬州文汇西路现代广场9幢206室
江苏·扬州
    梅锦斌江苏石立律师事务所
扬州市大学南路125号四楼
江苏·扬州
    黄蓉江苏石立律师事务所
扬州市邗江区文昌西路456号华城科技广场1号楼21层
江苏·扬州
    王俊江苏鈜云辰旭律师事务所
江苏扬州市文汇西路现代广场9栋909
江苏·扬州
    邵长胜江苏问法律师事务所
江苏省仪征市真州镇工农南路18号海德花园22幢104室
江苏·扬州
    万春娟江苏韵合律师事务所
江苏扬州市文昌东路1号运河城市广场三号楼十楼
江苏·扬州
    石永富江苏征远律师事务所
扬州市史可法路26-1号
江苏·扬州
    闻云高江苏民泰律师事务所
江苏高邮市海潮东路8号楼
江苏·扬州
    史翔萍江苏尚鼎律师事务所
扬州市文汇东路180号
江苏·扬州
    徐树健江苏明弘(扬州)律师事务所
江苏扬州市北门外大街6号5楼
江苏·扬州
    马忠亮江苏华朋律师事务所
扬州市文昌中路200号(广陵区政府五层律师楼)
江苏·扬州
    韩聚泉江苏忠信义律师事务所
江苏省江都市工农路20号
江苏·扬州
    张长奎江苏鈜云辰旭律师事务所
江苏省扬州市文汇西路149号现代广场9幢909室
江苏·扬州
    伍春明江苏安宜律师事务所
宝应县叶挺路17号(老电视台大院内)3楼
江苏·扬州
    沈志军江苏维世德律师事务所扬州分所
扬州市维扬路19号
江苏·扬州
    窦永明江苏立科律师事务所
扬州市江阳西路109号绿地峰创国际大厦B座
江苏·扬州
    徐悦江苏擎天柱律师事务所
扬州市大学南路97号
江苏·扬州
    周健扬州安宜律师事务所
江苏省宝应县泰山西路海事处二楼
江苏·扬州
    樊澍江苏尚鼎律师事务所
扬州市文汇东路180号金马大厦502室
江苏·扬州
    徐广飞江苏征远律师事务所
江苏扬州市文昌中路329号(二楼)
江苏·扬州
    姜杰江苏众仁律师事务所
江苏江都市舜天路197号
江苏·扬州
    高晓光江苏江扬律师事务所
江苏扬州解放北路29号
江苏·扬州
[江苏扬州律师加盟] [江苏扬州法律网站加盟]

 律师咨询
·王律师您好:
    王律师您好:&nbs

·扬州律师热线:13813125429(史律师) 18168563608(徐律师) 18052597110(章律师) 

·我老公是带班的工人在工地出了事故老板叫我们平摊医药费
    我老公是带班的工人在工地出了事故老板叫我们平摊医药费


·确认咨询下述问题吗?你好我在做美容哪里做美容然后她给
    确认咨询下述问题吗?你好我在做美容哪里做美容然后她给


·孩子在公司上班,派出所说诈骗,公司的人都被抓到南京市
    孩子在公司上班,派出所说诈骗,公司的人都被抓到南京市浦口区看守所了

·扬州律师热线:13813125429(史律师) 18168563608(徐律师) 18052597110(章律师) 

·欠钱不还,给他打工工资不给,从五月份到现在工资没结过
    欠钱不还,给他打工工资不给,从五月份到现在工资没结过,还借我十几万,也不给


·被拆迁户因特殊情况要提前安置应怎么办手续?
    我是江苏常州武进牛塘一村上的被拆迁户,2010年7月份自已造的房子由于要造高速被征用了。没过多长时间,家里母亲病故了,就打了申请要求提前安置120平方的住房和汽车车库一个以办丧事。当时村委在我的申请书上盖了章,并给了我们12


·我有问题要提问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家有个工人前年在我家上班。由于不小心碰到手。4个手指头。但都能活动不太影响干活前年也给了相应的补偿。但今年他想要我们赔钱。我想咨询一下怎么处理。

·扬州律师热线:13813125429(史律师) 18168563608(徐律师) 18052597110(章律师) 

·我朋友是江苏泗洪人,在南京不知道为什么,被关到看守所
    我的朋友交了个女朋友,交往没多久,和我朋友一起去我朋友家里,过了几天把我朋友手机偷了,我朋友让他南京的朋友去找,结果找到了,第二天我朋友去南京,就没有消息,所有家人朋友都在找,快过了十天了,南京的公安局才打电话来,


·村长伙同他人强行损坏、放火焚烧24O多亩地果树、花卉
    村长伙同他人强行损坏、放火焚烧24O多亩地果树、花卉


·王律师您好,我在二手房交易中遇到问题,现在我纠结合同
    王律师您好,我在二手房交易中遇到问题,现在我纠结合同效力问题,我买的房子,产证上是三方共有,但合同只有一个人签署。现在情况是签合同的人联系不上了,另外两天也拒绝补签字。

·扬州律师热线:13813125429(史律师) 18168563608(徐律师) 18052597110(章律师) 

·你好律师,我感情不和要离婚,一直没离掉,最近我出轨了,和那个
    你好律师,我感情不和要离婚,一直没离掉,最近我出轨了,和那个女人在公园玩的自拍照被我老婆弄到了,这样如果我起诉离婚,算过错方吗?应该要怎么赔偿她吗?


·你好王律师!我想请问对方不愿意离婚,分居4年起诉几次
    你好王律师!我想请问对方不愿意离婚,分居4年起诉几次可以判离,没有财产分割,律师费诉讼费是怎么算的?谢谢!


·你好律师,朋友借款37万,写了五还款计划,第一就没有
    你好律师,朋友借款37万,写了五还款计划,第一就没有

·扬州律师热线:13813125429(史律师) 18168563608(徐律师) 18052597110(章律师) 

·请问微商城的运营需要遵守电商法吗
    请问微商城的运营需要遵守电商法吗?



 法律常识
·司法鉴定骨折主要的依据是什么?
  如今司法鉴定是我国非常常见的了,各种鉴定不仅对法庭上的取证有利,在平时受伤了后也能得到一定的受伤程度标准。骨折是最常见的重伤,那么现在司法鉴定骨折的主要依据又是什么,下面我们带您了解一下。目前我国司法鉴定的规范政出多门,凡是有点权力的部门都在自己的业务领域规定了自己的标准,劳动部在工伤领域,公安部在交通肇事领域,最高法、最高检在追究刑事犯罪的领域规范轻伤、重伤都有自己的标准,可谓非常热闹,目前还没有统一的标准。给你汇总下,你看下你的鉴定

·债权债务抵销三方协议怎么写?
  债权债务抵销三方协议怎么写?债权债务抵销三方协议甲方:电话:住址:乙方:身份证:住址:电话:丙方:身份证:住址:电话:丁方:电话:住址:经平等自愿协商,甲、乙、丙、丁四方就债权债务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截至本协议签订之日丙方共计欠乙方RMB万元。二、甲方自愿将其对丁方共计RMB元的到期债权(货款)让与乙方。三、甲方将其对丁方的到期债权让与乙方的目的是为在债权等额范围内代替丙方偿付丙方对乙方的到期债务。四、丁方确认其对甲

·确定满足侮辱罪、诽谤罪的犯罪构成要件起诉
  确定满足侮辱罪、诽谤罪的犯罪构成要件起诉吗?确定满足侮辱罪、诽谤罪的犯罪构成要件起诉,根据《刑法》刑法第246条的规定,涉嫌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的,应予立案。《刑法》同时规定,犯侮辱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告诉才处理”,根据《刑法》第98条的规定,被害人告诉才处理。如果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刑法》之所以侮辱罪要告诉才处理,是考虑到侮辱行为

·在我国母亲死亡财产如何分割?
  在我国母亲死亡财产如何分割?遗产继承顺序,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秩序。《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继承法》第12条还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在遗产继承中,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和停工留薪可以同时申请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和停工留薪可以同时申请吗?依据民事领域的填平原则、实际赔偿原则精神,在误工费与停工留薪期工资竞合时,如果已获得误工费赔偿,依就高原则,可就停工留薪期工资与误工费的差额部分可申请赔(补)偿。《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据此,职工治疗工伤休息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原工资标准向职工支付待遇。因第三人侵权导致职

·缓刑考验期的期限是多久
  缓刑的考验期限,是指对被宣告缓刑的犯罪人进行考察的一定期间。缓刑是对所判处的刑罚有条件的不执行,为了考验犯罪人是否遵守这种条件,就要在决定缓刑的同时,确定一个对犯罪人进行考验的期限,这便是缓刑的考验期限。根据刑法第73条的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2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年。可见,缓刑考验期限不得短于原判刑期,可以等于或者长于原判刑期。(1)拘役的考验期限最低不能少于2
·收购赃物治安处罚标准是什么?
  收购赃物治安处罚措施是什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1、典当业工作人员承接典当的物品,不查验有关证明、不履行登记手续,或者明知是违法犯罪嫌疑人、赃物,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2、违反国家规定,收购铁路、油田、供电、电信、矿山、水利、测量和城市公用设施等废旧专用器材的;3、收购公安机关通报寻查的赃物或者有赃物嫌疑的物品的;4、收购国家禁止收购的其他物品的二、治安处罚

·一直都不还别人欠钱不还怎么办?
  一直都不还别人欠钱不还怎么办?一、一直都不还别人欠钱不还怎么办?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一)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逾期则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二)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债务人在约定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中断,从收到欠款条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诉讼时效(3年)。(三)对于不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也就是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民间借贷,不受诉讼时效规定的限制,但是受最长
·一、因交通事故扣车赔偿停运损失吗?
  一、因交通事故扣车赔偿停运损失吗交通事故会赔误工费和车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
·一、夫妻离婚房产孩子有份吗?
  一、夫妻离婚房产孩子有份吗?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二、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1、男女平

 扬州法律网站导航申请加入 


扬州律师黄页
©Copyright 中法网 since.2000
登陆 | 注册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切换城市▲
2024/5/7 18:54:54:88.